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應不應該同居?

時間 2021-05-29 22:16:29

1樓:許川

女性婚前有必要和另一半同居嗎?我認為婚前同居有利有弊。

壞處是:

1、在同居期間,可能會發生意外懷孕的事,女生受到的傷害比男生大;

2、如果以後分手,你未來的另一半可能會在意你的「同居史」,這一點會讓你在擇偶時被動,你會承受一些心理壓力;

3、頻繁地相處會消磨戀愛的親密度,不利於感情基礎的構建,而且密集地相處會產生很多矛盾,如果兩個人不懂如何去處理,會加速感情的破裂。

但同居也有好處,而且總體來說,我認為利大於弊。

同居的必要性在於:在戀愛期間,兩個人往往帶有濾鏡去看對方,刻意忽略對方的缺點,只看得到伴侶閃光的一面。你看不到真正的對方。

而在一起生活,彼此身上的缺點藏不住,你會看得到他的生活模式,知道他是否平常生活裡是什麼樣子;出現矛盾後你會看得到他是怎麼處理問題的,可以做出客觀的判斷。

他的好與不好你都盡收眼底,彼此可以在一起磨合,儘管可能會分手,也比結婚後兩個人磨合不了離婚要好。

我認為同居真正的意義是測試彼此是否有能力度過磨合期,太多的感情都熬不過磨合期,結婚一兩年感情就出現了矛盾,過不下去了。要想度過磨合期,需要兩個人建立好的相處模式,接納對方的缺點,明白作為伴侶也是有不夠好的一面,他是乙個真實的人,你們出現矛盾很正常,要看到矛盾的原因,並構建好的矛盾處理機制。

當彼此能用科學的方案去處理矛盾,解決掉感情自身的問題,才有機會度過感情的磨合期,彼此形成好的相處模式,在感情裡得到安穩的幸福。

2樓:Estrella的公舉

同居什麼啊,首先提問人的情況就不適合同居。

其次,說同居試婚的朋友們,能做到發現不對立馬撤退搬家走人嗎?

難道同居的成本不是更高,更容易讓人覺得都付出這麼多了,都相處這麼久了,只要沒有大毛病就湊合過吧。

綜上,同居試婚不適合所有人。能夠清醒並且及時抽身的人很適合,然而戀愛腦以及難以決斷的朋友(包括我)就不要輕易嘗試了,一旦發現不對,淹沒成本已經很高了,而且分開會讓自己心理上更痛苦。

3樓:

應不應該不等於做不做。如果我有一天未婚同居了,我也認為不應該。所以我努力保持清醒,避免工作以後未婚同居。給自己的健康和快樂多留一點空間。

4樓:

第一,談了兩個月分手了,應該是有矛盾存在,有不合適的地方。你要認清楚。

第二,你不想發生關係,他想發生關係。

第三,雖然同居可以有效檢驗兩人到底合不合適結婚,但是從目前的結果來看,你倆不合適。

因此,針對你的情況,我不反對你們同居。如果是非常相愛的情侶,我支援你們同居。

5樓:

未婚同居並不能確保隨後的婚姻幸福美滿;相反,同居增加了夫妻離婚的風險(Jose et al.,2010)--《親密關係(第6版)》

如今大多數伴侶在他們結婚前還同居,我們在第1章己經看到,同居的人後來離婚的風險增加了。儘管流行的觀念認為同居是有價值的嘗試,可以讓人們避免今後可能出現的問題,但同居是與離婚率正相關的(Rhoades et al . , 2009b)。

令人欣慰的是,如果戀人在訂婚之後才開始住在一起,並且同居的時間較短暫,他們並不比那些婚前沒有同居的夫妻更多地離婚(Jose et al . , 2010)。己訂婚的未婚夫妻短暫同居,看來並不會給之後的婚姻帶來很大的危害。

另一方面,在訂婚前同居的人(或者曾與多個伴侶同居過的人)結婚後更可能離婚 (Jose et al . , 2010) ,這可能是因為同居改變了他們對婚姻的信念和期望。隨意的同居看來會導致:

(1)對婚姻制度的不尊重;(2)對婚姻結果的不利期望: (3)更強烈的離婚意願(Rhoades et al.,2009b) ,所有這些都使人們更可能離婚。

--《親密關係(第6版)》

隨意的同居削弱了婚姻的承諾;--《親密關係(第6版)》

文化規範的這些變化重要嗎?答案是肯定的。文化標準是人們建立人際關係的基石(Acit elli et al.

