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在未公開前擅自公開會有什麼後果?

時間 2021-06-07 16:32:53

1樓:執業專利代理師

沒啥後果,別人要用你專利也是早幾天用而已,反正也沒授權,臨時保護,沒啥力度。

換個角度,如果最終駁回,人家早用晚用其實差不多。如果最終授權,他也就多用了幾個月,你也可以申請讓他出錢。

eg,不是為商業利息的話,以後沒事別在專利局公開前瞎公開。

2樓:楊鋒

最近我也在思考樓主這個問題,從專利權人角度來看:

1、公開之後:別人知道後可以直接使用,而專利權人卻無權制止,僅僅是臨時保護,你有權請求別人支付適當費用,打官司也不好打;公開後別人可以自己鑽研改良你的專利,再申請,繞道而行,彎道超車;

2、不公開:等待獲得專利權,期間可以自己琢磨改良專利及專利漏洞,自己再申請補漏;獲權後,自己也不要大肆宣揚,一般的公司不太願意購買別家的專利,他們知道後第一件事想的是繞過你的專利做乙個比你更好的東西。

所以,我覺得作為專利權人最有可能獲利的辦法其實和網域名稱有些類似,那就是---潛伏。

3樓:裴大牛

一般沒有什麼影響,因為即使你不公開,專利局也會在3個月左右公開你的專利(提前公開)。如果是核心技術的話,我一般給客戶的建議是不要提前公開(18個月後才會公開),這樣客戶有充足的時間去實行專利布局、研發新產品等。

申請發明專利提前公布有何利弊?

針對申請人,早日公布發明專利的有利之處是:根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也就是獲得所謂「臨時保護」。早日公布申請,申請人可以盡早獲得專利法所規定的臨時保護。

另外,早日公布,對該專利今後進入市場、占領市場有可能起一定幫助作用。

不利之處是:過早公開申請內容,他人就可能利用該申請,有可能損害申請人的利益。另外,對撤回的專利申請,公開和未公開大不一樣。

如申請內容尚未公開,該技術還可以作為一項技術秘密由申請人擁有,並且日後還可重新提出專利申請;如申請內容已經公開,則意味著該技術進入了公知技術領域,申請人就不能再就相同內容獲得專利保護了。申請人往往希望這種公開晚一些,以便有更多的時間來最終決定是否公開其技術或為技術的公開做準備。

從公眾的角度來看,發明專利的盡早公布,有利於最新技術的傳播;避免重複研究,減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在他人發明的啟迪下,盡早地研究和開發出更新更先進的技術。

4樓:郭志霄

1.有可能讓競爭對手提前知道你的創意,所以一些大公司甚至用各種方法延遲專利的公開,避免對手猜出動向。

2有可能影響改進專利的授權

3有可能你的專利撰寫時有缺陷,後來打算撤回,修改後再重新提交,但一旦公開,可能修改後重新提交的版本就不再具有創造性或新穎性。

5樓:周濤

有影響。

當你想在某個與中國大陸地區互不承認優先權的國家申請專利的時候,就會發現你的公開,影響了在那個國家申請專利的新穎性了。

6樓:張亞

參見上圖。

通常來說沒啥問題,

如果考慮最極端情況下會不會產生什麼不良後果,那可能是對方可以在你專利公開前免費使用你的專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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