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是人活著的根本意義嗎?

時間 2021-05-10 01:50:36

1樓:者也

責任如泰山。大至乙個國家,小到乙個團隊、乙個家庭,責任與擔當應該存在於每一人心裡。如果人人都沒有責任與擔當,那麼將會是一盤散沙,不管是團隊也好,家庭也好,每個人都不想著怎樣保有,而是都想著挖牆腳。

乙個團隊如果沒有凝聚力,勁不往一處使,怎麼才能發展?

有多少人在自己平凡的崗位上,幾十年如一日的生活著,有多少人的生活不是普普通通呢?大家都想精彩紛呈,都想光鮮亮麗,都想做紅花,那沒有綠葉怎能有紅花的生存呢?所以工作中做綠葉的人才是真正的偉大,才是真正的需要歌頌!

2樓:乙個加拿大球

回答這個問題時說,我們先來看看責任是什麼?責任說白了,就是指你分內應該做好的事情。如果你是乙個職員,你的責任就是工作,如果你是個學生,你的職責就是學習,如果你是乙個,工人那麼將乙個精美的建築竣工,那將是你的責任。

我們能不能靠責任是活著?首先我們來看責任對我們有多重要?俗話說得好責任重於泰山,如果你不負責的話那生活也不會對你負責。

所以說責任在人生當中是一件沉重的負擔,但是每個人必須肩負的職責。古人類文明開始的時候,人們就已經開始勞動生產,這個時候他們就已經有了對於勞動生產的產物生產的責任。所以我們不難看出責任是每個人生活當中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但注意它只是一項義務,所以說他並不能算你活著的意義的全部。

如果是你創造了個東西,這個東西很有意義那麼你的責任也就很有意義。所以一定要做對人類,對社會,對國家做有意義的事情。雖然說責任並不是人類活著的唯一的意義,但是這也是你必須履行的職責。

3樓:鐵廢物

責任絕對不是什麼人的根本意義。根本意義只是基因叫我們生存繁衍,和責任叼毛關係都沒有。非要說的話就是活著和繁衍就是乙個人的責任,只有這個才是最根本最基本的,其他都只能說是一種意義而已。

活著的意義這玩意不同人有不同看法,就算活著同乙個世界,每個人的世界也不一樣。加上每個人三觀不同,什麼稀奇古怪的東西都能成為活著的意義。這玩意沒必要問別人,問了也沒用。

說到底,大家都是普通人。作為普通人,根本不用去想活著的意義之類奇怪的東西,這些東西讓哲學家思考去就行了,別人比你懂得多,你再想也沒用。如果非要想的話,想想把什麼作為自己活著的意義對自己最有利,哪個好就用哪個。

事實不重要,重要的是怎麼想。

4樓:意歡

根本這就有點大了吧,需要有責任感,這個責任感不是別人要求的那種,比如說,書上,傳統教育說的你應該要怎麼樣,而是你覺得,你應該這樣做。

5樓:流浪者

為什麼幹點什麼事就得有什麼意義呢?活著就是活著,比如說我想出去騎行,跑一趟川藏線,那純粹是因為我想了,我去的時候根本沒想過有什麼意義,就是想去玩,但是跟別人聊天我可以說,磨練了意志,增長了見識領略了祖國大好河山,瀏覽了天地奇景,但是這些都是扯淡,我去的時候就是奔著玩去的,根本沒考慮過什麼意義,責任啊,義務啊,權力啊等等,就是人類本身活著一部分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跳過

活著的意義就是活著開心的活著,要是真想什麼意義的話不妨考慮一下如何帶領人類跨越維度,超越永恆,讓人民不朽,這樣你就釋懷了

6樓:歲月留香

——其生也艱,其死也難。

我活著,便注定體驗七情六慾,注定遍嘗酸甜苦辣,注定歷經春夏秋冬。

我活著,父母兄弟尚在,妻兒子女亦存,士守其身,如是而已。所謂身,非一身也。

活著,然後就是等死。我砥礪前行家國天下,我渾渾噩噩市儈油滑,我鮮衣怒馬意氣風發,我枯木死灰老樹昏鴉。我等死的時候,過得也不單調吧!

