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的重疾定義非常刻板,是否意味著很多人即便生了重疾,但只要不完全符合裡面的定義條款也會被拒賠?

時間 2021-05-08 05:00:59

1樓:李浩

很多病種其實都是小概率事件,所以保險公司也沒有充裕的理賠案例,導致理賠人員也不知道如何合理的設定理賠條件。現在很多重疾的理賠要求都是再保公司直接提供的,所以保險公司也沒有參與到理賠條件設定中。

不過現實中大量存在通融賠付,沒家公司的賠付口徑也不完全一致,所以這個時候就看投保公司了。大品牌不一定能賠,小品牌也不一定服務就好。

2樓:羊駝君

條款對重疾的定義刻板,醫學對重疾的定義同樣嚴謹刻板,消費者對重疾條款的理解也一樣刻板。條款定義是精算出來的,是要在不影響保險公司盈利的前提下產生的。只是商業化運作是遲滯於醫療手段的,進步是一定會有的,只是不會是跟著診療手段一起的。

條款也是在進步的,25種重疾已經納入條款中了,沒有指導性檔案的輕中重疾當然只能靠保險公司自己來制定理賠規則,除非再出台乙份指導性檔案,把所有市面輕中重全部納進去,否則苛責條款刻板也確實有些苛刻了。

既然險司都是在合法合規的環境下運作,那麼我們也就在他們制定的規則下遵守規則就可以了。既然大陸主體險司這麼多,一家不好,換一家好的就行了。都不好,矮子裡挑個高的唄。

順帶提一下,國內的投資環境就這麼大,尚處於發展階段,不如美元的金融環境那樣制度相對完善,另外在監管政策下,投資並不能做到像港險那樣相對地更自由,險司的資管能力也還尚待觀察。大陸肯定會出現跟港險一樣收益可觀的分紅型產品,但是肯定不是現在。

3樓:明亞經紀蔡蔡

很簡單哦,簽合同掏錢之前,你就能看到合同呀… 買之前選個產品合同不坑的不就好了嗎~ 又不是掏完錢才給合同,更何況還有猶豫期

4樓: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想說一下重疾險的作用:

收入損失補償和長期護理費用。一般能理賠的情況下,被保人都需要很多一段時間休養甚至不能工作,長期護理了。

所以,你看到的重疾的理賠標準挺嚴的,確實是這麼回事。

不達到對應的嚴重程度,也不是重疾需要解決的問題的,那也不應該理賠呀。

現在的醫療技術進步了,可能不像以前那麼嚴重了,那就沒必要理賠……

5樓:房產樓市險談

保險就是觸碰式合同,尤其自身的規則;

我們生活無時無刻不在遵循規則,本科500分錄取,考499.5就淘汰。

保險也如此,差一點就是差一點,而且重疾險的標準是中國保險協會與中醫協會根據國情,參考國外標準,對外公示後最終定型。即保護被保險人也兼顧保險公司利益。

保險體系是分層次的,不是以賺錢為目的,是要給確實需要「重疾」後經濟補償的人,重點體現在「重」字,哪怕「輕度重疾」依然有個「重」字。

否則,差不多就能賠50萬,上百萬;會觸發道德風險,同時保險公司也是要盈利的,不是做慈善,定價與賠付率有直接關係,容易賠價更高,更多真正需要的人可能買不起保險。

重疾保險就為中產而生,太窮買不起,太富看不上。保險體系中,最容易出發理賠的是醫療險,門診險感冒發燒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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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阿門

重疾險為什麼要求非常嚴格?

要從重疾險起源說起,重疾險解決的是失能收入損失補償,不是為了治病。所以重大疾病並不僅僅指重大疾病、還包括重大手術、以及疾病帶來的影響。

假如乙個人生病了,可能看起來很嚴重,但是如果沒有造成失能,那自然就達不到重大疾病要求了。

7樓:保險經紀 fayer

重疾確實是按照條款才賠

在這裡我們可以關注的是,惡性腫瘤是確診即賠。如果家族裡有人得到惡性腫瘤,那麼我們就傾向於購買惡性腫瘤多次賠付的產品。

題主的問題是在於某些需要達到某種程度才賠的疾病,比如,腦中風後遺症。如果家族有人患心腦血管疾病,那麼,我們可以選擇心腦血管疾病條款寬鬆的產品以及心腦血管多次賠的產品。