,2011) ,它影響著人們對人際關係的期望,限定了正常的人際關係模式。就拿最近普遍流行的同居現象來說,現在許多高中生認為情侶未婚同居是個「好主意」,因為他們能據此考察彼此是否真正能「和睦相處」 (Bachman et al . , 2001)。

這種態度使未婚同居看上去很有道理,好像是個不錯的選擇,現在大多數年輕人在結婚之前的確就住在一起了。然而,如果人們並沒有切實的結婚計畫,未婚同居並不能確保隨後的婚姻幸福美滿:相反,同居增加了夫妻離婚的危險(Jose et al .

, 2010) ,原因有若干。首先,同居情侶彼此的承諾一般不如己婚夫妻,畢竟同居情侶還有選擇的機會(Wiik et al . , 2009 )。

所以同居情侶比己婚夫妻經常面臨更多的問題和不確定性(Hsueh et al . , 2009)。他們往往會遭遇更多的衝突(Stanley et al .

, 2010)、嫉妒(Gatzeva & Paik, 2011 )、出軌(Thornton et al . , 2007)和身體攻擊 (Rhoades et al . , 2009a) ,所以同居與婚姻相比,往往充滿變數,前景難料。

故而,人們同居的時間越長,對婚姻的熱情越低,越容易離婚。我們先看看圖1.4:

隨著時間的推移,同居情侶結婚的可能性逐漸降低,但分手的可能性卻不下降:同居5年後,分手和繼續在一起的可能性就非常接近了(婚姻的基本模式則完全不同。夫妻婚期越長,離婚的可能性越低[Wolfinger, 2005 ])。

總的說來,草率同居原本用來測試伴侶能否和睦共處,卻好像會損害人們對婚姻的積極態度和維持婚姻的決心,這種態度和決心是幸福婚姻的支柱(Rhoades et al.,2009)。情侶如果己經訂婚,準備結婚,這些有害的同居效應相對輕微,但即使伴侶己經訂婚,未婚同居也有一定的危害性(Jose et al.

, 2003)。故而,儘管同居很流行,人們普遍把同居當成「試婚」,但這是越來越少的人結婚,越來越少的婚姻能持續(與2023年代相比)的原因之一。[3] --《親密關係(第6版)》

通過OCR文字識別軟體讀取的文字,可能有誤。

6樓:獵人城市

我個人建議要同居。

不論男女,如果你把自己當作人看那麼你不會貶值,只有你把自己當成物品,看你才會變貶值。

並且結婚之前同居是乙個很好的,體驗那種戀愛的感覺的機會

7樓:苗苗

我覺得同居沒什麼,可以看看兩個人生活習慣是否能接受,都什麼年代了,因人而異吧,沒必要那麼保守,也不是說所有的同居都會有性行為。

8樓:

不要和這個男的同居,從這個男的說的話可以看出他就是個大渣。

同居的目的不該是為了達成需求,而是為婚姻準備。所以打成一定條件的婚前同居我絕對支援。你這個,八字沒一撇呢,不是婚前同居,他只是饞你的身子,下作。

別被他騙了

9樓:

其他人我不知道會是什麼答案,但是以我的個性和家教,這不是應不應該的事情,而是堅決不可能答應、門都沒有的事情。也許有的人會覺得我這是過於保守,但我認為這是自尊自愛的一種表現。

