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成為別人口中的「投毒者」,我是否被侵權

時間 2021-06-08 17:29:24

1樓:

你跟她搞好關係,不就好了。顯然她是對你某些方面有怨言,才故意想整你的。

想一想你有沒有看不起她、諷刺打擊過她、說她壞話,或者隱藏地做過這些事,如果有,被對方發覺了,對方肯定想方設法要還擊來報復你。

還不如跟她搞好關係,請她吃頓飯,握手言和,真誠一點,不要怠慢對方,也許她就願意與你和好了。用暴力對抗暴力,可能會讓暴力公升級,還不如用桌球來建立友誼。

2樓:小海君的奇趣屋

不需要那麼糾結,多簡單的事啊。

口頭警告他,書面警告他,如果還不聽,收集證據,報警,警察如果不管(一般不會不管),就諮詢律師準備起訴他。他要賠你錢的,而且還要公開為你澄清。

不要把簡單事情複雜化,遇到自己解決不了的事(同時還不是自己的錯誤)的時候,選擇報警就行。

警察管不管是警察的事,你報不報那是你的事。我很討厭有些人拿自己本就理虧還報警,結果警察不管的經歷,然後就到處宣揚報警無用論的人。每個地方的人都不一樣,警察也不一樣,你咋就知道報警無用?

要是有用的話你願意為自己的「報警無用」論負責嗎?

3樓:木希丸子

明確告訴你身邊知道這件事並且在你身邊八卦的同學們,不是你做的,如果有人再胡說別怪你不客氣。如果真的有人再說,一定別嘴軟,該罵回去就罵回去,但是不能汙衊別人,要說事實存在的事,否則你就不佔理了。

然後,找機會去跟輔導員講清楚,這件事不是你做的,不管輔導員出於什麼心理對你說的那種話,是輔導員自己推測出來的也好還是同學懷疑的也好,讓她們拿出證據,如果沒有,就直接說自己不承認,如果她們再拿這件事說閒話,就要請父母出面解決。當然,在與輔導員說話的時候不能過於強橫,如果你之前沒得罪過輔導員她能說出那樣的話估計也是在逼你,所以適當的示弱,並表示你不是好欺負的,也不會因為一些宿舍之間的小事而記恨某些人,所以希望輔導員公平對待。當然,輔導員言辭過激你就可以直接說明。

以上的步驟,我認為是在校園欺凌中最好的辦法,一味地示弱只會讓你背越來越多的黑鍋,你也要在平時多加規範自己的所作所為,人在做天在看,身邊人大多數都是在吃瓜以及推波助瀾,不要過於在意他們的眼光,雖然他們在八卦,但是有時候還是用的上的,不要把所有自己的思想都吐露出去,有三兩個無利益相關的好友,然後講一講罵一罵就可以了。其餘的人,建議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只有自己強硬起來才不會讓別人欺負,這種有被害妄想症的同學盡量遠離,並且在她犯賤的時候給予蔑視即可,不要接招。

最後,身邊也有類似的例子,總結下來在問題發生的最早期反擊才是最合適最能減少傷害的,大人了,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努力把學習搞好,身邊的人才更能為你說話,不是麼。

4樓:

?????我真的是服了。且不論我每年獎學金有多少錢。就是我參加大大小小的比賽,拿的獎金也有不少了。我缺你這幾百塊?

你們要暗地裡說,就暗地裡說。還非要告訴別的班的人。告訴別的班的人就算了,還到處跟人訴苦?

我後來直接跟他們說,你們要是懷疑我偷錢,你們就去報警。他們說我們又沒有明面上說出來,我們只是猜測而已。好一句猜測而已。

我先是向輔導員反映了這個狀況,申請換宿舍,並且明確的告訴他們。造謠生事,傳播50人。我是可以報警抓你們的。

之後第2天我直接在班級的群裡說的和我同宿舍的某某某丟了多少錢,好像說我們宿舍是進賊了,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可以幫你報警。

同樣的道理,你現在說是被汙衊下毒了。首先一定要先跟輔導員澄清。澄清完之後,你可以在班級群裡問那個同學聽說你急性腸胃炎是被人下毒了?

