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17 年前被頂替上大學的王娜娜大學畢業,向頂替者索賠 13 元?

時間 2021-05-05 20:19:22

1樓:surriel

13元,一年一元錢,只為乙個公道,

頂替者不需要付出任何法律責任,就只是撤職了。

讀書是窮人出頭的唯一出路,所以我們努力學習。

一般頂替者家庭也都是有錢的那種,各個環節都能成處理關係,然後挑個軟柿子捏,吞掉軟柿子。

教育公平,其實現在一步步處理這些問題都是在告訴我們教育只會越來越公平。

願各省都能清查系列問題,只有正視問題直面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相信此類終歸會得到妥善處理。

2樓:

我還是那句話,對於寒門出身來說,高考是改變一生的機會,對於權勢者來說,高考只是可操作的程式。

你見過高三一夜之間變成藏族人的嗎?

你見過高三一夜之內變成藏族戶口的嗎?

打聽打聽陝西省咸陽市的藏族高中。

打聽打聽咸陽市每年高考期間豪華賓館住的是誰。全國各地豪門,土豪"藏族"考生的家長。

哈哈哈哈哈,公平是個錘錘,我有權有勢。

3樓:曉002368

13元顯示了最卑微的請求,也是最底線的試探,如果這樣都沒有能得到滿足,那就不要對其他的有什麼奢求,就當自己倒霉吧!她這樣的做的意義其實對她來說只是要乙個理,但對社會影響來說,就是測試是不是乙個BUG,踫上了有沒有修正的可能。

4樓:意思

從科舉考試誕生的那天起就不是絕對公平,但是歷朝歷代的當政者都曾因為有人徇私舞弊而殺的人頭滾滾,只是想盡量去維護一些公平。現在雖然教育制度不一樣了,這種行為甚至算不上重罪,還是應該盡快完善法律條文,嚴刑峻法以保證教育的公平性很必要,教育資源背景氛圍因為貧富和出身差距而無法做到公平,但是十二年(甚至更多)寒窗苦讀只為一次魚躍龍門改變人生的機會必須要做到公平。

5樓:薏公尺春秋

我看成13萬了,還說怎麼索賠的這麼少。這個這的是,不蒸饅頭爭口氣了,反正我是做不到,所以,還有什麼可說的,支援唄。。。

以上。。。

6樓:

希望大家懂高考志願填報和了解山西高考的,也能給我一些指點。從2023年到2023年,時間就這麼過去了,,,,我,或許不該糾結了?我年少無知,我蠢,所以不能怪別人?

文科423,報了5個專科,平行志願,結果乙個錄取通知都沒有?

今天一查填報志願的資訊,都是不服從調劑。我的志願是由別人填報的,我讓我女同學幫的,我的女同學的朋友實際填的,還有乙個民辦專科招生的男的,哪一環節的問題?

也是不是我423達不到專科線,上不了?我報的山西財政稅務專科,山西大同大學專科,太原大學專科,山西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還有乙個山東民辦專科。

在知乎人眼裡是不是像我這樣的人就沒必要問這種問題?

7樓:

有一些人是因為無知,所以覺得:只要有乙個說法就行,其他只是附加的,可有可無。

另外一些人是受了白左那一套,動不動追求所謂的正義,無視現實物質利益,以求滿足自我道德感的感動。

我們都明白,高考是目前社會中唯一公平的階層上公升渠道。而乙個穩定的社會,階層的上公升是困難的。這種階層的差異會給自己的一生以及後代子女帶來巨大的利益損失。

刑罰一定要和造成的損失匹配!不然正義何在?

