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明知道他不喜歡你,你還會繼續喜歡他嘛?

時間 2021-05-11 16:53:51

1樓:油膩膩

不會。最多再喜歡一陣子,就會勸自己轉移注意力。因為沒有意義。

喜歡乙個人就會處處替對方設想,一定程度上以對方的事務為重,時間久了,自己也會累,而且還要承受對方喜歡別人的風險,時時調節自己的心情,不累麼!除非你是重度奉獻型人格的人,奉行「喜歡你與你無關」的人生態度,那麼就無所謂了。

2樓:北島涼心

要麼嘗試性努力

要麼漸進式放棄

他實在不喜歡你也不必上公升到討厭

不如喜歡別人

畢竟你值得更好的而那個人還沒來

你要等一邊等一邊提公升自己

3樓:何野呀

這個問題無解。有個句子分享給你噢。

月亮很亮,亮也沒用,沒用也亮。

我喜歡你,喜歡沒用,沒用也喜歡。

感情真的是最不講道理的事情,隨心就好。

4樓:魔法少女蘇

我要是能這麼容易控制自己那就好了

他不喜歡我,我知道呀

但是我喜歡他,沒辦法呀,嘴上說著想要放棄,但是有關於他還是下意識去留意,見到他還是會心動,栽了!

兩情相悅當然好了,就是沒有發生在我身上,沒道理所有的幸運都屬於我,遇到喜歡的人就很開心了,喜歡他也是一種美好的經歷。

5樓:青檸

我不會唉,我覺得互相相愛就要在一起,雙向付出才會有所結果,如果對方很明確的表示過以前沒喜歡過現在也不喜歡今後更不會喜歡我,那我為什麼還要喜歡他呢?好像我的世界沒有了他就再也遇不到喜歡的人了一樣,往前看好嘛,有的人你只有放手才會遇到更好的人,我實在沒法帶著自己壓抑的喜歡來讓自己變成更好的人。

6樓:慕尼黑的麥克白

如果乙個人不喜歡你,也就意味著你無法得到他的愛與欣賞,更不可能彼此相知,心有靈犀。實在不明白為什麼還要繼續喜歡,享受這種求而不得的感覺嗎?

7樓:summer

我知道我不該繼續去喜歡,但得不到的更想要不是嘛,於是我還是一再堅持。我堅持了三年,中途有過撕破臉皮的爭吵,最後還是勉勉強強拉扯回來。到了大學可能就都成熟些了,沒年少那麼衝動,該聊的聊…約散步約吃飯。

之後就在一起了,不如願的是,最後還是散了,但我內心沒有最初那麼的難受了,不會因為他回的訊息會猶豫很久,思考很久自己該回什麼才更好,也不會因為他突然更新了條pyq換了頭像換了網名就去琢磨亂想,就像我朋友說的那樣,在談之前我就問過她需不需要去冒這個險,她說試試吧,就算沒有走到最後,你也不會太後悔,你的心結也開啟了,你也不會那麼的為他左右自己的情緒。

有的事真的只有自己親自走到頭才不會後悔。南牆什麼的也真只有自己去撞了才知道值不值。

8樓:汪yh

現在不會啦,被傷害過為啥還要待著,另外我的未來我決定,她現在只是個過客。依據實際情況來說,我的條件優越,在家裡關係挺多,非要留在他鄉獨自打拼,盼著沒有未來的乙個人嗎? 是,我很懷念一年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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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

會吧,但是不會繼續追求了,喜歡就是會溢滿藏不住才下眉頭卻上心頭,這怎麼憋得住呢,也許可能時間消逝這份喜歡會慢慢散去,也許不會吧

10樓:安子

我想我會給自己定乙個時間期限吧,我也會跟他直說。嗯,我等他多久,然後就不等了。給自己乙個答案,也給他一段時間去考慮,讓他去權衡利弊,我也可以考慮得失。

11樓:ilyvmc

這個很符合我的境況了

我喜歡的男孩子他有乙個心上了,他不喜歡我啊,我也不想繼續喜歡啊,可是每次見到他還是會心動,所以喜歡這種東西不是說想不想的問題,是完全控制不住的喜歡啊。不過我現在在克制自己放下了

12樓:主客謂

會,因為暫時來說」不喜歡他」這件事我做不到。但會慢慢給自己做心理建設,告訴自己要放下他,自己也值得更好的生活。真有一天遇到更適合的人了就過好自己的生活。

13樓:餃子在哪

不會,喜歡乙個人的熱情就像一杯水,開始的時候你會全心的喜歡乙個人,因為你有滿滿的熱情。而之後這種熱情就會變少。所以不要輕易的喜歡乙個不值得的人,把這種熱情留到最值得的人身上。

明明都知道不喜歡了,就不要繼續了。

14樓:

不是我會不會的問題,是喜歡這個事真的不是我說不喜歡了就行的。就像白熊效應一樣,我沒辦法在腦海裡強化不要喜歡他這個概念。我只是不再找他,不再跟朋友提起他,彷彿他沒有再對我造成任何影響。

