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牲畜不值得可憐?

時間 2021-05-10 06:44:02

1樓:王宗遠

我發現,狗和貓等動物在動物中的勢力排行應該是很高的(不確定是不是最高的,因為還有蛔蟲和昆蟲如蟑螂),因為它們依傍人類,與人類近,也就更可以通過自己的能量改變人類的意念乃至行為,甚至,有可能人類的集體行為也會被改變,只要有足夠多的狗、貓等在足夠多的人類身邊。它們的統帥可以通過意念的能量分級的統治下級眷屬,如此進行腦控,加上也許身體裡的晶元也有妙用。也許,細思恐極,我們是被他們控制的。。

它們是我們喜愛的模特,它們是我們無法離開的。。稱為比人類甚至還要親近的「朋友」。但,它們甚至會不會想讓我們去它們、乃至它們下面的餓鬼地獄去投胎?

這些問題有誰可以系統的研究一下嗎?

2樓:挑食的妖仙

為什麼?

那我煩問你乙個問題!

歐洲資本主義的原始資本積累是靠販賣黑奴

這我想大家都應該知道吧?

那被販賣的黑奴甚至是死來路上的非洲人值不值得可憐?

3樓:「已登出」

為啥有些白人就覺得自己比其他膚色高貴?

為啥有些橘貓就覺得自己比其他貓咪墩實?

三個字,分別心

都是有情眾生,誰高誰低啊?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你想要避免做「雞」,那就在做雞的時候獨善其身,,等你變成大胖橘,就兼濟天下唄~

4樓:錢多多

人為了吃殺害牲畜是本能,是滿足人的生理需要,為了活命。這是弱肉強食,符合自然界的規律。

虐殺動物,哪怕是螞蟻,蜘蛛,也是人的一種扭曲心理。所以我相信性本惡。

人之所以接受教育,正是為了成為有同情心的,能在社會中生活的人。

不存在什麼值不值得可憐,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乙隻螞蟻死了和人死了,都是救不回來的。

我們可以為了自己去殺害別的動物,這是正常的,但是作為人類,我們必須尊重生命,也尊重我們自己。

5樓:開開心心一輩子

我看到很多邪見邪知,包括我這條回答。因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世尊對我所說,菩薩即是度了無數無邊無量眾生,並無眾生得以度。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世尊很明確告訴我,不能把剎那間的相當做真實相來看待,若看見乙個雞,便覺得可憐,即是眾生相。因為如來之中,並沒有得與失,生與死,萬物從生到死,不過是剎那間罷了。他們佛性並無增減。

我若把增減生死當真,把佛性如來當假,我不是菩薩。

世間生物並無苦於樂。包括我回答這篇文章之時,所出現念頭都是剎那間灰飛煙滅。過後依然回覆到原來位置。

我只是白白走一遭罷了。何至於此啊 !苦並非永恆的苦,所出現的苦,是相信了虛假所致。

若有眾生明白,苦非苦,樂非樂,得非得,生非生,死非死。他即是明白如來並無增減,並無生死。離一切相。

名為諸佛。

6樓:「已登出」

因為我們不是神只是人,對於人來說是沒有那種能力跟義務去不吃動物的。

但是有的傢伙總是自信心爆棚,把自己當成神,還不讓別人吃肉,這就非常不對了。

7樓:破繭成蝶

既然問到我了,那我就直說了。

比如:你為什麼要吃肉呢?

因為身體需要。所以得出問題:

動物界有沒有高低貴賤呢

當然,人都分等級,那動物呢?你乙個乞丐與你乙個乞丐與乙個富豪能比嗎?所以強者自強,弱肉強食,就像你整天在乙個地方驕奢淫逸,不思進取變的弱小,如何會得到尊重與可憐?

8樓:小大千萬

主觀性強,只是希望多少能提供一些幫助

我認為人對牲畜的愛有很大的成分來自於人自身的移情,動物在一定範圍內越能表現出類似於人的特質,越能被人所接受和喜愛。在這時疼愛動物的心情中就包括了人對於同類對於自身有些不能直接表達出的愛的轉移,即移情。

所以人對於不同動物移情程度不同,不同的人對同種動物移情程度不同就很好理解了。

但是我認為用自己的喜好去強求他人是不合理的,就像有些因為有貓被殺死就到處婊人的行為,都是不人性,不理智的。在這方面上我認為應該受譴責的行為是虐待動物,因為有些行為自身甚至不及他所帶有的惡意更沒有人性

後面的問題我也不是很理解,什麼時候我才能提出這麼優秀的問題EMM

9樓:笑笑真奇妙

感覺牲畜的概念大致分兩種一種是野生的,另一種是家養的。

對於野生牲畜,在自然界與人類是平等的,共同生存於自然界,那麼就得遵守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規則,野生動物沒有選擇依附人類而生存,那麼在我看來它們就是值得人類敬畏的生靈。

反過來同理,家養牲畜在歷史長河中經過選擇與被選擇,自願或不自願地依附於人類而生存,人類為它搭建房屋遮風擋雨,保護它們免受天敵侵害,為它們尋找食物,免受食物匱乏死亡的威脅。相應地它們將生命與自由用做交換,它們選擇與被選擇與人類共生,成為了其在自然界存在的一種形式。請原諒我認為這也是相對合理的互相選擇,所以家畜談不上可憐。