希望王娜娜只是因為失去了進一步深造的機會,認識水平下降而已。

8樓:yihongcc

這麼小的金額,就是需要乙個說法和道歉。人家心裡清楚。這麼久了,以前也沒有相關的案例,要索賠經濟損失,難度很大。

但是要完全放過這麼欺負人的傢伙,一輩子都會意難平,索性索賠個小金額,要的就是法庭上堂堂正正,給自己個說法和態度。

希望立法部門經歷此事,可以完善相關法律條文,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法律能支援罰得那些冒名人士傾家蕩產,看還有沒有敢頂替。

說到底,還是違法成本太低。

9樓:

都是一部分人做表率做的,倒逼現在的人為了證明真的是為了公道象徵性的索賠幾元,要不你就是為了錢。。。

索要自己的損失都不能理直氣壯的表達出來了。

難道受害人不想既要回公道還收到賠償嗎?最後兩者之間只能選公道吧 。

關鍵是退而求其次的公道也不好要回來呀

10樓:玉成

我不主張這種索賠方式,跟廣大網友一樣:認真對待,不想去所謂的爭一口氣,索賠一元就是為了讓你道歉。

務實不務虛

我不想要所謂的虛的公道一說,你愛道歉不道歉,賠錢就行,對於被害者來說,錢就是最後乙個物質補償底線了,如果連物質補償都要捨去,然後為了乙個道歉而對簿公堂,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還是那句話:道歉如果有用,早幹嘛去了。

就是讓施害者付出應該有的代價。

要知道,這種事情,坑害的是一輩子,人生能有幾個青春?

能有幾個從來的機會?

如果沒有被冒名頂替,也許現在被害者都已經大學畢業,並且可能找到乙份好的工作,整個人生軌跡都改變了也不是沒有可能。

所以說:堅決不要賠償13塊錢,一定要能讓施害者賠償多少,就要求賠償多少

11樓:知乎者也

索賠是讓頂替著負民事責任,但是我更認為應該讓頂替著負刑事責任。

冒名頂替他人跟竊取一樣,竊取的是享受知識的機會,知識是無價的,用金錢衡量的話應該屬於特別巨大金額範疇,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不用嚴刑,不足以震懾那些動歪腦筋者,而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往往更有機會進入執法、教育等行業,本身不正之徒卻佔據管理、領導的地位,會更加加重不正之風。長此以往,我就不說了……

12樓:xu white

民事訴訟她主張多少索賠款是她自己的決定

我甚至很欽佩她有這樣的氣度

另一方面頂替上大學不該只由受害者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公檢法應該讓冒名者及他們的同夥付出代價這更為重要

13樓:蘇xianseng h

先私下溝通,頂替者向被頂替者給出合適的賠償。然後皆大歡喜!

這些人沉迷利益算計,卻忘了乙個最關鍵的前提:

整個社會包括頂替者在內都廣泛認為頂替是不對的,是害怕被暴光的。

不然,如何能讓頂替者「私下裡坐下來」並給出「合適的經濟補償」?!

有事非公道、曲直公論才能讓作惡者低頭。

所以,支援起訴!

13元錢代表的被頂替者的公道,更是社會正義所在。

14樓:馬進川

「13,是13年的意思,從她頂替我到被我發現正好是13年。巧合的是,涉案的一共也是13個人。」有很多人,包括王娜娜的律師都覺得這個賠償太少了。

王娜娜說,她要的不是錢,她丟的不是錢,她丟的是20歲人生的所有未知和可能。「給我多少錢不如有乙個好的態度。他們太傲慢了,這麼多年了,沒有一句道歉,哪怕乙個簡訊都沒有。

我的前半生被傷害了,但好像只有我乙個人在乎,他們一點反應都沒有,這件事難道是我錯了嗎?」

15樓:Forrest

有些老不死的該辭退的辭退,該坐牢的坐牢,後面排隊的大好青年不要太多,中國別的沒有,人是真的多,不知道在怕什麼?怕那群害群之馬進去了,工作開展不了?

16樓:數學情懷者也

這種情況在1990-2004非常常見預估50萬,不知道現在有多少人在顫抖呢。我上高中的時候身邊很多人考的不理想就賣了,然後學校再給辦個學籍繼續複習參加高考。頂替的分兩種,一種是花錢從考生哪買的,一種是直接從縣招考辦買的,考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考上沒有。

記得我家鄰居,女生,連續復讀三年考中專,第二次考上賣了7000,最後一次被直接從縣招考辦頂替走了,後來放棄了,現在是40多歲農婦了。

我當時聽大人議論這事,插嘴說我考上我也賣7000,當時被包括鄰居和父親取笑說:你得有本事考上。

感謝他們恥笑我,給我力量。

17樓:玻璃易碎

乙個無比清晰的案件愣是整了5年都沒結果,第一說明沉默不是金,第二可以徹底看清咱們小地方的關係網,事情牽涉你我他,好吧,都不理就完事兒了……

18樓:

至今都還未道歉,13元必然不能令其反思悔悟。而且你只索要了13元,那麼後來的王麗麗等人想要賠償的時候,是不是被架上了道德的枷鎖,王娜娜家裡好像也並不是那麼的富裕,該拿的錢還是拿吧。

所以,好心並不會讓人悔過,但是錢可以報復!

