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把她家給她陪嫁的房子賣掉,給她父母買房子,合情合理嗎?

時間 2021-05-11 12:51:38

1樓:

彩禮和嫁妝本質上是兩個大家庭共同投資乙個小家庭你這個屬於一方撤資,情理上,以後這個專案就和她家沒什麼關係了如果以後小兩口日子過得不好,女方家沒有周濟義務同理如果小兩口日子過好了,女方家也沒有分紅的權利否則就是耍流氓

2樓:

我覺得應該是單純置換。只是婚前房子婚後置換,需要留著很多手續才能證明是女方自己都婚前財產,所以寫了父母名字。

避免以後如果婚姻出現問題,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

沒必要糾結。就跟男方準備婚房,說起來女方要房子。如果是婚前購置的,也完全和女方沒關係。不是叫婚房,就是小夫妻自己的。

沒必要較真。

3樓:你拉黑我呀

合情合理但是不合你心意罷了。直白來說,有些男性覺得,女人嫁給他就是他的所有物了,然後陪嫁也是他的。所以要遭遇這種事心理不甘心,好像是女人把本該屬於自己的,自己某姓的家產給了她父母一樣。

但是,事實是,這是人家婚前財產,個人財產。能給女兒陪嫁房的人家,要不條件可以,要不就是獨生女。而且你的條件最起碼也要有房吧?

所以結婚是合作,而不是她成為你的,她的東西也成為你的,不是嗎?你的婚前房,和她有關係嗎?既然和她沒關係,人家的婚前房,和你有什麼關係?

如果有一天婚姻破裂,你的還是你的,她的也是她的。你們有關係的只是婚後的工資,孩子。再說了,人家獨生女的話,父母百年以後還是她的,而且你的婚前房,有可能也是你父母的名,所以你計較的東西,從頭到尾都不是自己的,或許是身為男性,很多時候覺得家產就是兒子的,女人就是你的,孩子也是你的,姓氏也是你的,讓很多覺得獨生女以後的家產也是自己的,成為老x家的家產。

當你擺脫這種想法,其實你就就會覺得她沒什麼問題。就像她無權干涉你的婚前房一樣不是嗎?反正吧,這些個父母給的家產,無論如何都要等父母百年以後吧,相對而言,大家都是使用者,而不是所有者。

畢竟不是自己打拼的東西呀,難道能理直氣壯?如果你只是生氣,她沒有打招呼,那也正常。很多男的婚房都是父母的名,就怕女人離婚得到啥,不也習以為常?

4樓:江三兒如此多嬌

不合理,但合乎情。不知道具體情況,按照表述看。

陪嫁陪了一套房,女方面子有了。

結完婚房子再收回做另作他用,女方房子沒虧又拿回去了。

這不是很符合人情,完全為自己考慮嗎?東西沒出,麵兒還有了。

這麼說吧,如果一開始兩方就是,你啥也沒有我也認了,我只圖人,陪嫁有錦上添花,沒有也沒事兒,那這就是自己擺平心態的事兒了。

如果一開始雙方就是明碼標價,你一抬我一擔,娶親娶個吉利,娶個門當戶對,不一定感情多深厚,但一定相敬如賓,白頭到老。那這就是欺騙。

5樓:靜姝其人

沒看到你問題描述,不知道是我操作問題還是你沒有描述。

意思女方婚後,把自己父母陪嫁給她的房子賣掉,然後給娘家父母買房子,是嗎?

它合法,這是一定的,畢竟法律規定這叫婚前財產,但合情合理就算了。

我們不說女方,換個角度,說男的。

我嫁一男的,我自己本科畢業,雖然是十八流本科;長相5分以上,雖然自動摒棄娛樂圈那樣的顏做十分模板;性格幽默風趣,愛撒嬌有點小作,但是在正確的場合時間也從不會做過分的事,甚至我的作是小作怡情,大部分都是善解人意的。

比如男友生病,我幾天幾夜照顧他也不閒煩,還能耍寶逗他讓他樂呵呵的有利於養病;但平日相處時,我會沒事撒個嬌,看到韓劇,就整個高跟鞋讓他穿,有時候走路上心血來潮就跳起來撲到他身上讓他揹著走,撒嬌耍賴死活不願意走…

