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崗位的同事離職一年後又回來想要回我現在做的這份工作,老闆也答應了,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5-06 03:38:31

1樓:

跟你遭遇了一樣的事情。

公司其他部門的二把手,工作了6 7年的同事去年自己主動離職。今年年末回來了, 印象裡覺得她是個溫柔、有擔當的大姐姐,對她回來還是挺開心,但是回來後老闆安排到我部門來總負責。

年初老闆讓我負責開發國外乙個新市場,但是今年因為疫情原因 ,無法去那邊考察、挖掘客戶,開發進度沒有理想中那麼好,但是一年下來感覺自己已經鞠躬盡瘁,進步很大,還是很欣慰的。可能作為進公司2年的新人,的確經驗沒有老業務足,但是她之前一直都是在另外乙個部門,產品、市場遠遠沒有我對新市場了解。委屈、被否定、被背叛情緒影響了我很長一段時間。

後來,冷靜下來好好思考了一下,憑什麼難過的是我?憑什麼考慮要走的是我?憑什麼要把自己努力的結果交給奪我發展的人?

之前覺得老闆人格魅力很大、很崇拜,很幸運能在這樣的公司工作, 現在覺得生意人就是生意人;工作就是工作,自己利益放在最前面;能力是王道,提公升能力,加強危機感並做好隨時去更好公司的打算。

莫欺少年窮,莫欺年輕人經驗不足,會狠狠打你們臉的,就這樣。

2樓:迦樓羅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你在入職這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具體的任職崗位比如運營助理。當從事崗位工作並無出錯或不能勝任該崗位的行為,公司無理由將你調動,你可以拒絕。

如果公司依舊調動,你可去申請勞動仲裁。

從實際的情況分析,公司的管理也是不健全的,原離職員工重新回歸老東家,這不存在問題,但是公司需有與之對應的崗位。

但一年過後,老闆依舊選擇用熟不用生,這說明一些問題。

1.你與原來的同事對比,原來的同事在運營助理的崗位所做的業績更為出色。至少這一年來,老闆會認為你沒有之前的用著順手。

2.老闆應該比較講情義,但是這個講情義但無原則,跟著這樣的領導,估計會影響你的職業發展。另外將你調動為普通店員,本來對你是不公平的,但是老闆的本意居然是減少開除損失,才勉為其難將你調為普通店員。

個人認為他可能希望你主動的離開,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

所以,這樣的老闆不值得跟隨,也不用浪費時間呆在這家公司,但要保護好自己,就是通過合法途徑申請勞動仲裁,獲得相應的補償,然後另謀新的機會。

3樓:

你沒有選擇,讓你去哪個崗位就去哪個崗位,如果傢伙回來了,做的很好,那你就在現有的崗位好好做。如果那個傢伙做的不好,你會有更大的機會在回到原崗位並且會更加得到領導的認可。

4樓:黎慶文

這件事證明,你這位同事在這個崗位上比你出色。你在這一年時間內並沒有趕上他!這的確是個很不幸的事實。

從根本上來說,你要保護自己,只能依賴你自己的能力。你能夠證明在這個崗位上你是王者,無人能比你做得更好,你就安全了!

勞動法幫不了你。用工單位有權利調整你崗位,在勞動強度及薪酬方面沒有明顯歧視你的情況下並不違法。

5樓:檀亭軍丨律師

如果嚴格通過法律來維權,勢必翻臉

建議:調崗屬於勞動合同變更

應當雙方協商一致,如果調崗前後薪酬大幅度下降,或者工作內容差別太大,可以以未提供勞動條件為由單方離職,主張經濟補償金。

如果還想幹的話,建議雙方協商,無論協商要求離職給經濟補償,還是換崗,看你自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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