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亮的《債法總論》怎麼樣?

時間 2021-05-11 18:30:04

1樓:小十分

我覺得履行抗辯權那一章寫的極其混亂。在債之抵消那一塊而且還有錯印,比如說債務人和債權人寫反了(那裡雙方都互相負有債務,都是彼此的債權人,很容易弄錯,有時候感覺邏輯上不同,想了很久才恍然大悟此處債權人應該改成債務人)。總體上對初學者很不友好,就像張明楷的書一樣,像是自己的研究筆記。

2樓:

最近剛看完,有些話不吐不快。

1.感覺王老師的標點符號很奇妙,主要是逗號,有些地方真的是迷之斷句。很多話的確是句子結構上的問題(比如主語啥的,跟內容無關)。我覺得這些文字結構上的問題其實是比較影響理解的。

2.內容上之前有答主提了,我大體認同。就是比較囉嗦,很多地方感覺他想講但是講不清楚。雖然章節條目井井有條,但是節目下面具體展開的真的很零散龐雜。

3.如果你是本科生或者準備考研,我鄭重建議不要用這本書,沒有一定的知識儲備你駕馭不了。崔建遠韓世遠的隨便挑。

PS:我現在真的好討厭他

3樓:小沈善人

全書都很努力地想把中國現行合同法與德國債法相聯絡,但作者本人自己又講得模模糊糊或者說是寫不出來,而且行文上也感覺比較羅嗦。

看過的債法書籍不多,這其中似乎只有史尚寬先生的兩本讀下來讓我感覺『『爽』』。

4樓:YOOM

篇幅長達504頁的法律研究,體系合理,層層推進,邏輯嚴密,足見王洪亮教授精深的學術造詣。尤其是,其以義務違反搭建債務不履行體系,如慢鏡頭一般回顧了債的發展,令人茅塞頓開、豁然暢通。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艱澀德國理論在引入現行法的法律解釋時難免有不似融洽之處,如違約金等問題,韓世遠教授在《合同法總論》中的處理模式可能更加符合現行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用意。在部分場合,學理邏輯也許還是應當讓步於體系解釋。

不過,瑕不掩瑜,立足於規範與學說之間的債法總論作為抽象的學術作品,本是難於駕馭的學術攻堅,個人從中獲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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