男友跟我乙個學校,顏值差不多,性格也是有槽點,有可愛的點,跟我半斤八兩,我們很相愛。

但最後我們分手了,別為什麼。問就是敗給了現實,貧賤夫妻百事哀。

我相親嫁給一男的,初中肄業,一公尺四五,謝頂,膚色像煤球…

但是!但是他城市戶口,家裡全國各地都有房子,父母是本地某領域退休的前一把手…

雖然那些房子都是婚前財產,雖然他父親已經退休,我還是嫁給了他。

畢竟他們只有這一兒子,畢竟即便退休,人脈還在。

結果,結婚後不久我才發現…我被坑的有多慘。

他父親不是正常退休,現在被追究責任了,房子全都收回,只剩下掛在現任丈夫名下的一套房子。

他父母退休金沒有了,需要我們養老,現任老公只會啃老。

他父母沒房子住了,他跟我商量,想把掛在他名下的房子賣了給父母買房,他住到我的嫁妝房裡。

我沉默了,我反對。

可是丈夫,包括丈夫的家人都罵我不要f,丈夫賣的是自己的婚前財產,憑什麼不可以?

不止如此,他還得給父母養老,這是他們夫妻的義務,樣兒不就是為了防老?

你們說的都對,但我最後還是在他們賣掉丈夫名下房子給他父母買房後離婚了。

你們說的都對,是我錯,那我滾可以嗎?

性轉下,加點劇情理解嗎?

不理解再來乙個。

我是個別人眼中的鳳凰男,末流985,長相中等偏上,是學校的校草,最大的缺點:家鄉特別窮,我想為家人做點什麼,用我自己的工資。

和我同校,同樣是校草的女友和我分手了,她說,她受不了未來可見的這種…這種可怕的生活!

我微笑著說:祝好!

最近,有乙個姑娘瘋狂的追求我,是前女友的閨蜜。

她見過我,聽過我,知道我的家境,知道我將來要面對的負擔…

但是,她依然義無反顧的來追求我:

她是末流大學生,長相扔人群裡找不到的樣子,不愛學習,喜歡玩…

但是,她的一句話打動了我…

我想了許久,許多個夜裡靜靜的坐著,最後,像前女友一樣,我也被現實打敗了,我屈服了,我們結婚了。

可是有一天,一如她追求我時那麼理所當然的,在我回家後,她告訴我:

我們重新租房子住吧!這房子我賣了,最近家裡出了些問題,我要把這房子賣了,給我爹媽買房子。

你可別說什麼反對什麼的啊!這房子本來就是我婚前財產,我賣了給我父母買,合情又合理,我只是通知你,不是跟你商量。

我沉默,我又回到了曾經那樣的狀態,整夜整夜睡不著,在思考。

最後,我離婚了…

對於她父母和她父母對我的謾罵我沒有回一句。

是,婚前財產是屬於你的,怎麼處理我無權干涉,你這樣做是合法的,但是,你告訴我合情合理,恕我無法苟同。

我雖然也很討厭財給了現實的自己,我討厭在自己的婚姻上都要稱量著彼此的法碼的自己,但是…

既然已經如此,我已經認命,這婚姻是我選擇的,無論將來如何,我都會記著我們當時選擇彼此的絕對平等,不會在以後我這方重量加重,天平失衡的時候主動放棄這段婚姻。

但是,這不包括還沒怎麼樣,你這邊就主動減碼,還覺著合情合理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最後,你可以說我發這些是胡扯,現實根本沒那麼狗血,我們根本不是這樣…

但是,你無法否認的是,這套陪嫁,在你的婚姻上,絕對是分量不少的乙個砝碼!

否則你以為大城市那些所謂的孔雀女屌絲男,他們是有什麼資格去對人家外地漂亮姑娘優秀小伙伸手的?自己不撒泡…照照?

即便同一階層,有房沒房,難道不是砝碼中的一環?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陪嫁十套房,男方家有一百套,我們有錢人的世界就是這麼枯燥乏味,你們這些窮屌絲根本無法理解。

問題:如果你處理這套房子沒有絲毫影響,就不會有我在知乎上看到這個問題!

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在法律上,你完全可以自主選擇如何處置它!其他人無權干涉,包括你的丈夫。

但是,說合情合理就過分了!

就跟我喜歡乙個小鮮肉喜歡的要死,有天他忽然毀容了,還要求我繼續喜歡他,不喜歡就是膚淺…

拜託,我本來就只喜歡你的顏,你除了顏一無所有,現在連顏都毀了,我憑什麼繼續喜歡你?

你要處理自己得以成婚的乙個重要砝碼。哪怕是你的婚前財產,你覺著合情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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