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朱彩薇
其實你開口老闆就同意了,只是想要在招聘到合適的人前讓你暫時呆著。別讓崗位開天窗而已。如果想離職,多提幾次就好。別讓老闆的雞湯阻礙你。
2樓:ai19980501
按照簽署的勞動合同來,一般是30天,自你提交離職申請的那一天開始算
另外我想說一句,如果老闆是想挽留,而不是因為別的,考慮讓老闆加點工資嘛
3樓:陳超明律師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不給辦理離職手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樓:大李子
歸根結底是,心情不爽,錢不到位。
老闆要是真想挽留,好好溝通,拿員工當員工,別當韭菜,錢也給到位。
基本都會留下來的。
但是要說撕破臉,其他幾個涉及法律答案比較專業。
5樓:hank257
我這個提前三天告知就可以完成,除非是你跟公司簽約了什麼約定,要支付違約金什麼的,或者是你個人能力很強。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去諮詢律師利用勞動法保護自己,記住包身工的時代早就過去了,無論是什麼人都沒有資格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6樓:Thomas
看你個人意願,如果是因為工資不滿意跟老闆談,談不妥就拉到。如果確是是不想幹了,從提出離職最多乙個月,不放人直接勞動仲裁,一告乙個準。
7樓:飛常說法
你好,請問你是代表員工,還是代表老闆提問呢?
如果代表員工:
1.從我個人的經驗分享,每乙份工作都是你的職業經歷,員工和公司之間是合作關係,即使要辭職首先從真誠的溝通開始:員工表達清楚提出辭職是因為受到了公司不公正的待遇還是為了希望謀求更好的發展?
了解老闆不同意員工辭職是認可員工的工作希望挽留,還是認為員工此時辭職會影響工作進度?
如果協商好了,辦理辭職手續得到公司的配合,請公司開出離職證明,為下一段新工作做好準備,這樣最快最安全。
2.如果員工已經決定辭職,協商幾次無果,公司卻仍不同意,員工確實去意已決,也應該將手中工作辦理好交接,提前正式以辦公郵件或者書面通知公司。《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這30天中仍要準守公司的各項工作規定,尤其是考勤。
3.辭職後,如果後續工資、績效發放發生爭議,仍然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這對勞動者來說是免費的。
如果代表老闆:
1.安排一次坦誠溝通,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如果看重這位員工,可以通過職位、薪酬、福利等挽留員工;如果認為員工辭職會影響重要工作進度,與員工協商延遲辭職時間,辦理好工作交接,或者請員工推薦能接替他/她的人。
2.如果這位員工掌握著公司的核心商業秘密等重要資訊,擔心員工辭職洩露商業秘密,可以與員工協商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到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任職、投資或自己創業。當然,公司限制了員工以自己最擅長的技能工作,可能會影響員工的收入,所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後,自員工辭職後公司需要按月給予員工經濟補償金,來平衡給員工導致的收入減少。
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範圍和期限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第六條的規定:「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超過二年。
3.公司老闆也都理解員工和公司之間是合作關係,強扭的瓜不甜,夫妻離婚時好合好散,員工和公司「離婚」時好合好散的協商處理是最快也是成本最小的。
8樓:質惠機房防靜電地板
你可以提出來書面離職報告,記住不要寫離職申請,寫離職通知。然後乙個月後就解除勞動合同了如果工資不到位,給你不結,你就可以去勞務處去告他
工人提出辭職,但工廠不同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之滬 辭職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 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員工因家中有急事而提出辭職,但老闆不批,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不需要他批。提前30天提出離職,請假處理事情,如果不讓你請假,你不必理會,離開先辦你的事,回來補假就行了。如果公司胡攪蠻纏,你也可以。 我一般懶 你對辭職有點誤解,辭職是通知公司我要辭職了,請在最長30日之內安排好工作交接工作,要不30天一到,我就走了,耽誤事跟我可沒關係了啊。辭職是通知,不是申請,...
女方提出分手,但男方不同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烏雞國王子 不用啥太過顧慮,本身這個社會的道德要求就是分手是不需要對方同意,要是男方因為想不通,要是男方給你花了好多錢很生氣,要是男方覺得委屈做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事情,叫警察來就好了。不過我去TM這個沒有契約精神的社會。 moon light 坐下來談談,如果覺得可以繼續,就不用分了,畢竟分手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