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性少數(LGBT)群體的平權運動,我們應該有什麼樣的態度?

時間 2021-05-05 22:16:54

1樓:林夢駒

首先,LGBT要求同性有權結婚,這不算特權。

但傳統直人表達《香港汽車是左舵車》這歪理——千萬不要天真相信LGBT就會堅持《香港應該是右舵車》這真理。

傳統直人自然不是什麼好玩意兒,要不然它們也不會炮製那麼些的糟粕出來了;

但是LGBT對於這些糟粕,不會摒棄、反對,而會繼承、沿襲、發揚光大。

傳統直人《香港應該是右舵車》這真理,LGBT堅持《香港應該是右舵車》這真理,我絕對不會偏向前者;

傳統直人表達《香港汽車是左舵車》這歪理,LGBT堅持《香港應該是右舵車》這真理,我絕對豁出命站後者。

但LGBT自己也在跟風擁躉《香港汽車是左舵車》這歪理,還指望得到偏向?憑什麼?就憑藉你是LGBT?

要相信:LGBT跟傳統直人沒有什麼不同;

更要補充後半句:LGBT跟傳統直人普遍一樣蠢、一樣壞。

包括LGBT在內的許多我曾經努力為之奮戰的少數群體、弱勢勢力,

受歧視嗎?

確實是的。

爭取的反歧視本身(比如「同效能結婚」)算特權嗎?

真不能算。

但是,就它們那操性……

別說指望它們說人話、匡扶公理公義了;

它們別當歧視它們還惡貫滿盈的傳統強勢勢力的「神助攻」、「精神股東」、「屠龍者變惡龍」、「賣命當狗表忠心」、「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我都要謝天謝地了。

所以,我跟它們的交集,也就僅限於爭取這個反歧視本身。

除此之外,再無交集。

2樓:嶽老八

我承認所謂的沉默,客觀上起的作用就是反對,畢竟lgbt相對弱勢,沉默者其實和反對者起到差不多的作用。但是我的確對這件事無感,真的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你總不能逼著我表態支援吧。而且就算我在網路上表態支援,在現實生活中也不可能表態,畢竟我身邊都沒人關心lgbt平權之類的,我突兀的支援會被懷疑是lgbt一員的,我可不想被人用有色眼鏡看待。

3樓:

這個回答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

首先,我是個異性戀,但我完全理解並且認為性取向是乙個人的自由,所以我支援lgbt群體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利。

但有幾點我是想說的。

1.lgbt平權所平的這個權利,應該是和所有公民平等的權利,不能超越公民權,在中國,什麼性向的人都可以同居,只是婚姻權暫時沒有寫入法律,所以我覺得對於婚姻權的爭取是合理的。但是對於「歧視」這個詞,國家法律沒有任何規定說因為你是性少數者所以你的政治權利經濟權利就收到限制,沒有,歧視是由社會環境帶來的,它更多的是一種個體性的行為,我們反對歧視,但歧視本身,就很難去用法律定義。

2.經常在微博上看到一種說法「不鼓勵不反對就是歧視」,我真的不是很明白。我覺得真正對待現在尚處於較少數群體的態度就是不特殊化,鼓勵就一定是政治正確?

我認為乙個人的性向並不能成為評判他人格的標準,我不會因為他的性向過多的關注他,也不會因為他的性向對他有偏見。這就是我認為的「不鼓勵不反對」。

3.lgbt的平權運動,我認為是有進步色彩的,它是對自由平等的要求。性向如何,本就是乙個人的自由。

4.如果同性婚姻合法,我們還有不支援甚至反對同性戀的權利嗎?我認為,如果同性婚姻合法,那在社會層面沒有反對的理由,但同樣的,乙個人對事物的看法也是自由的,並且也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只要不是語言暴力,乙個人也有發表自己不支援同性戀的權利。

總之在我看來,性取向是乙個人權利和自由的一部分,抽象一點更像是人的愛好,國家不會限制你,但個別人的偏見國家也沒辦法去糾正,況且說點現實的,lgbt相對於異性戀來說是少數群體,國家法律能做到的是不歧視,但也不可能鼓勵。同性戀最好的存在方式是融入社會生活,不被異化也不被特殊化,不因為自己的性向收到不公正的對待。

4樓:蒼天吶大地啊

LGBT這個群體啊,其實人們重點關注的物件是LG,也就是同性戀。其次是T,也就是變性人。最後才是B,也就是雙性戀。

其實對這些群體,要說不「區別看待」是很難的。在印度這種保守勢力異常強大的地方,這群人的生活更慘,「人在家中坐,罵從街上來」也不是不可能,你看,不就有人向公開出櫃的人家裡扔辱罵字條嘛!

印度數千萬特殊人群的生活是什麼樣的?慘!慘!慘!