醫生有說是什麼毒嗎?需要報警嗎?如果他氣急敗壞跳出來,正好截個圖。

並且蒐集一下周圍同學的證據。我覺得汙衊別人投毒不是一件小事。

投毒是一件觸犯了法律的事情。他這個汙衊對你的人格造成了很大的侮辱。對你的聲譽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你可以報警。你有權利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5樓:寧晴初

我先給你講一件事吧

我是新畢業兩年,現在在一所私立中學當老師。

這裡的很多家長孩子事兒都很多,舉個例子。

一年級有乙個小孩自打來了兩周後一直在哭,足足哭了兩個月,後來他們班主任辭職了。

這個小孩更不想上了,說什麼班主任太溫柔,走了沒人慣著他她了,我和數學老師太兇。

說句良心話,除了太過分,一般我不點名批評,這位同學沒鬧騰之前,我都沒記住她是誰,從沒說過她一句。

因為我是副科老師,剛來這個學校,帶好多個班,記不住也在情理之中。

結果,她媽好說歹說讓他進去上課,都打算不上班了專門來陪她了,就這樣她就去上了。

也是我倒霉,正好趕上我上課,交過有經驗的老師都知道,一年級最難管,尤其是剛從幼兒園公升上來,幼兒園採去的管理是保姆式管理,小學可不是。

所以他們從沒一刻聽話過,幾乎所有老師嗓子都啞了,上課前必須有一件事就是維持紀律,紀律不到位,誰也別想上課。

於是我吼了幾句,都別說話了,什麼的,我也沒罵人,也沒說那個小孩。

結果她哭著跑了出去,從此以後就不怕數學老師了,只怕我了,再然後就退學了。

我就是那種不解釋的性格,我覺得自己做啥了領導都能看到,有啥可解釋的。

後來她們新來的班主任告訴我一件事,有一次乙個學生跟領導說班主任不管他,這個班主任直接找到領導,給他看聊天記錄,領導反而安慰她,什麼相信他,就是家長事兒多等。

後來,領導給所有人的評語都不錯,唯獨除了我,我連個耐心都沒有。

所以,大學就是半個社會,你可以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是永遠不要吝嗇你的解釋,因為名聲很重要,即使你不在乎名聲,你也得在乎你的職業發展吧。

你不解釋,那就永遠是你的錯。別人只會重視結果,才不管什麼原因。

所以,要是我直接找出證據,鬧大了,讓她給我道歉,也是給她乙個下馬威,要不然都會欺負你。

校園欺凌怎麼來的?職場欺凌怎麼來的?還不是不作為,我非常贊同晚情的觀點,別人對待你的態度都是你允許的,否則她最多只能欺負你一次。

6樓:耳令

只想說你室友也太自戀了吧

你室友是長得跟天仙一樣?

還是家裡特別有錢?

還是成績特別好?

或者還有什麼特別棒的?

有什麼值得別人去害她的地方。

這怕不是被害妄想症……

精神病院適合她……

你可以先跟她說清楚,讓她道歉。

順便懟一懟她,你想那麼美呢,我吃飽沒事幹給你下毒啊,還只是拉稀,真下毒你還能在這,早就化成灰了。

如果不道歉,告她誹謗吧

7樓:阿阿阿阿佳

無中生有?真的是永遠別猜乙個人的惡能有多噁!

有必要和他溝通清楚了,畢竟是同學,可以先退一步告訴他,不允許再這麼在外面說了,這對你的名譽權是一種損害。如果他還繼續,那就不用退了,和他槓,找導員,這麼說明明就是傷害你,你也沒對她做什麼,憑什麼給你抹黑。

如果當選解決不了,OK你可以做你能做的事了,他這種行為就是侵害了你的名譽權,法無禁地。得用合法的手段讓她知道她做的事情並不是背後嚼舌根這麼簡單,對他人的傷害是要付出代價的。

個人建議。

8樓:DYNA

其行為已構成對你人格權中的名譽權的侵害。

名譽權,指自然人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獲得的社會評價、人格尊嚴享有的不受侵犯的人格權,其客體是名譽,即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客觀社會評價。

其一,加害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的行為;

其二,侮辱、誹謗指向特定人;

其三,侮辱、誹謗的行為為第三人所知悉;

其四,受害人的客觀社會評價因加害行為而降低。

(以上總結自《鍾秀勇講民法》,法律人滴水不漏!)

9樓:離線

你也去找輔導員,告他涉嫌誹謗。輔導員不管,就告訴輔導員,要去公安機關舉報他誣告陷害。以下是依據

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10樓:呵呵呵

很簡單的事,誰主張誰舉證,讓他報警查,往死裡查,只要你坦蕩蕩,然後就可以要求ta給你道歉,一般性道歉不能接受,畢竟你名譽受到影響,要賠錢,道歉要全校通報那種。

這種事,就沒怕過誰

11樓:楚煙

我是覺得沒必要,遇到腦癱了沒必要非得分出個她是幾級腦癱。

非要回擊一下的話,班群有吧?

你就發幾句話:

我被下毒了,我中午吃了點雪糕

畢竟急性腸胃炎=中毒,自己吃冷菜冷飲=被下毒我是不是該報警啊,這麼算是不是超市給我下毒了啊?

12樓:SAMMUJJI

直接叫她不要再這麼說了,如果她還這樣找輔導員。

還有個比較損人的招,直接在班級群裡面叫她閉嘴(表述要顯得自己委屈了),讓其他同學看清她的嘴臉。

再不然就跟父母商量,看看是否能找到其他更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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