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白鹿體
一般來說,第三者並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特別是現行婚姻法條件下,原配基本只能要求婚姻中有過錯的相對方承擔民事責任,很難向第三者要求賠償。
但這並不是代表所有情況下第三者都不違法,如果第三者明知其物件已婚,而仍然以夫妻名義與其同居,則可能構成重婚罪;如果第三者同居或者結婚的物件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可能構成刑法中的破壞軍婚罪。
其實,第三者不一定違法,但是正因為法律未對其進行調整,所以往往第三者被揭發後面臨著比違法更加嚴重的後果,也就是名譽損失。
2樓:栗子不甜
找個相互喜歡的人正兒八經地談戀愛多好啊!
法律方面還是諮詢專業人士吧,反正這種行為不道德倒是真的,你也傻乎乎的,圖他啥呀?如果沒錢倒是被白嫖了,不值當。
3樓:wustone
如果他妻子是軍人,則屬於破壞軍婚罪;
如果你們以夫妻名義同居且同小區的人也可以提供證言,則屬於重婚罪。
如果不屬於以上情況則不觸犯刑律,但是:
如果女方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你賠償他丈夫花在你身上的錢,法院是會支援的,因為花的是他們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你們是體制內人員或黨員,她向紀檢監察部門舉報的話,你們則要面對黨紀政紀的處分。
好自為之,你的行為是可恥的。
4樓:雅俗共賞
坐牢不會的,這種事情就坐牢,那不知道監獄裡要關多少男女了。但是如果她有男人給你財物的證據,是有權利夥同男人起訴你返還財物的。經濟糾紛案,和坐牢沒關係。
5樓:尚位sw
做情人不犯法,你情我願的事情,
主要是你做情人是否有在男人那邊獲取金錢。
如果金額大,那原配是可以起訴索要的,
如果沒有,只是涉及感情問題,那不會涉及坐牢的問題,
6樓:正在重啟
是啊,你的第一反應是自己會不會坐牢,而不是是不是傷害了妻子,自私不過你這樣吧……
坐不坐牢一點都不重要,做不做個人倒是你應該思考的。
7樓:Architect3
這智商和見識,怪不得做情人了。
如果你收了他大額錢物,只要她有證據,有可能要退還。因為那些東西是夫妻共同財產。吃飯買套套開房小禮物之類的小額開支是不用的。
另外不會因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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