男子穿旭日旗登泰山遭群眾扒衣,民眾的行為是否侵犯該男子的權利?

時間 2021-05-05 14:51:08

1樓:TokisakiKurumi

從這個六年前的提問下的回答可以看出什麼叫「法律讀多了,就沒有人情味了」,又或者可能是戳到了某些精日的痛處。由此看來,國家這幾年愛國主義教育還是很有成效的。

最後,很欣賞有個回答裡的老哥,也是我內心的真實想法。即使是侵害他權利了,我還是會去扒。

2樓:沉痾人

扒衣固然不夠理智,但法律缺位,才是能讓這種人有肆無恐的關鍵,讓憤怒群眾只好出此下策。乙個敢於在公共空間裡,對人類良知與共識進行挑釁的傢伙,卻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能夠對其的行為進行制裁,這才是這件事最應該引發我們深思的。他絕對不會是最後乙個

3樓:白衣

實際上,貌似真的是民眾非法了。。。。。

但是我還想說,想提自由,你穿和服是你的自由,單純一件和服被打是不應該,但是穿大日本帝國如何如何在中國被打就活該了,國恨家仇在那裡,愛國也是義務,你義務沒盡到是不是也非法呢?只是執行的方式不對了……嗯…………

4樓:Winter Sam

法無禁止即可為,該男子無違反法律之行為。

民眾涉嫌侮辱罪、尋釁滋事罪。

當然,從感情上說,你覺得有人穿什麼衣服或者說什麼話讓你不爽可以一揍了之,但是也必須承擔相應的後果。不過顯然這個新聞裡民眾是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的。在很多中國人心中,道德大於法律。

我國並不是乙個法制社會,請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5樓:Arthur Wang

重點是該男子的權利。

目前,我還沒有發現法律禁止中國公民穿著、使用日本軍國主義標誌,但是,權利不是憑空存在的。

在公共場合,每個人確實都有法不禁止即可行的權利。但是同樣的,其他人也有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主張。這裡的權益就包括政治、經濟、道德、心理等等方面的需求。

而這個人的穿著,已經嚴重侵犯了大多數中中國人的心理底線,法律這個時候真的當不了擋箭牌。

當然,扒別人衣服這個事情是犯法的,我到是想知道,如果按照法律步驟,對這個男子提起訴訟,說他穿的衣服嚴重影響了遊覽泰山的興致,要求賠償往返路費(我從大西南來的)、門票(肯定有吧)、精神損失費、打官司誤工費等等……能否得到法院支援呢?

最後,總結一句我的看法:作為乙個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自重可以,那是個人選擇。但是因為不自重被打了,就先不要強調權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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