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為了團隊利益或者合群 ,犧牲個人利益嗎?

時間 2021-05-29 22:29:30

1樓:小雨

首先,要弄明白什麼事團體(群體)

團隊或者群體,是通過人與人之間共同協作,相互依賴,以期達到共同目的的組織。

這裡有兩個因素,乙個是團體內部的每乙個人都屬於團體;二是通過協作達到共同的目的。

理想情況下,乙個團隊內部的人通過相互協作,技能互補,達到多贏的局面,這種情況與團隊存在的意義天然吻合,是不需要有人做出犧牲;

特殊情況下,需要以犧牲「個人」的利益來確保團隊的正常運轉。這種情況形式上與團體的意義「相悖」,但屬於「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其核心還是與團體利益是一致的,在這種情況是要做出「犧牲。

所以,問題不在於「是否要為團隊犧牲」,而是在於「如何判斷是否適合該團隊以及到底是不是在為團隊犧牲」

「是否適合該團隊」是指根據自身發展,判斷該團隊是否是適合自己的團隊。團隊是以相互協作和達到共同目標為前提,如果無法形成乙個相互幫助或者自身發展與團隊的目標不一致,那麼對團隊和對個人都沒有好處,甚至會產生矛盾,這種情況下,應該去選擇更適合自己的團隊發展。

「到底是不是在為團隊犧牲」,這種情況是出現在團隊中的「特殊情況」下,因為其表現形式的特殊性,往往會出現明明是「以犧牲個人利益來滿足團隊內他人利益(以多欺少)」、「以犧牲個體利益滿足他人私慾(假公濟私)」、「以犧牲個人利益以達到控制他人的目的(仗勢欺人)」等情況但被冠以「為團體利益犧牲」。

為團隊犧牲,是有調節機制的。當實際情況可以多人協作,而為了私人目的,只讓某個人去付出更多,這樣的犧牲往往就伴隨著欺壓(欺負他人)、奉承(不敢得罪某些划水的人)等等,在這種情況下「犧牲」,沒有很好的的調節機制,違背「共同協作」,不屬於為「團隊犧牲」。

為團隊犧牲,是會有反饋機制的。當實際條件不允許大家一同協作(比如時間安排不開等),只能讓某個人先「犧牲」來保證團隊的利益,那作為乙個團隊,必然要為這個「犧牲」在其他方面作出反饋,讓做出「犧牲」的人得到相應的權益,這樣才能確保其仍然是屬於「團隊一員」。如果只是以犧牲某乙個人為代價,確保他人的利益,無論是確保多少人的利益,只要沒有為「被犧牲」的人做出其他方面的補償,這都不屬於「為團隊犧牲」,因為這違反了「團隊的中每乙個人都屬於團隊」,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這種情況下,被「犧牲」的人已經不再屬於這個團隊,也就無所謂為「團隊犧牲」。

滿足「團隊」的基本條件,並且自身發展與團隊一致,則應考慮特殊情況下為團隊犧牲。不滿足「團隊」條件,則為「PUA」,具體要不要繼續做下去,要看自己能從中獲得什麼,如果有收穫,比如經驗、技能等,等時機成熟,要麼在團隊中有足夠分量的發言權,要麼更換團隊;如果沒有收穫,則無需「犧牲」。

2樓:0.0

看情況。如果只是自己一昧的犧牲自己,那就沒有必要再犧牲自己了。但是如果大家對你的犧牲有反饋或者說有人願意下次犧牲他自己的利益,那麼你這個犧牲就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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