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得到對方的情況下 愛乙個人通常能愛多久?如果超過了10年那能代表什麼?

時間 2021-06-02 09:43:59

1樓:絕情小甜甜

得不到卻在內心深處久久的依戀著,是一種深情也是一種羈絆,是乙份期待也是乙份執念。

常常午夜夢回,總是相逢匆匆卻又咫尺天涯。細細碎碎收集網路海洋中的點滴,即使乙個動態的改變也會激起千層漣漪,然後歸於不安的平靜。

說好要相忘於江湖,卻魂牽夢縈難以釋懷,愛而不得的愛。今生摯愛。

耿耿於懷。

2樓:朱江濤

那可能不叫愛,也不叫追,只能叫做"耗"。

在你還沒有找到合適的人之前,你總是沒事時候想一想她,有一句沒一句的聊幾次,偶爾出來見面或出遊。這樣的維持你能耗一輩子也不稀奇。

3樓:swaydel

看到這題目,想先問倆問題,怎樣才算得到,身?心?還是必須兼得。

得到以後又失去了,但還愛著,又該怎樣計算?所以真的大概沒法量化吧。如果超過10年,我覺得這人可以是天使,愛的很純粹。

也可以是惡魔,太病態的愛了。總之,奇葩。非褒非貶。

4樓:

我感覺這要根據你跟對方的是否有過交談、有多少溝通決定的。其次就是你這個人有多少想象力,對方究竟有哪一點打動你。很多時候,我感覺很多時候喜歡很可能是一種習慣。。。

5樓:張戈

1.這個問題顯然超出大部分年輕人的經驗範圍。

2.愛或許包含喜歡,心動,占有,默契,又或只是其中的一項。

3.如果能夠持續多年,必定是一番你來我往的砰然心動。或是一種不斷飄來的清香讓人心安。

4.不管有沒有得到,只有一起成長的愛情才能長久。

5.在一起,不分開——並不代表持續相愛。

6樓:

喜歡乙個人6年了,已經分不清是精蟲上腦還是愛還是什麼感覺了,也許會一直持續下去,即使永遠得不到,也許對方對我來說是神一樣的存在,被我崇拜被我褻瀆。

7樓:

追了四年,在一起3個月,分開半年了,不再聯絡了,依然愛,不自覺的收集生活中的點滴,也許以後還有機會講給她聽,心裡住著乙個她,也許會比十年還要久,我相信有一瞬間的愛情,也相信有一直持續放在心裡的愛情,正如生死朗讀裡的男主角對那個滿頭白髮的少年時代的情人的感情

8樓:

時間長短,這要視個人而定吧?《霍亂時期的愛情》裡,佛羅倫蒂諾愛費爾明娜愛了六七十年~

超過十年也未必就是代表真愛,也可能是佔有慾沒有得到滿足所產生的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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