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這種情況可以起訴離婚嗎?

時間 2021-07-11 11:44:15

1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你好,離婚的途徑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按照您的描述,夫妻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提出離婚的一方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的方式,向法院申請離婚。

根據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若你選擇訴訟離婚,通常情況下可以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法院受理後,會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判斷你們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已經破裂,然後才會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李穆清

在女方懷孕期間和孩子不滿一周歲時,男方不能起訴離婚。

其餘情況,可以起訴離婚。不過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要兩次才會判離婚,前前後後的時間加進去,將近兩年。

3樓:也迪律師

可以,起訴離婚和判決離婚是兩回事。

起訴離婚的條件就是: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想解除婚姻關係另一方不同意,想解除婚姻關係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而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但另一方不同意,雙方沒有財產糾紛,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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