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董明珠贏得與雷軍的 十億賭約 ?

時間 2021-05-07 21:09:02

1樓:南希亞

那位曾傑律師認為兩人不違法的結論正確,但解釋錯誤。按他那種解釋方法,所有的賭博都可以解釋為附條件的贈予。

董明珠如果真的聽了曾律師所說以附條件的贈予為由去找雷軍要這個錢,那麼董大姐就真的是賭博,而且是數額極其巨大。

判斷是否是賭博的關鍵,不是看自己有沒有一定條件下贈予對方一定利益的效果意思。任何賭博,都可以說有這種意思。

「賭博」,是指以獲取金錢或其他物質利益為目的,以投入一定賭資為條件進行的輸贏活動。——全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釋義及實用指南。

這就意味著,賭博行為具有兩個構成要件。

一、當事人是否具有在一定條件下從對方那裡獲取金錢或其他物質利益的效果意思。

二、當事人為此而做出了以投入一定賭資為條件進行的輸贏的表示行為。

如果拋開第乙個構成要件,只看第二個構成要件,其與附條件的贈予沒有任何區別。附條件的贈予與賭博的區別在於,附條件的贈予並沒有從對方那裡獲得一定利益的效果意思。

雷軍與董明珠的行為不構成賭博的關鍵在於,二人均沒有從對方那裡獲取金錢或其他物質利益的效果意思,即雷軍和董明珠都沒有真的從對方那裡要錢的意思。

這就導致其二人的行為實質上就成了所謂的真意保留/單獨虛假表示/戲謔表示。

那麼結論就很簡單了,你總不能因為人家開了個玩笑(戲謔)就把人家關進去吧?

那麼這個分析的意義在哪呢?

如果董明珠真的按曾律師所說去找雷軍要錢,董大姐去要的這個行為就可以證明,董明珠具有在一定條件下從雷軍那裡獲取金錢或其他物質利益的效果意思,而董明珠還為此做出了以投入一定賭資為條件進行的輸贏的表示行為——也就是說董明珠如果真的聽了曾律師所說去找雷軍要這個錢,不管雷軍給不給,董大姐就真的是賭博,而且是數額極其巨大。

不學無術沒關係,但不要口無遮攔,損人不利己。

2樓:特布魯

從數字上看,小公尺輸了,從發展上看,小公尺應該沒輸。畢竟小公尺和格力的營收已經到了乙個數量級。

不過,單看營收也未必說明好壞,格力發展了幾十年,已經進入了穩定運營期,所以收入增長變化只能按照市場規律去走。

小公尺應該也就10年的歷史,還處於生長發育期,可能會有更快速的增長,同時,抵禦風險的能力也差,在沒有盈利的情況下,轟然倒下的風險也是存在的。

3樓:濮克晗

不說賽道,不說未來,只從增長方式看格力與小公尺的營收。格力的核心業務是空調,家用領域壟斷地位,商用領域快速發展,多元化並不是很成功,競爭實力有限。格力大概率可以保持穩健的增長,空調業務是最大保障。

小公尺各業務面臨的競爭均在加強,小公尺缺乏格力擁有的行業領導地位。

4樓:騎驢得水

我猜測這事會是這樣乙個結果,雷軍會拿出10億給董明珠,但董明珠不會收,董明珠要是收了那麼董明珠也一定付出了同等的代價,為什麼?因為他倆都是聰明人。說不定就這件事還能促成小公尺和格力戰略上的合作,最終達到雙方收益。

5樓:花有重開日

沒有製造業,網際網路企業還有什麼?當傳銷?小公尺的賣出的每一樣東西不都是靠製造業生產出來的?

製造業是本。甚至可以說是立國之本。是網際網路行業,甚至是金融業的根基。

製造業不強大,網際網路和金融就只是空中的樓閣罷了。為什麼中國十年行動綱領要提出中國製造2025?而沒有說網際網路2025呢,也就是這方面原因了。

6樓:曾傑律師

有人問,雷軍董明珠的10億賭局,是不是非法賭博,警察叔叔該不該管?

其實答案很簡單,雷軍董明珠的10億賭約,不算賭博行為,因為這是合法的民事贈予口頭協議。

第一,雷董兩人之間的所謂賭約,性質上,是一種附條件的贈予合同,雙方設定了條件,條件成立時,贈予合同生效,贈予對方10個億。(條件就是,如果我業績沒你好,就送你10個億,本質上,和「如果你考上了藍翔,我就送你一輛Jetta王」沒區別,這種事警察會管嗎?當然不會)。

第二,合法的打賭,一般具有偶發性和單次性,而賭博行為,一般具有高頻性特徵。

第三,附條件的贈與,一般不會以鬥牌、擲色子等形式為發生條件。而賭博,外觀上,一般會有專門的專閒,注碼,聚眾等特徵。

第四,參與者目的不同:

賭博,是指對乙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賭輸贏,其主要目的為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財物。

而雷董之間的約定,雙方的目的不是為了從這場賭局中營利,而是為了讓各自的贈予合同反向條件成立,因此,此種賭約不是賭博,受民法保護。

當然,這場賭局中,雷軍輸了,按約定條件,他要給10億給董明珠,但是,他可以不履行,因為,合同法規定,贈與財產交付前,贈予人可以撤銷贈予,除非贈予合同有公證,然後說雙方當初是開玩笑,意思表示不真實。

就當是過了一把大規模的嘴癮吧。

7樓:今融道Finstao

先回顧下當時打賭的場景:

在CCTV第十四屆中國經濟年度人物評選頒獎現場,董明珠當時向雷軍發難:「如果全世界的工廠都關掉了,(雷軍)你還有銷售嗎?」

雷軍反擊時說:「五年之內,如果我們的營業額擊敗格力的話,董明珠董總輸我一塊錢就行了。」

董明珠立即回應:「我跟你賭10個億。」

當時賭的是營業額,現在小公尺的營業額比格力少251億,雷軍的確輸了。

但對於9歲的小公尺和28歲的格力而言,小公尺真的就輸了麼?

首先,打賭之時,2023年小公尺營收為316億元,格力營收為1200億元。以此營收規模為出發點,五年時間過去,小公尺營收增長了1388億元,格力僅僅增長了600億元。雖然就2023年的營業額來看,格力仍然高於小公尺,但小公尺的營收在五年之內的確表現出了強勁的增速,增長速度小公尺「秒殺」格力。

其次,得益於小公尺的手機業務,小公尺的國際化步伐明顯快於格力。

另外,小公尺將希望押注在人工智慧和物聯網上,除了小公尺手機,目前還有很多小公尺智慧型硬體裝置,如小愛同學智慧型音箱、可以用語音來控制照明、空調、電視、冰箱等等。未來所有家庭裡的裝置都將互聯互通,能夠用語音來進行互動,這將帶來一輪規模巨大的智慧型家居裝置的換機潮。

所以長期來看,依舊看好小公尺的這盤棋。

如何看待董明珠與雷軍的十億賭約?

hope 告訴我們大人說話是很容易不算數的。美其名曰是個玩笑和梗,或者冠以其他精神的本身。所有人都關注格力和小公尺兩家公司成功的事實,然而在小孩子眼裡,賭約怎麼就聽說兌現這種事? 輸了就是輸了,公尺粉跳腳挽尊洗地的樣子真可笑 有些答主護主心切還要陰陽怪氣的踩一下董明珠,明明兩家無論輸贏賺了噱頭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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