我們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不同的個體情況選擇重疾產品。雖然我們無法預知未來會得什麼疾病,只能在力所能及下,盡量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產品。

8樓:沐小希

是的,所以,一定要有現金做支援,多存錢。或者買現價高的產品,換句話說就是,如果沒病錢生錢,如果有事又還沒達到重疾的理賠條件用醫療險和現金支付

9樓:李多

不一定,影響理賠的最重要因素就是醫生的診斷病例,在重疾險合同中,保險責任包含疾病種類,醫療技術等內容,我就遇到乙個理賠,就是肝硬化,在某保險公司的某款合同條款(具體不方便透漏)中是不包含的,但由於客戶手術切肝,病情比較嚴重,最終保險公司依然人性化的給予理賠,按照輕症了,豁免後期保費,未來重疾依然可以理賠,相對來講這是個很不錯的結果了。

10樓:小郭老師

從結果來看,如果不符合你購買的保險產品合同裡面的理賠條款的話是不會理賠的,但是從根源上看,重疾保險產品都是得通過銀保監會的認可才可以上市的,銀保監會今年修改了16年來沒變過的重疾新規,就是為了更好讓買了保險的人得到保障,重疾病種每年也是在擴大範圍,各個保險公司也是在調整重疾產品的保障範圍,類似以前需要開胸手術才可以理賠的條件也修改成微創也可以,在保險行業我也經歷過多次重疾理賠,我覺得題主不必太過擔心這個問題

11樓:孟會強

重疾,國家有統一的定義,這個不是隨意更改的。重疾險,通常也涵蓋輕症和中症,相對重大疾病較輕的一些疾病。

至於能否理賠主要看兩點:1.如實健康告知;2.符合條款。

12樓:棠棠

組織病理學和細胞病理學的區別,以前醫生還能寫寫,現在看分型。穿刺良性,基因檢測為惡的情況遇見過沒?

最後,重疾是解決收入損失的,是壽險的提前給付形態,擔心條款理賠條件這些問題的話,用百萬醫療去打底

13樓:青林尋保

問題已有好多人回答,我也就不重複了

接觸過一款無需健康告知,癌症患者在醫院也可投保的險種,消費型醫療險,年保費1萬,保額2萬,有一些理賠條件,並不苛刻。

保司推出這樣的產品,有什麼意義呢?你品品

14樓:同仙麗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還是會人性化的綜合考慮,治病時要告訴醫生自己有保險,很多問題沒有那麼苛刻,基本疾病種類在28種中,保險公司自己設定的病種在申訴時會傾向消費者的,還是用正面的心態看保險,再說一步,重疾保額遲早拿回來,不是嗎?

15樓:摩羯座的芸娘

我覺得題主是把醫療險跟重疾險混淆了。

醫療險就不存在條款過度限制。

重疾險本身核心就是收入損失補償,而不是隨便得了病就賠錢。重疾險是以認為喪失收入為核心標準,所以界定重疾險往往圍繞這個展開。

這幾年因為醫學進步,有些病變得沒那麼難治,所以有些錯覺重疾險還能「賺」。譬如甲狀腺癌。相比之下其他就覺得嚴苛。

這都是錯覺,以及混淆了重疾險跟醫療險的作用。

16樓:小瓶子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該規範中,定義了25種重大疾病的理賠標準。

確實每家保險公司重疾保障的疾病數目都不一樣,無論是80種還是120種,基本上前面25種都是一樣的(銀保監會統一規定)。以及前25種重大疾病佔據重疾理賠案例中的98%,所以不用太擔心各家保險公司對低發病率疾病的定義不一樣。

17樓:唐昌榮

重疾險,顧名思義,就是解決重大疾病問題的。每個保險都有合同,如果不符合合同裡面的定義,保險公司是會拒賠。中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重疾險,我個人認為還是相對人性化的

