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二十萬的房子,爸媽要求男朋友加我名字,應該嗎?

時間 2021-05-11 13:25:33

1樓:波波

我覺得不過分。你男朋友父母才過分!什麼叫房子滿意,先買?明擺著把你排除在外了。那你可以說,好吧,先給彩禮錢吧。你爸媽再出些錢一起付首付!

我跟你說,千萬別做軟蛋。他爸媽做得出,你也不要弱!

2樓:

個人認為哈,可以先爭取寫你的名字,前提是不會影響到以後你在家的地位。但是如果真要想以後活的舒心,不用被婆家指手畫腳這個首付的錢就算了吧。平分也沒多少。

如果個人有能力,還是建議婚前買一套房產,自己公積金還貸。實在不行的話,他家硬是不肯那就等結婚後把這套房子賣了再買一套唄,不就成了共同財產嗎?

3樓:

共同首付買房,兩個人名。誰也不佔誰便宜。

他家首付,你家不出,即使不加名,婚後也算共同還款,實際上是有的份額的。但是這個事會讓你們兩家不開心,影響夫妻關係。至於你爸說的婚後支援,看不見摸不著。

為什麼你爸要求寫名的時候要求當下實現,但是談到支援的時候要婚後呢。我是女生,感覺你爸有點讓人不爽的。

個人支援共同首付,兩家合力為小家庭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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