在中國,這些人的處境要好得多了,至少不會像在印度那樣連珀莉絲都欺凌甚至敲詐勒索LGBT群體。其實LGBT在我們周邊並不是很稀有,我在我們這個四線城市都見過不少L,我家小區就有一對,反而G見得不多——也可能是他們偽裝的太好。有乙個L跟我還是熟人。

雖然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但是每當我見到她們,就會不由自主地打標籤「這些是是L」,這已經是目前我能做到的最寬容的態度了。

5樓:Jason Hu

英法在看到波蘭和捷克受到納粹威脅的時候應該怎麼做?作為多數群體永遠不應該成為乙個人感到安全的理由,它只不過是乙個隨時都會被輕鬆越過的馬其諾防線而已。

6樓:半三妖

在雙方勢力相差不大的情況下,才會有所謂保持中立的權利。倆均勢國家之間暴力行為的可以稱為戰爭,但當天平不平的時候,戰爭就成了侵略。所以,我不認為我們有保持中立的權利。

所有的沉默,所以所謂中立,都是不平等天平上,低的那一端的砝碼。

7樓:空真理神奈備命

已經退圈了,不想再摻和這檔子事了。

中國能合法診斷,合法HRT,合法手術,合法改證,不敢要求再多了。

當今之世,不被倒車碾過去就不錯了。

8樓:底層鹹魚餘蹊汐宿

這個話題說的我個人認為不應該是「我們」 還是「我」

每個人作為乙個個體回答

目前個人的態度是只要不在過度影響了他人的工作生活的情況下、在發生一些較為嚴重歧視LBGT相關事件後非頻繁地舉行平權運動個人是絕對支援的。

但個人還是在想啊可不可以讓更多人看到T這個群體的存在並且盡量嘗試讓他們理解。。。。

9樓:九黎

如果我是直人,我的態度的態度是表示尊重。生兒為人,大家平等,在不違反法律道德的前提下,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訴求的權利,我尊重所有為人的權利。但是,是否支援當然取決於是否符合我的利益。

所以,我建議直人都能如此思考問題。

而我是女同,我對平權運動大力支援,我參加過三次香港同志遊行。做為女同,雖然沒出櫃,但是我自問沒有抹黑這個群體。我認為不給這個群體抹黑就是我自己身體立行能做到的最好的。

但是,我實名反對目前多數的性少數平權運動,比如當街假裝結個婚,比如我是同志你願意抱我嗎?比如同志就是比直人優秀的對比演說,比如我就是受到歧視的哭訴表演!!

曾經,我心懷夢想的以為追求平權的人們,應該之前能知道從自己做起,這個世界上沒有哪個平權領袖不首先是乙個出色的個人的,馬丁路德金是博士,Kathrine Switzer自己能跑完馬拉松。而到了性少數的平權鬱悶,剩下的就只是賣慘賣悲賣酷賣特殊,我很想對這些所謂的平權人士說一句,你們先得是個人,好不好!!!想要得到作為人的權利,肯定要盡到作為人的義務!!

順便說,知乎上太多優秀的性少數人群了,而且都很年輕,希望他們能帶來正向的平權運動。

10樓:

人與人之間,還是要靠心來交流的吧。

難道乙個人和你不一樣,他/她就一定是個壞人嗎?

對於LGBT,我覺得,雖然自己不是,但是並不代表對方就是異端啊。

難道有人性格和你不一樣,長相和你不一樣,性別和你不一樣,你就和他老死不相往來了嗎?

荒謬。難道只是因為他與眾不同,就否定了他一切的價值嗎?

那麼多科學家發現真理卻被否定,哥白尼不是被燒死了嗎?

總而言之,不管他們怎樣,只要不干擾別人,那就是人家的自由。

他們是逼你去做同性戀還是逼你變性了,你要這樣仇恨人家?

連我媽這種觀念老化的人還嫌天天叫喚同性戀該死的人狗拿耗子呢。

就算你是皇帝也不能干涉人家私生活吧?

別大張旗鼓的反對,也麻煩別天天叫喚什麼同性才是真愛。

請尊重每乙個人。

11樓:夏天的芝麻糰子

身邊不少的LGBT群體對LGBT本身概念模糊,對平權運動幾乎是無所作為,很多人身處其中,卻只安於現狀,尋求自己的平穩,並不在在乎整個大環境。

如果連LGBT本身都沒有努力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和地位,那一切都是無意義的。

12樓:兩儀綾

在中國真的就別搞什麼大規模活動了,不求大多人支援,但求別反對打擊lgbtqia什麼的。

槍打出頭鳥,別太蹦躂,這一群體在中國沒後台,別整天動不動就跳出來給自己刷存在感

13樓:

願意支援就支援,要麼就無視好了,或者把歧視憋在心裡,你自個難受就好了別帶上我。

矯枉過正不可取,針對同志內部的。宣揚同性才是真愛,或者到處在各種不相關的地方刷存在感,我看著都難受更別說直男直女了。

拒絕惡意消費,針對直男直女的。天天開一些下三濫的同性玩笑,末了再發表一些不經過推敲的歧視言論還說你開不起玩笑。口區

不要沉迷幻想鄉,針對腐男腐女的。現實沒你們的純愛作品裡那麼美好,和異性戀一樣有好有壞。

其實真要有心花費5分鐘,搜尋閱讀一下LGBT定義,以及我們的普遍訴求是什麼已經謝天謝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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