我認為,女孩子即使再喜歡、再愛乙個男生,婚前都要懂得與之保持適當的距離,自尊自愛自強自信,那個男生也會更加愛你。

相信只要是真正發自內心喜歡你、深愛你的男生,也會理解並且尊重你的想法,發乎情止乎禮的。

10樓:我是玉公尺投手哦

我有乙個談了七年的男朋友,高一開始談的,現在我們都大四了。七年未發生過關係,因為我比較堅持,個人認為這份感受體驗,應該留給最後和我一起相伴一生的人。真正愛你,尊重你的人,是不會說出他繃不住這樣不負責任的話。

我的男朋友在和我溝通完這件事後,表示理解我的心情,也認為我是對的。現在我們兩個很相愛,雖然沒有發生關係,但是我們都共同期待著那一天的到來。

11樓:

同居快兩年的路過,在籌備婚禮。我覺得,看人,同居給我安全感和陪伴,沒什麼不好

換個角度,即使以後失敗了,我也從來不會為自己的決定後悔。畢竟,目前的回憶都是美好的

12樓:

非常冒昧的回答這個問題

我追了了我男朋友半個月才追到,並不是他有多帥,多有錢,只是我看到他的某乙個瞬間,就覺得這個人是我的;我朋友說,我看我男朋友的時候,眼睛都亮了,整個人都在發光

咳咳,進入正題,我們4月份的時候確定了關係,7月份的時候,他搬進了我的出租屋,8月份的時候,我帶他回去見了爸媽,9月份的時候,我爸媽去他們家,雙方家長見了面,現在是11月份,已經過半了,不是說害怕發生x關係,只是說如果這個人能讓你有安全感,那種不靠花言巧語的安全感;當然,有些段位高的海王的確也能給你這樣的安全感;但是有些東西,你能感覺他是把你放在心上的

就說那句吧,什麼他是男人不是太監,還要出去找別人發洩?那你想一想,你們天天同床共枕,你每個月總有不方便的那幾天,如果那幾天他想跟你發生關係,你不願意,那他就出去找別人發洩?醒醒吧,小姐姐,我跟你說我男朋友吧,我每個月那幾天的時候,手腳冰涼,腰痠,小腹還有點疼,大多數男生只會叫女生多喝熱水,我男朋友也會叫我多喝熱水,在說的同時他會用手給我揉小腹,會給我熬紅糖水,這幾天,他就算有那方面需求,他也會忍著,實在忍不住了就用手,我的手,他的手,都可以,說句不好聽的,你男朋友是把你當做他解決慾望的東西,沒有考慮你的感受,並沒有站在你的角度去思考這些東西,電視劇集上有句話說得好,有許多男的都是被慾望沖昏了頭腦,只會用下半身思考,不動腦子,這種。。。

不給予任何評價(我實在不知道如何評價)

我也不說要你去發現你們相處的細節了,光憑那句話,我就覺得,你這個男朋友怕不是個鐵憨憨吧,也不是勸你分手,就是如果讓你同居,你該考慮考慮,你自己要有底,而且,他能說出那種話,如果你們同居了,萬一發生關係的時候,他又不做安全措施,到時候出現更壞的結果,我怕他估計是不會管你的

以上僅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哦對,我們今年底就要定日子了,嘻嘻

13樓:豆沙流星

兩個相愛的人,同居其實應該是順其自然的,情不自禁的。

按照你的描述,他只是想啪你!

男人的確不是太監,畢竟太監是挺大乙個官職呢,並不是什麼阿貓阿狗進了宮就是太監咯。

然後就是套路了,先是扮可憐,然後威脅你要出去找別人,最後給你個定心丸,要領你回家見父母...乙個真愛你的男人是不會勉強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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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易不易 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涉及到他人才需要考慮他人想法和利益。如果這件事分個派別,可以分為忠貞派,自由派,還有一種不倫不類對自己要求自由,對他人要求忠貞的混合派吧。既然決定與他人同居,就應該放棄那些在意婚前同居的人作為結婚物件,以免悔恨未來!既然放棄了那些所謂忠貞派,那就應該沒有什麼顧慮了,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