責任,尤其是對外的責任,是人活著的根本意義嗎?我不認為如此。

我活著,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我活著,一定是先己身,後對外的。但先己身不是對自己負責嗎?

責任更像是寶貴的精神意識,是驅動力,對我發揮主觀能動性起作用。我不追求責任為人生的根本意思。因為責任,我要創造美好生活,這樣我會快樂的

7樓:

不是。題主說的體驗感,我認為是活著的意義之一,責任當然也可以說是意義之一,但要說是根本意義,那我可能不是很認同。我認為責任更是一種底線,維護他人、維護自己的一種無形約束(注意是約束而不是束縛),這樣反過來對各人的體驗感可能也是一種保護,對活著的其他意義也是一種保證。

8樓:不知所云

是。往大了說,是對社會的責任。往小了說,是對家人的責任。活著所遭受的痛苦遠多餘那零零散散點點滴滴的快樂。但是不能自行選擇離開,因為對他人的責任未了。

9樓:lokis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啊,不同型別的人看待世界的角度都不一樣,對他們來講責任的重要性也都不一樣了。

我也並不認為,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責任都是活著的原因。因為這個大多數人裡面有至少一半是從眾心理。所以沒有什麼準確的答覆,只能說自己清楚自己就行了。

10樓:智慧型的遊牧人

責任是人活著的意義之一。 責任確實貫穿了我們的一生 ;作為學生,學習知識,提高修養是責任;為人父母,教育孩子是責任;為人子女,贍養老人是責任。 但我不認為責任是人活著的根本意義。

從我們呱呱落地到離開世間,不論經歷了多少歲月,經歷了多少磨難,又體驗了怎樣的愛恨離愁,活著才是我們的根本意義。

活著有很多形式和方式,我們開心也好不開心也好都是活著的感受和記憶。每個人生階段我們要承擔的所有責任,都是為了自己更好的活著,為了自己在乎的人更好的活著。

11樓:曹楓

責任是一種承擔,而承擔的原因是在乎,是願意負重而行,當然也有文化因素.我個人認為人活著的根本動力是慾望,如果失去對很多事情的了解的慾望,就會覺得活著沒意思,長時間沒有社交也就不想社交,人會陷入空虛之中,只要你還要熱愛,還有想做的事,哪怕是一件事它都會讓你重燃對生命意義的理解

12樓:聞泠

無論責任也好,體驗感也罷,首先是要活著。

活著本來可以無意義,只管體驗這一過程就好,但絕大多數人願意給自己的這一過程加上標籤,比如孩子、學生、藍領、白領、商人、政客等等,當去對應這些標籤時,形成了責任和義務的概念。人和其他物種的主要區別是思維,人利用思維強化這些形成的概念,強化的過程被定義為「意義」或「無意義」,這個強化又被標籤,周而復始,使人永遠存在於「意義」的概念裡。問題中提到的體驗感其實我的理解是:

在體驗中思考,到底是什麼事或人或物能帶給我內心的愉悅,然後重複這個過程(當然是法律容許範圍內)。大多數社會行為中,當乙個人保持愉悅心情時,勝任責任的能力和意願就會加強或提高。

體驗感和責任是不矛盾的兩件事,也沒有絕對的順序,就如我們每個人,先當父母的孩子,然後成為了孩子的父母,其實這過程就是體驗和責任並行。

13樓:羅懷豪

我認為。人是為了吃飯。

以下是五年前的答案。

人為啥活著?

關於這個問題 ,我給出的答案是--

人活著是為了吃飯而活著!

感覺可笑嗎?事實就是如此。

首先 ,你活著是為了吃飯。當你能自食其力時,你就可以在這個活著就是為了吃飯的世界生存。

而當你不能自食其力的時候,於是就有了你的父母,兄弟,朋友等。

你現在既然在這個活著就是為了吃飯的世界上生存,你就必須尋找能讓你吃到飽飯的技能。

於是就有了--職業--這玩意。至於--職業道德的意思--就是一種能讓你在本職業裡更持續的讓你吃到飽飯的方式的總稱。當然 ,是在能讓你吃到飽飯的前提下附加了一種-更好的為如公平/正義等大眾嚮往的褒義詞服務。

