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封別人窗,卻對別人開窗 ?

時間 2021-06-04 23:23:39

1樓:王思沒有蔥

一般是民事調節,在農村這種人應該是痞子吧,一點謙讓都不懂,你也堵他們菜園子啊,要麼別怕事,要麼搞大事,越慫在農村越容易被欺負。

按建築規範:

相臨房屋的採光間距一般應以相臨房屋較低的房屋一方高度的0.8——1.2計算。

如你的房屋高度為10公尺,而相臨的房屋為15公尺,則基本間距應在8——12公尺;如相臨房屋為8公尺,則基本間距應在6.4——9.6公尺之間。

當然還有一些實際情況要考慮,請你最好通過當地的規劃部門去諮詢和辦理相關的手續。鄰居不同意可以通過規劃、房產、居(村)委會等部門和群眾組織來協調。

民法通則中沒有採光權的具體規定,只是對於相鄰權作了乙個抽象的規定.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中的相關規定: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有沒有對你的採光權進行侵害,一般是以房屋日照時間的長短來認定的.至於間距,你現在可以先了解一下該房屋進行施工是否取得了合法手續,是否有施工許可證及規劃許可證等.

關於日照還有乙個部門規章: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下稱《規範》)的規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標準為大寒日≥2小時,冬至日≥1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築不應低於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在原設計建築外增加任何設施不應使相鄰住宅原有日照標準降低;舊區改造的專案內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於大寒日日照1小時的標準。」

2樓:如履薄冰

遺憾的是這種事法律幫不了你太多的忙,雖然可以相鄰權起訴對方,但這種事件通過法院來實現一扇視窗的採光權利的方式比起其他方式來說很不合算,要麼忍,要麼就強勢點給他拆嘍,你即使打贏官司,對方也會找茬弄你其他的事,鬼怕惡人,法律在他們面前太文明了,你只有稱為更噁的人才能治好他們。當然,最好選擇忍讓,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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