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川假名目錄的實際意義有多大?

時間 2021-06-02 07:31:13

1樓:隨便叫個名

好有挑戰性的問題。

《今川假名目錄》(下稱《目錄》)並非全日本第一部分國法,但無疑是最為典型的分國法。相較於經常為人提起的《朝倉孝景十七條》(其實更類似於法律原則合集),《今川假名目錄》則更全面、完整、具體而可操作。(覆蓋了憲法、行政法及刑法、民法、社會法等內容)

就其內容而言,《目錄》的獨創性並沒有想像中的多。《目錄》中規定的事務及各類處斷權力不少已經在《目錄》出台前就已為守護大名所掌握,同時在此基礎上擴大。

一、大犯三條之處斷權及警察權:在鐮倉幕府時已有,如《目錄》七至十二條及追加第

一、第二條。

二、行政權:在鐮倉末年實際取得。如十三至二十一條,二十四至二十六條。

三、刈田狼藉,本指守護有權停止在土地糾紛訴訟期間,一方當事人踐踏他人作物行為的權力,擴張為檢地權。如十四條。

四、使節遵行,原指關於幕府領內的訴訟裁決及收回被強佔領地等強制執行權。後又成為大名訴訟裁判權的基礎,如前四條。

此外,有關主從關係(如守護與中國人的關係)的條款,也是對戰國時代前已經事實存在的守護與中國人間的密切關係的法律化。在此之前,守護們便會通過對知行地的推舉權向中國人施恩,以此控制中國人。而相較於幕府,中國人也更願意服從於守護(縣官不如現管)。

同理,《目錄》中的許多事務,原在事實上就由守護所有。有被幕府許可的,有在合法權力上自行擴張的,有的直接是代行幕府的權力(如主從關係)。在《目錄》中,幕府的角色由今川替代。

所以實際意義是什麼呢?

一、在幕府權勢衰落,天下紛亂的情形下,以自頒法律的形式替代了幕府在駿河的角色,使今川家從幕府-中國人的中間人的角色成為事實上的駿河之主。

二、以法律的形式規範了大名的原有權力與事實權力,並建立了規範的主從關係。

三、涉及刑、民、行政多法問題,從而穩定了領內秩序。

四、創設性不強,更多是對既有事實的承認與權力的確認。

與《甲州法度次第》比較,《甲》有很多條文直接是《目錄》的翻版,就這一點,《目錄》是有先進性與可靠的實操性的。但甲斐與駿河情況殊異,所以涉及到領內國情的條款,無法評價優劣。

2樓:不懂戰國

《今川假名目錄》初定於今川氏親時代的最末期,主要是領國支配的規範和要求,涉及土地、百姓、權力、經濟、寺社、材木、河川、商業、家臣團等各個方面。因其制定先於鄰國武田家的《甲州法度之次第》,所以往往認為給武田家的分國法以相當的影響(小和田哲男《戰國今川氏》)。後來今川義元執政時期,又對原有條目進行了修訂和追加。

實際上在一些條文中,多少顯現了在幕府等傳統權力日趨無力的情況下,戰國大名通過自身的權力和實力推進領國支配的目標而不再依靠傳統上的幕府的權威,所以分國法往往被認為具有地域權力先進性及地域權力支配力高的側面。

關於分國法的研究,一直以來都是戰國大名權力研究的乙個重點,因為它會反映出戰國大名領國支配的很多細節,無論是《今川假名目錄》抑或是《甲州法度之次第》均有其自身適合本國支配的特點,二者雖然有些條項意思相近(比如禁止恣意沒收田地、禁止宗教論爭、未經許可禁止與別國私自通訊等等),但總體都是為大名的支配服務的。至於二者的優劣,我學力不逮,並未理解二者的真髓,因此不敢妄言。

保護大熊貓究竟有多大的實際意義?

好多都沒說到點子上!大熊貓由於稀有性可愛性以及高度出名,所以建立面積很大的保護區,順便保護了大量瀕危但不出名的動植物!大熊貓是相當於他們的保護傘,旗艦物種 外交意義和政治意義,其他嘛就當是鬧著玩,比起大熊貓還有更多需要保護的卻被公眾遺忘了,而且太多的資源和經歷都放倒大熊貓上了導致其他物種被輕視,不是...

程式設計師考各種證書實際意義和必要性有多大?

才聚PMP考試中心 無論中外,編碼都是年輕人的戰場,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相對來說,專案管理工作則沒有非常明顯的年齡限制,部分大公司的招聘甚至還會特別註明要求35歲以上有經驗的專案經理。很明顯,從程式設計師轉型到專案經理是破解35歲困境的其中一把鑰匙。專案經理是程式設計師轉型的乙個很好的方向。要想實現...

數學是抽象的,為什麼有實際意義?

Shreck Ye 簡單一句話說 抽象 或者說具有一般性 的東西,其實際意義就在於其可以應用於實際。並不是說抽象與實際相對,抽象的東西就沒有實際意義。 空氣 數學是抽象的,是人的想象力構造的1 1 2為基礎的邏輯上不斷擴充套件出來的龐大的邏輯系統。數學是有公式的,公式是有成立條件的。即這個公式在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