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物件傳遞訊息和用方法傳遞訊息孰優孰劣?

時間 2021-05-13 06:52:32

1樓:

這個不是那個優那個劣的問題,

在不同場景下採用不同的方式

如果你只有3個以內的引數,那麼採用方法更加簡單,因為大部分人會分清楚3個引數的順序和含義

如果超過3個以上,引數之間就不好理解,如果同型別的,容易傳錯,bug就很難找

這樣就物件意義就出來了,這個物件也就是Dto物件

2樓:java小白翻身

我舉乙個例子,假如你寫乙個魯班七号的類,眾所周知,魯班七号四次普攻後會觸發一次掃射。

每次攻擊就呼叫乙個普攻的方法,如果你設定普攻次數count為 attack方法裡面的乙個區域性變數,那麼問題就來了。

下次你再呼叫attack方法的時候,這個count不就又被清空了嗎?

可是,如果你把普攻次數count設定為成員變數就沒事了哇。

這個count就是累計的,等你滿足四次普攻的條件,count就等於4,觸發一次掃射,然後再把count清0,不就好了嗎?

3樓:Shaco

如果你呼叫的方法沒有實際意義,你可以加上static關鍵字將該方法改為靜態方法,不需要new出物件來使用,通過物件類名.方法名即可。

如果該物件是有實際意義的,是某種的對映,那麼就需要封裝為物件來描述屬性和行為。甚至還應該通過介面類來定義行為,物件去繼承實現多型。

迭代器和函式物件用值傳遞效率更高(effective C )?

Curiosity 去看stl的原始碼你就會發現iterator類的field就只有乙個裸指標,傳值的開銷就是copy乙個size t,傳引用的開銷也是copy乙個size t.再加上傳引用會造成二次引用,所以嘛無腦傳值就好了。 暮無井見鈴 Trivially copyable 了解一下。en.cp...

矩陣相似除了用定義和傳遞性還有什麼方法證明相似?

斗膽回答一下,前段時間重溫線性代數,這裡正好複習總結一下。矩陣之間有三種典型關係 相似 similar 等價 equivalent 合同 congruent 各自的定義分別為 和 等價 存在可逆矩陣 和 使得 和 相似 存在可逆矩陣 使得 和 合同 存在可逆矩陣 使得 其中等價關係最弱,如果兩個矩陣...

採訪中,記者用什麼方法才能激發採訪物件講出故事和細節來,而不僅僅是大理念?

七樓的貓 作為乙個做了4 5年人物紀錄片的不入流導演,我來答一下 首先我們在採訪中,一般會遇到2類人,一類是侃侃而談,一類是問一句答一句的人,而這2類人,我往往更喜歡第二類,因為第一類多是成功人士或者經常喜歡上台發言的人,他們講的東西很流暢,但是很難挖到一些真情實感的東西。那我們再採訪中,怎樣激發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