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近期唯品會被曝通過強制變更工作內容變相裁員一事?

時間 2021-05-29 22:47:25

1樓:惠州法律人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由此可知,不管企業用手何方式何手段裁員,只要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之情形,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都是需要給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的。

2樓:

這類事情國內企業經常做的。

你不去鬧,也就忍著嘍。

現在的員工權利,沒有工會如何保障?

而且很多外企的工會也是虛設。

在汽車行業民企,這類情況時有發生。

努力提高自己,不滿意走人。

3樓:陸仁賈

其實這本來沒什麼大不了,市場經濟,勞動力流動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只不過作為乙個人,都會有情感,有預期。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資本家都喜歡打感情牌,描述遠大未來,讓員工著眼巨集偉藍圖,促使員工有一種公司是家的感覺。

然而家庭只要好好經營,被趕出去的機率不大,但公司裁員嘛,看經濟,經濟不好裁員很正常。

"我為黨國流過血,黨國不能這麼對我!"

"現在到了你為黨國盡忠的時候了。"

說什麼是人家的事情,信不信由你,信了怪誰。

企業信的是資本,道德是社會強加的,倉廩實而知禮節,人如此,企業也如此。

有興趣看看《日出》裡李石清和黃省三的對話。

4樓:乙個人的雙人舞

裁員怎麼裁?

如果乙個員工在他的崗位上超過三年沒有進步,或者進步不明顯。那對於乙個公司來說意味著是什麼?何況現在時代發展的節奏。已經等不了三年了。

公司的發展沒必要等到積重難返的時候才想到涅槃重生。

看到這個事情。其實特別無感。甚至有些可憐。

5樓:三言

基本操作,公司嘛,資本主義的東西,沒啥好說的了。

之前信誓旦旦說體制內不好的人,被裁,有沒有後悔呢?

選擇了這條路,有得必有失。

只是希望公司妥善處理被裁員工,該做到的應該做到。

6樓:

「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贈某些答主。

強制變更工作內容是違約,建議走勞動仲裁,該賠的還是要賠的。

某些人以「開公司不是做慈善」洗普通裁員和一些忽略員工權益的行為也就罷了,現在連公司違法裁員也能洗了?

7樓:「已登出」

不過是歷史的又一次重演,又一次證明了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的詛咒,又一次證明了腦力無產階級再怎麼掙扎著給自己加強中產階級的帽子到了經濟危機還是會被扒得一乾二淨,風暴將至

8樓:jusalun

這有什麼可看待的,開公司不是做慈善,打工也不是獻愛心

該怎麼辦怎麼辦,能跳槽的就跳槽,不能跳的想辦法提公升自己硬實力,連硬實力都懶得提公升的該收集證據仲裁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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