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律師是否有生活中及時取證的習慣?

時間 2021-06-03 03:55:15

1樓:美亞柏科存證雲

分場合。

小存算是律師們的好朋友,取證工具吧。

幹了這一行以後,自家的產品肯定是會備乙個的。

但也不是說不管大小事都要取證、存證。

一般來說會有個預判。

比如之前618一共下單17筆,超過2000元的有5筆,這5筆的購買過程我就全部存證了。為啥,因為有損失的話會心疼啊。其他的,沒那麼在乎,就不存了。

2樓:法里法外

是的,可能是執業習慣的原因。遇到問題總會不由自主想到,將來萬一產生糾紛怎麼辦,現在應當固定和儲存哪些證據。當然這些並不像辦理案件時那麼苛刻,但是意識還是有的。

3樓:吳思無慮

從進修法學到從事法律工作,需要學習並適應如何將法律知識轉換到實務操作的過程。如題,相比法條的理解與適用,你更困惑於如何調查取證;而實際上也如你所想,實務中確實不乏因證據不足而駁回訴請的案例。

在解決取證難的問題前,建議你不妨進一步思考舉證的目的。就法律原則而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只是理論知識,訴訟中則需要通過舉證質證的程式來證明相關事實。同理,就取證目的而言,是為了形成證據鏈,達到證據的高度蓋然性,繼而證明事實並適用法律以支援訴訟主張。

值得肯定的是,你已開始考慮證據留存的問題,而現實生活中,並非每個當事人都有保留證據的意識,在面對此類情境,尤其是涉及法律糾紛時,更需要律師根據當事人所述情形,進一步明確待證事實,有針對性地進行調查取證。

就律師工作而言,可以通過協議,風險告知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若你有意從事法律職業,現階段不妨積累法律知識,通過實踐感受各案之間的差異。

4樓:九號律師

職業習慣可能會影響生活習慣,但也不盡然。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性格不一樣。就我而言,如果意識到可能會有不利於自己的後果或者對自己的重大利益有影響時,會進行取證,儲存證據等。

比如,手機錄音、郵件往來、攝像頭等。

5樓:Booknight

我還沒能成為律師或者法律工作者,所以不清楚真正的律師會不會有這個習慣,不過上大學這一年多以來確實有隨手留下憑證的習慣,比如借出「大額」現金的時候會留個條什麼的。

現在在法院實習,不論是旁聽庭審還是聽法官們合議的時候都能感覺到證據的重要性。有的時候法官都覺得一方當事人很「冤」,但因為證據不足而沒法支援其主張,法官也很難受。所以我覺得不論是不是律師,都應該有乙個隨手保留證據的習慣。

最後,希望題主早日成為律師,共勉共勉。

( _)

6樓:123456

分人吧。我一般不在意這些,什麼取證什麼保護權益的。平時天天研究這個,下班了還滿腦子這個累不累。

我工作上會真的針尖對麥芒分毫必爭。但自己的事,一般都不太在意,過得去就行,吃點虧也無所謂,沒大事…

7樓:太陽

取證確實很重要,防範於未然,有意識的保留證據不一定當時有用,但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派上大用場扭轉乾坤,有時碰到有法律意識懂得取證保護自己的諮詢客戶我們都非常欣賞。自己及同事的職業習慣不會表現在方方面面,但重要事情一定有取證習慣的,小事就不一定了,比如小爭執,爭完發現怎麼沒錄音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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