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毋以妾為妻,到底是不能在無妻子的情況下扶正妾,還是在有妻子的情況下,不能以正妻的待遇來對待妾?

時間 2021-06-18 22:18:46

1樓:

你所說的「毋以妾為妻」出自「毋雍泉 、毋訖糴 、毋易樹子 、毋以妾為妻 、毋使婦人於國事」。

這是西元前651年,管仲在齊國葵丘召集了諸侯盟國開會,訂立了《葵丘之約》後,以周天子的名義宣布的五個條款:毋雍泉 、毋訖糴 、毋易樹子 、毋以妾為妻 、毋使婦人於國事 。

大意可以翻譯為:

毋雍泉 :諸侯國不能截流、築壩或造儲水池。

毋訖糴 :(遇到饑荒年歲)各個諸侯國不能將糧食囤積居奇 。

毋易樹子:不能隨便更換太子 。

毋以妾為妻:不能將妾扶正為妻 。

毋使婦人於國事 :不能讓女子參與國家政事 。

周代禁止以妾為妻,或者以妻為妾。毋以妾為妻作為法律,是從唐到清一直延續的。

《唐律疏議·戶婚律·以妻為妾》:「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

《宋刑統》卷十三條:「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

若婢有子,及經放為良者,聽為妾。」「婢為主所幸,因而有子,即雖無子,經放為良者,聽為妾。」

《大明律戶律婚姻門》:「凡以妻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為妻者,杖九十,並改正。」

《大清律戶律婚姻》:「凡以妻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為妻者,杖九十,並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也就是說,無論是把妻降為妾,還是把妾公升為妻,都是違法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懲罰。而從禮制的角度看,妻妾易位,屬於貴賤尊卑大亂,不符合儒家尊卑有序的價值觀。

但是這條法規並不限於皇家,皇后是可以從嬪妃中「扶正」的。最顯著的例子就是武則天也是妃位公升級為后位的,還有乾隆皇帝的第二任皇后那拉氏。

妾,從字面上看,就是立女,意思是站著的女子。在正室面前,妾不能坐著;正室吃飯的時候,妾要負責盛飯布菜等。

在古代,正妻是與家庭之中的男主人平起平坐的存在,是受禮法保護的重要家庭成員。正妻如果沒有重大錯誤或重大缺陷,丈夫是不能休掉自己的正妻的,即便二人關係名存實亡,也要維持下去。但是妾的法律地位並沒有像妻子的法律地位那樣明確,是因為妾始終是處於法律上和社會上的邊緣,可以說幾乎是沒有一點特權。

宋代詩人蘇東坡就曾經把自己正懷著身孕的小妾送人,可想而知妾的地位是多麼低下。

但是皇家的妾就不一樣了。

首先,古代皇帝並不受曆法束縛。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古代的皇帝被稱為天子,屬於半神半人的存在。有一句俗語: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麼,為何不稱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事實上,封建社會的禮法並不能束縛住皇帝,仍舊有很多皇帝將妃子公升級成為皇后。

其次,妃與妾的出身地位不同。

在古代,娶妻需要門當戶對。而納妾就不同,正所謂納妾納色。絕大多數妾出身低微,很大程度上是男主人發洩與生育的工具而已。一旦正妻死去,丈夫必然選擇再續弦一位門道戶對的妻子。

皇帝則不同,天底下沒有能與皇帝門當戶對的女性。所以,對於皇帝而言,冊立皇后可以是政治需求,也可以是自身喜好。舉個例子,唐高宗冊立武則天為皇后,有政治需求,為了壓制關隴貴族;同樣,唐高宗也有個人喜好,確實非常寵愛武則天,才會冊立這位父親的妃子為皇后。

寧缺毋濫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我是個 寧缺毋濫 的人,並不是我想 寧缺毋濫 而是我沒辦法 濫 那些身邊從來不缺追求者的女生,我何嘗不羨慕呢?人家有那個情商和姿色讓男生心甘情願當備胎,分手了,說不定就能轉正呢。可是看看我自身的條件,沒樣貌,沒財富,雙商一般的人,能找到乙個物件就不錯了,不敢奢望養魚。由於找物件已屬不易,所以更加懂得...

所謂 鬼壓床 到底是怎麼回事?

王博 鬼壓床,我都經歷幾十次了,說下自己的經歷和感受吧。開始幾次的鬼壓床是在我很小的時候發生的,那時的我是非常恐懼的,媽媽說睡覺時手放在胸口就會鬼壓床,回想一下大部分時候是這樣的,鬼壓床時胸口壓了手或被子,所以那時的我睡覺時,為了不壓到胸口,就側臥,然後用雙腿夾住雙手,嗯,可以想象一下。然鵝防不勝防...

自律到底是什麼,以學習為例的話

ZENG 自律字面上理解就是自己約束自己 而從學習為例來說就是,給你說個真是的 我大學的乙個室友,跨專業考研,每天早上5點多一定會起床,出去圖書館或自習室背單詞背政治,風雨無阻,雷打不動,一直持續到了12月考研,沒有一天拉下的,規定的要完成的題和背誦,白天沒有完成,到了晚上回到寢室仍然繼續,完成了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