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Lynn DING
但凡硬氣一點的,女方就出錢買這個房子的份額,並且公證,寫明份額比例。不然你尚且沒有任何貢獻,哪來的臉要人家在父母辛苦買的房子上加你的名字?更何況100%的婚前財產你加了也沒用,倒給婆家留下貪心愚蠢的印象。
而且,想要住得安心,那份額就得出得多。否則基本就是寄人籬下,而且你不佔任何道理。
所以出不起一半房價的,還不如男女一起付首付一起貸款,貸款的壓力和婆家的瞧不起,總得選一樣吧。
2樓:時間shiwo
其實一切都好說,關鍵是這個舊房子現在有了兩個女主人!兩人的生活習慣不同,平時有瑣事聽誰的?而且你婆婆在這房子住了幾十年,願意聽乙個你剛嫁過來的新人指手畫腳?
到時候你男友不兩頭難受?
讓你男友再想想吧,買房子的錢是省了,但是生活大概率雞飛狗跳
3樓:張楠
不太合適。
因為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房子即便加了你的名字,也是人家的婚前財產,加了跟沒加一樣。
還不如不加。
不佔這虛名的便宜。
我覺得現在能跟公婆住一塊的女生,很少了,但是你沒說你的條件,所以也沒法下結論。
如果你個人條件挺差。
沒什麼事業心。
接受老公不帶孩子,你跟婆婆分擔家務和帶孩子,以後你負責公婆的養老。
那這婚也沒什麼問題。
結吧。畢竟不能忽略人家是住的是一線大平層,公婆退休金高,老公富二代,你是月薪兩千,農村打拼上來,憑自己努力一輩子買不起你公婆家一間廁所這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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