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覺得網文媚俗,是在討好讀者,各位大大怎麼看?

時間 2021-05-11 18:22:49

1樓:輝夜如歌

你寫我想看的,我就看,可能不付費,但是給你帶流量。你寫我不想看的,我就不看,也肯定不會噴你。

網文又不是課本或者技能類書籍。當然是看自己想看的。難道看休閒書籍是為了思考人生哲理嗎?

2樓:大街上夏姬霸吼

廚師做菜不好吃了,食客就不來他這吃飯。

作者寫書不好看了,讀者就不看他寫的書。

廚子做好飯天經地義,因為他做不好就得餓死。

你說廚子使勁兒鑽研做菜的功夫是為了討好誰?

同樣的道理到了作者身上,咋就成了媚俗?

都是為了恰飯,也別分啥高低貴賤,又不是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合著在某些人眼裡,「作者」這個身份就得與眾不同?

3樓:伊布太強了

確實是的。

舉個例子吧,《誅仙》裡張小凡對師姐田靈兒的感情描寫,本來蕭鼎寫的很好的,但是在後面齊昊來了以後,就突然變成「憤怒地暗戀者」了,整個氣氛與張小凡的人設完全不合,也只有網文能這麼寫。

可以很明顯地感到,作者在刻意地迎合讀者。

4樓:

這鍋可甩不到作者頭上,看看咱們平台編輯在做什麼引導,怎麼排推。你倒是想寫點高雅的有深度的,編輯不看好你的文不排推就石沉海底啊

5樓:劍白

解釋了是否討好讀者的問題,再說說媚俗。

媚俗是乙個被濫用的詞彙,簡單來說,就是公式化創作,美學上不具備獨特性,缺乏自我表達。

我想引一段維基百科:

當代對媚俗的定義是帶貶意的,用以描述那些並非創作出來表達自我,而僅是為了迎合商業目的和大眾需求的作品。媚俗一般用作形容那些無重要性而又俗氣、精心計算來討好大眾、被視為造作和空洞,而非真正的藝術的作品。

須知,對於文藝創作的絕大多數作品來說,不媚俗,都需要作者有較高的審美水平,這其實是乙個不低的要求了。

這麼多年網文看下來,這樣的作品是不是屈指可數?

不建議以是否媚俗評判作為評判網文的標準,故事精彩好看就完事了,不討好讀者的也有,《幽冥仙途》、《人生長恨水長東》都是,虐的你死去活來的,又想要給作者寄刀片了不是嘛?

有人愛虐,有人喜歡看爽文,本來就是口味不同,彼之蜜糖吾之毒藥。媚不媚俗的,不必給網文扣上這樣的帽子,哪怕它存在,但根本不重要,或者說,這是一種危險的論調,上位者想要整頓的時候,心裡想必也有類似的想法。

6樓:羞澀的黑胖噠

讀者訂閱打賞啊,那是錢啊。

說討好也好,說操控情緒也罷,就是這個道理。

總要把讀者老爺侍候舒服了才行啊,你把網文當成乙個娛樂服務行業,先別想文學。

7樓:Lim to

網文是商品,他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而流傳的時間長一些,但是這改變不了它商品的本質屬性,那麼這就意味著它被生產出來就是為了被賣給別人的,也就是讀者,而任何商品要想賣的好,他就要符合大部分人的審美,而這個大部人的審美就是網文市場,但是人的審美也就是市場不是一成不變的,他是時時刻刻都在改變的,而作者想要讓作品符合大部分人的審美,賣得好,他就要根據市場的需求進行調整,也就是所謂的作者為了討好作者而作出修改,這本身就是無可厚非的事情罷了。

8樓:側帽聖祖

嗯……錢不媚俗嗎?

呵呵!比起某些人討好上司、老闆,我們討好讀者,我覺得還是討好讀者更有尊嚴一點。

畢竟如果當舔狗的話,舔乙個就是舔狗,舔10個就是渣男,你要是舔100個,那你就是戰狼。

9樓:老猿掛印再回首

很多事情,換個角度,自然就不同了。

我最喜歡說,寫網文的千萬別把自己當作家。

應該把自己當手藝人。

比如說相聲的,比如廚師。

手藝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就是討好顧客。

說相聲,不研究怎麼調理節奏,不研究怎麼逗樂觀眾,搞個公式相聲,高不高階啊?然而有什麼用?

