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子女可以去父母教書的學校寄讀,這種制度是否合理?

時間 2021-06-07 04:02:28

1樓:冀妥妥

我可以明確的回答,這種制度是不合理的。

因為這涉嫌使用公權力辦私事,紀檢和審計部門也對這種情況作出了多次處理。

但是這種制度在教育系統根本不認為不合理,並且能夠有效的促進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我們在督學過程中遇到這樣的問題往往是直接迴避,如果能保證其他學生的教育公平,接受到更加優質的教育,我覺得出現這種事完全沒有必要管。

我的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但是情感上支援。

2樓:展幹容軒

當我們只從自己的角度去考慮問題時,有很多事物都是不合理的,甚至有時覺得那些乞丐、拾荒人都看著礙眼。當我們有著換位思考,或者將自己在社會上的地位稍微提公升點,有些之前看起來不不順眼的事物也就不那麼礙眼了。是我們變得好心了嗎?

還是我們沒那麼較真?

題主的描述,如果要完全的解答,需要洋洋灑灑的寫上一大篇才算基本搞定,因為這涉及到是社會公平與效率的基本方面,我們的社會組織方式和民眾幸福指數如何保證的問題。

一定程度上,我同情題主,理解題主。明明是公平的考試選拔,有些人就是天生自帶光環的可以額外的給予相應的照顧,讓一場本來以公平掛麵的考試,活生生的糟踐成一場黑色幽默劇。或者可以這樣說,與期讓這類享受優惠政策的人與不享受優惠政策的人一同參與選拔考試,不如直接給他開個綠色通道,讓他們有單獨的進入渠道,美其名曰:

享有單獨招考制度,這樣來得實在。

另一方面來看,對社會上的一部分給予照顧,應達到什麼樣的度應給予什麼樣的方式進行照顧,很考驗我們的頭腦,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眾口難調,無法做到令所有人滿意。因為在一視同仁的情況下要非得給個單獨的理由來給予某種資源,這樣會顯得突兀和礙眼,不會讓所有人滿意,特別是那些並沒有參與遊戲規則的制定了解遊戲規則的人。

從某些方面,我也認為加分政策有失公允,凡事應該就事論事,什麼意思呢?就是在乙個事物的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公平公正應在乙個事物執行的範疇內解決,不應用別物來替代,否則會產生「用謊言遮擋謊言」的窘境。加分政策是用犧牲學生的公升學利益來滿足教師的需求。

這個在邏輯上和經濟學的觀點上是有問題的,在社會學的角度也會出現梗阻效應。但是應注意到另乙個方面的問題,就是要補償某部分人的利益或損失的時候,我們都是需要在資源有限條件有限的情況下去做出,這就導致我們會動用法律法規、政策、行政手段等簡單粗暴的方式去實施,這樣就達到了以最小的付出達到最好的效果。畢竟學生的發聲太小,而且是有條件的情況下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這樣的做法多麼具有隱蔽性。

3樓:Leo Y

別鬧,你質疑的是擁有這種權利的人,而不是真的在質疑這項權利本身。

乙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你是教師或者教師子女,你是否願意平白無故放棄這項權利?

所以,制度本身不是你針對的問題所在,而你身邊擁有這項權利的人讓你感到討厭……好吧,直說了,可能心裡不平衡,這才是你需要正視的問題。

4樓:粉兔兔

我說說我們大學,教職工子女同樣加20-50分錄用。高考中也有父母是軍人加分,獲得二等功加分等等,公平嗎?你可以說這是他們父母獲得的為什麼要給子女好處?

規則已經定好了,就不用質疑了,出到社會這樣事更多,為什麼乙個學渣父母千萬富翁就能坐享其成呢?因為他父母是千萬富翁唄。說的不合適一些或者現實一些,憑什麼你的寒窗苦讀,超過別人家屬的背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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