但是還是會時不時想起他,偷聽到有關他的訊息的時候還是有幾分雀躍。說不定我會一直喜歡他,但他不會知道。說不定某一天我忽然就不喜歡他了,也說不定某天我會遇上另乙個人,讓我移情別戀呢。

不再刻意聯絡,不再製造偶遇,不再製造機會,就順其自然吧。把一切交給時間,把生活還給自己。

15樓:獨涉i

你可以繼續默默的喜歡,但沒必要去熱臉貼冷屁股了,也別信什麼會因為感動在一起,因為感動在一起的遲早會分開,不平等的愛是維持不了多久的。其實時間長了不聯絡也就沒那麼喜歡了,試著去接觸下其他你覺得不錯,又喜歡你的異性。

16樓:戲劇觀眾

如果他是我第乙個喜歡的,或者我還有資格去肆無忌憚的喜歡乙個人並且有足夠的時間去走出來的話我可能會選擇去喜歡他。但是如果我有學業,工作其他重要的事情,可能會從一開始就去克制自己的感情

17樓:Loner

不撞南牆不死心,但是若有南牆,撞破便是。

至少不曾因為沒試過而去惋惜後悔,他以後或許會喜歡上你,或許不會,概率總是五五分的!

但是,如何後來他沒有喜歡上你,而是因為感動而和你在一起的,就趁早分開,我們都不是聖人,沒辦法去感動乙個人一輩子,是人,都是會累的。

18樓:時一

我會。雖然這種事情並不是自己能夠決定的。

也許選擇本身對我來說就沒有任何意義,離開或者留下都無法改變我喜歡他的事實。

權衡利弊之下理智告訴我應該趁早放手,但放棄這種事對我來說太過痛苦,其程度甚至超過了他不喜歡我這件事本身。

就像戀愛的犀牛中明明所說,你可以欺騙我、侮辱我、貶低我,可以把我吊在空中,你可以讓我俯首貼耳,讓我四肢著地,只要你有本事讓我愛你。

我寧願永遠跟隨在他身後。我可以是他的戀人,可以是他的親屬,可以是他的朋友,我可以擁有任何身份,也可以什麼都不是。只要他想。

只要能留在他身邊,我就滿足了。

愛他,是我做過的最好的事情。

雖然這份愛對我來說只會是沉重的枷鎖,我也知道長此以往自己必然會在這個無法跨越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但就算回到當初,我還是會義無反顧的做出同樣的決定。

就算最後一切都化為泡影,就算最後只落得遍體鱗傷的結局。

說我固執也好,盲目也罷,這些都是我自己選擇的路。

我愛他,與他無關。

愛情本就不是能用理智來衡量的,不是嗎?

19樓:驚弦

你要準確定位自己,如果你很喜歡,那就堅持。雖然不一定要在一起,可他是自己喜歡的,能給你一種力量或者嚮往都可,自己喜歡與他無關,不打擾就好

20樓:白詡

不會,我會及時放棄,只要他明確表示不喜歡我了,那我不會再繼續了。不打算在一棵樹上吊死。生活不是偶像劇,不是不放棄就會換來回應的。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可能會有。但是我覺得機率不太大。而且單戀乙個不喜歡自己的人的確挺累的。

21樓:Lumos

這個嘛,換我會,這個因人而異。

有人知道他不喜歡自己,就決定放棄,畢竟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呢。

有人知道他不喜歡自己,就堅持下去,努力讓他喜歡上自己。

不喜勿噴

22樓:小聰慧

因為你已經問出了這個問題,就算直接說不會,你肯定也做不到。好好愛自己,時間會給你答案,或許會遇到情投意合的人,你也不必為難自己,強迫自己一定要怎麼樣,開開心心做好自己的事情~

明知對方不喜歡你,你還會堅持嗎?

啊哦哦 不必堅持,喜歡真的沒用,多喜歡都沒有用,互相喜歡才有用,感情需要相互經營,雙向的奔赴才有意義,你一味的堅持是感動不了ta的,你只是沉醉在自我感動之中 布穀 月夜 這種情況下,本人一般以順其自然的方式,不能算堅持也不能算放棄吧,就內心還會有一些小期許,會像正常朋友一樣聊聊天,偶爾關心一下。萬一...

作為律師,如果你明知道他有罪,還會為他盡力辯護嗎?

龍凌雲 律師也是人,不是神,只有神才會明知有罪。指控和辯護其實是合力讓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或者在法律意義上不構成犯罪無懲罰 而不有失偏頗。 江河 有罪是在法院判決之後才能確定的。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能確定任何人有罪 所以,跟辯護不衝突。況且,辯護是為了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即便是已經判決等待...

如果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你還會堅持嗎?

當男女相處融洽時,當兩個人處於曖昧期時,也是兩人關係發展的轉折點。在這個階段,雙方都會對對方有一定的審視,並會通過對方的一些言行來判斷兩人是否真的合適 如果控制得好,曖昧期會順利提公升兩人的關係,讓原本只是普通朋友的兩人變成牽手的親密戀人。只是不是所有的曖昧期都能順利提公升兩人的關係,有些感情會在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