廚師,不先學基本功,不研究怎麼做好菜,直接上來就搞分子料理,高不高階啊?有什麼用?

寫網文的也是如此,你得先學會如何討好觀眾,讓觀眾買你這個帳,就跟郭德綱說的,能賣出票錢去,那才是最基礎的本事。

至於說在這個基礎上,你再有文學追求,那你去,也是很好的。

但是就此而止,只以此為生,也是門餬口的生意。

大蒜和咖啡,並沒有誰比誰高雅。

也不是吃了大蒜,就再也不配喝咖啡。

喝了咖啡,也別覺得大蒜味重。

讀書不過就是解個悶,要是這還覺得跟買個手機能裝個X的話,真得研究研究自己是不是有啥心理疾病了。

10樓:海草不戴帽子

若論含金量,文學高度,網文也就那個水平,不過說到媚俗和討好讀者——當今寫網文的不就是為了賺錢?難道你不去迎合市場,還要反其道而行?我個人以為,選擇了寫文這條路,那也就是要寫讀者愛看的。

這種批評毫無意義。

11樓:好食男色檸子醬

我要寫個揭露社會黑暗的純現實主義題材,你給我打錢嗎?

我要寫個網文版刺客聶隱娘你給我砸雷嘛?

我要寫個地球最後的夜晚,路邊的野餐編編給我推薦嗎?

誰不想隨心所欲創作呢,可誰又願意和錢過不去呢。

12樓:影勾闌

網文是商業寫作,但寫網文的不都是為了取悅讀者。

我覺著網文作者按動機分大概有三類

1.為了賺錢的、甚至煮字療飢的

2.半玩半賣的,拿手藝當愛好,有人給錢就收著,沒人給也是自己樂呵,反正不虧

3.玩兒票的,賺不賺錢無所謂,甚至貼錢也要弄,圖的就是爺高興

這三類人有什麼區別呢?

第一類,手上活兒還真不一定強,但特迎合市場和讀者,大家(或者老寫手已經有了自己的固定讀者群體)喜歡什麼就寫什麼,怎麼來錢快怎麼弄,完全不考慮叫好叫座兒全佔了(也有能的,少),畢竟錢拿在手裡才是實在的。

第二類,手上有活兒,但是不靠這個吃飯,就是喜歡弄這個,不太在意讀者怎麼想的,但是有人提意見覺著合理就聽,有人給錢也接著,不要白不要。

第三類,手上有活兒,不靠這個吃飯,自己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你給我提意見?沒門兒,我寫給自己看的,你想看你喜歡的自己寫去。碰上志同道合的也高興,但不會輕易因為別人的意見改動自己的東西。

這三類人都寫網文,但都一樣麼?

有些第二第三類作者也能簽約,甚至還能火一陣子,但是目的不一樣,火了那是趕上了,大部分都是小眾玩意兒,自己樂呵,至於這兩類人為什麼把自己的東西寫成網文,多半是因為網文更直觀,出的快,也方便交流。

總之,網文媚俗討好讀者的有嗎?有,但不是全部。第一類作者尚不盡然,況二三類乎?

13樓:「已登出」

工作的本質,就是討好顧客。

不論你做什麼工作,都是甲方條約乙方負責,直到對方滿意,這不就是一種討好?

當然,不想掙那份錢就另說。

不想掙錢,隨便砸個東西丟那裡,誰愛看誰看,誰覺得好誰付錢。

清高。嗯,可能會餓死。

所以梵谷餓死了畫才出名(手動滑稽)

14樓:MacroLemonXD

錢俗不俗?俗啊!可太俗了!

說俗的那些人,尤其是還要捂著鼻子罵上兩句以顯示自己清高的,乾脆別要錢了,回家種豆南山下去吧,也算為回歸小農經濟出乙份力。

15樓:親愛的絢瀨繪里

非專業人士,僅個人觀點,輕噴。

作為讀者,我進行了消費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心情舒暢,爽快,我認為錢花得值得。

作為文學家或者語言文學學者,這種文學一定程度上起了不好的作用,但不可否認他也有自己積極的作用,要客觀的看待這樣的存在。這是順從社會發展出現的文學產物,一定程度上反應了此時社會的需求,不能一昧否定。

作為路人,我又不看,何我又有什麼關係呢。

16樓:

春晚小品不媚俗麼?