世界不存在絕對地平等,如若有那是平均主義。

10樓:可樂必妥

其實權利這種東西,本質上是具理性生物 (而非客觀理性存在),就我們所知也只有人類,對合理欲求的公共認可,所以便有了人權。

而人類是極具同理心和同情心的善良生物,希望將自己認可的權利推己及人讓大家都享受。首先應推及到尚未具備權利自覺的同類身上,再推及到異類其他生物上,可能便有了任何理性存在都應得到同等待遇的說法。其實這不過是人的一廂情願,所謂同等對待,是以人權為標準的。

如果我們認可生物權的話,便應立足不同生物的不同欲求。這注定會有很大差別。

很不幸,雞沒有被上帝賜予乙個好大腦,不具有獲得諸如學習物理數學追求自由民主等非肉體需求的潛力,更別提為此發聲了。因而拋開它們屠宰場的末路不談,養殖場已為它們的吃喝睡等欲求提供了足夠的供給。因此雞權在某種程度上是已經獲得了。

然而它們最後還是變成了肯德基全家桶。

客觀來講,生物是求生之物,生命權該是每個生物神聖不可侵犯的最高權力。然而我們不能忘記利益衝突這種東西,它使你想起你是個生物而不是神,永遠不配使用客觀這個詞。

利益衝突的結果,永遠是統治階級獲勝,即強者勝。這是這世界冰冷的法則。所以當老虎和人的生命權發生衝突時,人們會一槍崩了老虎,當雞的生命權和人的口腹之慾發生衝突時,人們會提刀宰只雞。

當然除非被統治者能為統治者帶來更大利益,除非那只雞是被移植愛因斯坦大腦的圖利的雞。所以您看養殖場裡的雞帶給人的利益只有那一身肉,我們就算利用它們較低的欲求,養肥它們,再吃他一養殖場又有何不可呢?還白撈了乙個尊重雞權的好名聲。

貓貓狗狗為什麼不同於雞呢?因為它們是人類的好朋友,滿足了人們的情感需求。況且,它們的肉並不怎麼好吃。

啊你問人啊?人當然不一樣啦。人人平等,人人有相同的大腦,每個人的潛能都是無限的。

如何避免成為雞?不可能的,即使你有乙個比雞好得多的大腦,只要你有欲求,就難免被食物鏈上層的生物利用。像情感這種我們看來合理又高尚的欲求,說不定可以被它們用來作食品新增劑或者動力燃料。

11樓:戰鬥力旺盛的勃爵

之前聽到有人說某地的人喜歡把一種猴子放在桌上,敲碎腦子,用勺子舀著喝。。。

頭皮發麻。。。

我不是聖母,贊同玉林吃狗肉,反對某些愛狗人士的行為,不過看到那個種群的猴子的遭遇確實有點不能忍。。。不知道有沒有人同感的

12樓:

紅顏白骨一樣嗎?

佛說:一樣。

你和雞一樣嗎?

佛說:一樣。

因為他境界太高,萬物平等,所以他割肉飼鷹。

你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你覺得你和雞不一樣。

你是人,而且是境界不高的人。

說句爛俗的,等你悟了,你就明白了。

13樓:

經乙個乎友提醒說,我的玩笑很過分。先道個歉。但看不慣的還是看不慣。

———————隨意的分割線——————

嗯,我的玩笑是過分了吧?可是不喜歡的東西是什麼,真的應該定義明確地說清楚,不是麼?

主要是很反感這種套路:有些人先對著乙個東西噴一通,然後你和他理論了,他又說,其實大多數人討厭的不是啥啥啥而是啥啥啥,

那麼,為什麼不能開始的時候就把重點搞對呢?比如說這個話題,

既然討厭的是聖母,為什麼諷刺的卻是同情呢?

難道道理他們不懂麼?

當然不是。我以為這是情緒化的發洩。

就好比對乙個人有惡意,就一定要再問候人家一句母親。這是無理的牽連。

所以罵的時候罵人家全家,為自己辯駁的時候又「其實討厭的不是…而是」,,,私以為很甩鍋。您覺得呢?

看不慣極了。

——————修改,以下原答案————

我就覺得動物死的時候很可憐呀。

牲畜對我而言,是喜愛的生靈,也是必需的食材。

當我餓的時候,我把它們看做食物,我為了自身的存活攝入食物,天經地義。

當我滿足了身體的基本需求,開始追求一些精神文明的時候,我把它們看成可愛的生靈。它們的鮮活給我快樂,它們的逝去帶給我悲傷。自然而然。

其實這兩者完全可以同時存在,不過是看問題不同的方面罷了。我可以既覺得食物美味又覺得生命可愛,兩者並不互相影響。

至於這樣做是否虛偽,呵,我是人類,人類怎麼可能不虛偽。不虛偽的是上帝。

至於這個回答下的幾個答主,的確特別的,,,無趣。尤其是那幾個「我可不聖母白蓮吧啦吧啦」,

隔著螢幕都感受得到戴帽子的武斷和思想的乏味。

嗯,,怎麼講呢,真是人類的頭里裝的是雞腦吧。

嫌棄萬分。我好討厭他們。既不能展現生命的美好,又不能當美味的食材,真是比雞差遠了。

嘖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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