14樓:塔特爾的夜

追求中活著的意義和現實中活著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前者將理想、浪漫、一件接著一件讓你驚豔的事絲絲剝離,剩下白森森柴公尺油鹽的真實,就變成了後者。

15樓:W 偉

關於人性的問題是沒有標準答案的,人生分為多階段,每個階段處於不同的狀態,人在生物界中是特殊的生命個體,每個生命個體即生命的本質是過程(發生、存續和消亡)而你所說的責任只是精神層面的一部分,也或是你生活中努力奮鬥的原動力,沒有什麼根本之說

16樓:

以前我也是這麼認為的,直到我發現意義根本不存在,意義本身沒有意義。

從宇宙的巨集觀角度上來講,一切都是虛無的,什麼生老病死都一樣。

追求意義是得不到答案的,因此活著不需要那麼多彎彎繞繞,遵循本能就好。

責任感和克制慾望本身也是人的一種本能啊。

17樓:anne

我認為不是的。我認為人活著的意義是自己,這裡不是指的自私自利的行為。如果你放棄自己的想法、意願、感受,完全偏向責任去做出很多選擇。

你不會很快樂,你甚至可能懷疑自己懷疑人生。任何東西都是基於你本身,只有當你自己懂得傾聽自己、理解自己、擁抱自己的時候,你才有承擔責任的能力。

18樓:序亂

不是,人活著的根本意義是「永生」,一種永生是血脈,一種永生是精神。

在不斷的生存進化中,只有血脈得到傳承,這就是一種永生。至於精神是意識的產物,意識跟肉體組成了人,例如道,儒,佛都是一種精神傳承,某種意義來說也算是永生。

19樓:skybigdick

人活著的根本意義太多太多,

取捨堅持恆心感悟學習努力原則自律

對應各種興趣、行業每個人的根本意義也就不同,可能責任是你自己的根本意義。

20樓:莘莘學S

責任分兩種,一種是做事情負責任,一種是承擔責任。責任看似是一種負擔、一種禁錮自由的枷鎖。但它也是獲得成就的必備要素,如果不負責任,你就算獲得成功或者歷經失敗亦感知不到快樂和痛苦。

如果負責任,就會有驅動力讓你獲得心安和類似於成就的快感。所以,人,生來就是為了讓自己快樂,那麼得出結論:責任,是人活著的一種態度選擇,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

人活著的根本意義,每個人不同。

21樓:

不是,下乙個

活著根本意義就是活著

人總是有種強迫症,喜歡把事物都加上意義

如果你是沒意識的動物,你活著是無所謂意義,或者是意義就是活著。

人也一樣,當你找不到活著的意義那就活著

遲早能找到

找到了,那更要活著。

除非這意義是要用生命的代價兌換

22樓:淹死的魚

關於「意義」這個事,你可以認為它是個社會學問題,也可以認為它是個哲學問題。社會學使人現實,哲學使人通透。說是詭辯也好,說是極端也罷,我從不認為這世上誰能把「意義」解釋清楚,畢竟「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畢竟馬列主義告訴我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悲觀一些,人活著其實沒啥意義,意義本來就是人造的概念用來解釋自己,安慰自己的,我們活這一遭對於自己來說,只是在了解世界而已(還了解不清楚)。責任也一樣,它是個道德約束,也是個法律概念。責任一般都產生在和對自己重要的人之間,我們要贍養父母,要照顧親友,要給國家納稅。

當你覺得疲憊難當的時候,責任是種拖累,是個負擔,也是你無法自暴自棄的刑枷;可當你平穩順遂的時候,責任是種溫暖,是個慰藉,也是你享受生活與愛的花房(如果沒有花粉過敏)。

人本來就很複雜,由人組成的社會更是複雜的人都搞不懂。關乎人的問題從不涇渭分明,非黑即白。我們這一輩子會追求很多東西,追著追著忘了,追著追著偏了,追著追著追進了死胡同,其實什麼也放不下,什麼也拿不全,什麼也沒個高低。

有人不是說,直到你站在死神面前你才會知道什麼對你而言是最重要的。其實呀,也只不過是那一刻,你在人世和靈世徘徊的那一刻對你而言最重要的而已。你倒帶回去活一遍,也不會是單純的追求那所謂「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意義,因為事,隨心變,心,隨時變,心,隨時,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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