青春偶像劇不媚俗麼?

抗日神劇不媚俗麼?

相當多的韓劇不媚俗麼?比如帥哥外星人那個......

各種爸爸哪,撕什麼牌子啥的不媚俗麼?

知乎裡的各種風向不媚俗麼?

金瓶梅,空空幻不媚俗麼?

崑曲不媚俗,康德三批不媚俗,魯迅不媚俗,歌劇不媚俗,古典油畫不媚俗,不吃雞不榮耀的部分3a遊戲不媚俗。

但這東西也不能天天看啊,所以就咖啡就大蒜不挺好的麼......

當然,可以接著地氣拋私貨肯定是厲害的。

再就是,不喜歡就不看也挺好的。

再再就是,個別網文實在是......有點過了。但考慮到人家的成績。大家都是人,就算部分人欣賞力下限太低,你也不能阻止人家合理合法的娛樂以及有人願意提供合理合法的娛樂方式啊?

趕緊匿名一下,這年頭,霞彈槍太多了。

17樓:

不就是在討好讀者嗎……

我寫了一堆我不喜歡,但是能戳中小讀者們爽點的文。

為了小讀者們喜歡,我熬夜刷榜,眼睛度數長了100多度。

嗚嗚嗚嗚。

結果還是不盡人意的撲了。

但只能說我沒研究好,唉。

18樓:玥兒

首先我得承認是的

不可避免有些作者偏了

但是也因此很多大大的文文更加的優秀了不是嗎良莠不齊是每個市場都會出現的問題

但是群總是有眼光的

19樓:椎白丶銘

網文媚不媚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若某人寫網文目標是賺錢,討好讀者是必然的。

但如何討好讀者,是一門學問——其中的心理、生理設計方法?何種文字風格讓期望讀者更有代入感?情節如何設計?角色要怎麼塑造?期望的受眾讀者是哪種或哪幾種?

即使是這樣,作者依舊可以在其中加入自己的想法(指想表達的思想性內容),不過如何加入?要不但不削弱讀者的體驗,甚至加強讀者體驗,甚至加強作品內涵,都是需要水準的。

網文發展了那麼多年,淘汰中不斷淘出深合網文之道的人,競爭壓力和讀者要求不斷提高,已經成為了乙個不那麼容易入行並佔據一席之地的行業了。

20樓:顧左右而言她

除了再知乎寫故事裝杯的,或者是像方方那樣不知所謂的。

所有行業,只要不是供方市場的,哪個行業不是顧客是上帝?

網文是用來賺錢的,不是用來賺名聲的。

現實一點

21樓:

作為乙個網文讀者、二刺猿、玩過好幾款手機遊戲的當代年輕人、沉倒海底的後浪……我真的對「媚」這個字審美疲勞了。

如何看待番劇「眉宅」?

如何看待遊戲「眉宅」?

現在又有網文媚俗……啊,我的天哪。

生活用品迎合使用者需求叫把握市場、UI設計迎合使用者需求叫優化……怎麼到文娛作品就變成眉宅媚俗了?

我覺得四川的小吃就很媚辣,我覺得山西的小吃就很媚酸。

對了,那個機械鍵盤我覺得就不行,濃厚的媚手感氣息撲面而來,太讓人窒息了。

現在的空調也不行,媚降噪太明顯了。

還有,最近手機媚薄媚全屏情況也很嚴重。

唉……真希望相關部門出台政策管管這些行為,我這種正人君子都看不下去了。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啊。

提問,這是眉宅、媚俗、媚機甲還是媚美少女呢?

22樓:餅之惡魔

網文是乙個被定性為「商品」或者「產品」的東西。

所謂的「討好讀者」,在產品設計裡面管這個叫做「使用者體驗」。

不僅不是問題,而且還很有必要。

只要沒有人出來聲稱「這是藝術」,或者出來質問「這為什麼不是藝術」,就沒問題。

況且,藝術也未必不講究使用者體驗。頂多是使用者體驗的優先順序不排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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