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故障導致乘客封閉在車廂內應不應該砸開車窗玻璃?

時間 2021-05-31 10:47:59

1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條件

必須針對正在發生的緊急危險。如果人的行為構成緊急危險,必須是違法行為。

所採取的行為應當是避免危險所必需的。

所保全的必須是法律所保護的權利。

不可超過必要的限度,就是說,所損害的利益應當小於所保全的利益。緊急避險不負法律責任。在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不得在發生與其特定責任有關的危險時實行緊急避險。

2樓:佳音

來,跟我捋一遍

你用的那個小錘子叫什麼呀?

緊急破窗錘!

那它破的是什麼窗呢?

緊急逃生窗!

嗯,好你家空調壞了你緊急逃生嗎?!嗎!嗎!

3樓:

就像樓上說的,這是救生錘。記不得什麼時候,乘坐什麼交通工具,也被悶過,真像要死了一般,如果人都快被悶死了,為什麼不能用?

4樓:

說點題外話吧:特殊情況下,列車長可以決定是否開啟車門掛上防護網通風。可是中國人的組織紀律性有目共睹,所以,還沒聽說過開啟車門通風的,萬一出了事誰也擔不起這責任。

5樓:

我不知道鐵路局會如何處理,但是我知道那個錘是救生錘。所以如果乘客因為在車廂內感到不適而砸窗,是可以理解的。我說了,是可以理解,但我自己會盡量不去這麼做,除非我感到生命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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