19樓:給我口肉吃

最近真的爆出好多學籍被頂替的報導,我只想說,這樣的人渣無論如何一定要嚴查公之於眾,不然這個社會全都有樣學樣,個個靠關係上位,真的太可怕了,國家這方面的法律也必須要加強。

20樓:巧巧

公平,公正,公民監督權。

就是沒有乙個公平,安全,可靠的機制可以保證這樣的事情發生?

考生可以檢視,回溯自己的考試成績麼? 可以檢視回溯自己錄取檔案的過程麼? 很簡單的問題,為什麼不公開?

在技術不是問題的今天,不過都是不作為罷了。

那被冒頂者就只能自認倒霉了麼? 就算法院判了之後,又怎麼樣呢?人生失去了最重要的那些年華以及機會。

重要的建立機制,誰又能保證不會有其他的案例發生呢?

21樓:知道了

現階段在很多地方維權是多麼地卑微。

感覺受害者比施害者還理虧。會有無數人(包括但不限於周圍朋友、受理維權的部門、施害人、打醬油的等等)問受害者,至於嗎;你還想怎麼樣;別人都能忍,怎麼就你不能;值得嗎等相關問題

22樓:笙歌

13元就是縱容犯罪,不要說啥給誰誰誰一記響亮的耳光。他們受的耳光還少麼?

支援索賠頂替者個人資產的百分95。這個犯罪可是偷走了別人的一生。犯罪是要受罰的,成本太低還有誰會在意。

23樓:皮皮john

不知道為什麼是13元,不是13w,130w,甚至是1300w。中中國人還是太善良,善良的有點迂腐了。你說你只為出一口氣,讓頂替者傾家蕩產不是最好的方式嗎,當然如果能讓頂替者坐牢,這筆錢是可以放棄的。

另外有了這筆錢,可以為你提供幾年不用為生活擔憂,安心學習的時光。大學的時光為什麼珍貴?因為那幾年我們青春正好,這個已無法回去,另外一點是,大學生活其實不太會為生計奔波,這樣才能安心的學習,培養興趣愛好,結交朋友,不然也只是換了個地方活著。

24樓:

這是告訴我們:買他人學歷,頂替身份讀大學,這只會撤銷學歷,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大學是已經上了,工作可以再找。

這就是我有錢你能怎麼樣?

25樓:醒了吧

命,什麼是命?

運,又是什麼?

「知識改變命運」,這句話過了十多年我也才明白,知識與命運之中,還存在物權名的階級之分,

只有用知識擠高階級,擁有高層階級才能換來本該擁有「權」的資格,資格才會有改變命運的可能。世道就是這樣,平民拿什麼來維護自己?

26樓:君玉尚溫

我乍一看,怎麼被頂替了17年,索賠個13萬怎麼了,不是很正常嗎,要個130萬也是人之常情啊,咋還上熱搜了

仔細一看,md13塊?!!

別這麼善良好嗎?善良也要因人而異啊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德報德,以直報怨

27樓:

匿名說一句,雖然感覺被頂替者很無辜很可憐,失去了本來該有的人生…但我還是想問,如果你們在那個年代,沒有考上大學,而家裡又正好有條件給你弄到這個名額,你明知道是頂替別人,你會去上大學嗎???我覺得很多人都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批判最近頻繁爆料出來的這類案件,但當你真的是成為頂替者本人的時候,我不相信所有人還會選擇不去,因為去與不去,人生將會有很大的差距。

最後,還是想說,為被頂替者感到無奈和遺憾。

如何看待被冒名頂替上大學,卻狀告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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