18樓:小可愛

對,目前28種高發的疾病,有三種是確診及賠,九種是要符合手術要求,比如舊重疾裡心臟方面需要開胸,微創不算。還有十幾種是必須達到條款裡的某種狀態才能賠付。

19樓:天蓬

任何一種合同條款都是對雙方的一種保護,保險條款也不例外。如果對重疾沒有條款限制,就容易引發道德風險,可能很多人得個什麼簡單的炎症都要找保險公司做重疾理賠了

20樓:菲菲

重疾險,實質上就是對號入座。按照合同約定的,符合約定的時候才會被理賠。但是重疾定義也不是非常的嚴苛,重疾新規的定義就是非常好的乙個體現,以後將會越來越人性化。

另外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產品也包含了中症輕症、前症。

21樓:全民保

重大疾病本來就是乙個失能保險,保的就是失能以後的收入等損失,所以理賠門檻會比較高!核賠有規定,不是保險公司想賠就賠不賠就不賠付的!所以我覺得不能指望重大疾病保險解決醫療問題,醫療需要醫療保險解決,其實大部分客戶並不知道自己要什麼!

22樓:聊保吧

條款中的重疾和普通民眾觀念中的重疾,差別已經很小了。可以去看一下訴訟記錄,因不符合重疾定義提起的訴訟很少。

聊保吧:重疾險,病種越多越好嗎?

23樓:橙子理財

保險合同就是定義理賠責任的,如果患的疾病是合同中規定的重大疾病則可以理賠,如果不則理賠不到。國家規定重疾險必須包含28種重大疾病,這28種就涵蓋了我們人體36器官可能得的疾病,所以如果得了重大疾病基本上都能賠的。保險公司為了具備更多競爭力都在擴大疾病種類,現在重大疾病都包含一百多種咯!

現在各家保險公司的疾病種類除了國家規定的28種,其餘的病種保險公司有自主權!不過涵蓋高發的就行!

24樓:馬培瑤Corynne MA

這個時候專業的保險經紀人就很重要了,重疾裡面包含了上百種疾病,保險經紀人會通過專業幫你利益最大化。

還有,因為我們知道有的情況真的是沒有辦法通過重疾理賠,比如食物中毒,所以我們會建議客戶要把醫療險搭配上。

建議就是千萬不要用自己的業餘去和保險公司抗衡,專業的事情就交給專業的人

25樓:安仔

這樣的憂慮正常。但絕大多數業務員並不清楚保險學上重大疾病的定義,與臨床醫學上重大疾病的定義,以及它們之間的關聯性。投保了商業保險重大疾病險比投保任何乙個險種都實際,不知有幾個業務員明白到重大疾病險對被保人的幫助有幾大。

當然,這裡不便展開。以後我會詳細論述。

在重疾險中什麼叫確診?確診即賠的含意是什麼?各色各樣的解答五顏六色。其實合同裡寫得淸清楚楚,只是解讀者的解讀能力欠缺,卻又分貝夠大,聽的人半信半疑,或又當作專家相信了。

26樓:落霞門

重疾險的理賠給付是需要達到給付標準才會給付理賠款的,當然生病後沒有達到保險合同中給付的要求,是否就是拒賠,也不是全部這樣。有些也會出現協商解決。

27樓:瘋狂的射手

國家規定的哪幾種重疾,大概已經站到全部發病的80%,可能還會更高。有些疾病的條款約定,不能說是刻板。任何一種疾病都有它的發展階段,隨著醫療水平的增高,確實有些重疾定義有點落伍了,但是保險公司也會改革啊,今年的重疾改革,各大保險公司不也得出來擇優理賠了嗎?

還有大家不要誤會保險公司,現在的大陸保險公司還不至於為了理賠款,故意不給你賠,主要盈利點也不在死差上。

28樓:海皇

第一句的刻板,沒有標準怎麼確定到底該不該賠。第二句話的內容,可以去看看真實的理賠案例。還有就是沒有百分百好的產品,任何行業都是如此,但是不能否定保險對於社會的積極意義和作用,最後想說的就是不是單純的反駁,只是想說說心裡所想,你說的這些確實對於普普通通的我們來講,買了如過不幸發生,最好能賠,但也要的是一種警醒,時刻保持健康樂觀的生活態度和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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