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互相還喜歡如何復合?

時間 2021-06-12 11:29:01

1樓:bm123

看了一下以上的三個回答,不敢苟同

我不清楚是否TZ曾經告訴過男朋友自己會去考澳門的大學,如果事先告訴過他的話,那麼他的態度恐怕也會有一些轉變,另外一點就是TZ並沒有明確的在描述中寫自己的年齡和男朋友的年齡,我覺得年齡是乙個至關重要的因素,你把這個漏下了,我這裡分析也不能夠很準確

至於考澳門大學,我不清楚TZ的學習水平和在國內可能上哪個大學,如果考澳門大學是在自己的現有水平之上的,需要努力去夠的,那麼我覺得也是一件好事,因為即使最後感情沒了,可以對這段感情還是能有乙個美好的回憶,至少我付出了努力也得到了一些回報。但如果澳門的大學是在現有水平之下的,那麼執意考澳門大學就值得考慮,並不是說這麼做不好,而是需要你男朋友的態度,然後再做決定

下面反對一下其他答主的回答

分手了塑造自己可憐人設,在前途和TZ之間做選擇,我覺得這個事情本不值得抨擊,看樣子好像是個女權癌,並且只能女性受傷,男性就是渣,就是背信棄義。這樣很不好,因為你不是對方,而且TZ描述很不詳細,所以你怎麼能夠從只言片語中判斷出對方就是渣呢,這沒道理。

另外我相信TZ本身是很喜歡男朋友的,所以才會來這裡提問,那麼既然如此,你就需要把你的規劃去和男朋友說,不要問我都給你拉黑了你怎麼聯絡,你總是能想到辦法的,對不對

附上思維導圖

2樓:粉紅學妹

有些男生就是擅長苦情營銷,分手了還要塑造自己是可憐人,來逃避道德的譴責。

其實我想告訴你,很多能放心的東西,說起來不捨,內心明明就做出了取捨。比如你同時喜歡兩個男人,你最後捨棄了備胎,你也很心痛。但是呢,備胎對你來說還是能割捨的。

所以,男生選擇事業,其實已經在你和前途之間做了選擇。你何必苦苦糾纏。

3樓:阿武

你可以從他身邊的朋友打探他的住址,還是見一面好好聊聊,把你內心的真實想法說出來,告訴他給雙方乙個機會試一試,並且設立乙個期限,如果這個期限過了發現不適合,那就再放棄!

分手後,互相喜歡卻不復合,這是為什麼?

蒽捺2020 我和前任是這樣,我們還喜歡對方,但想到對方的缺點又想放棄,都在糾結於要不要復合 追更,希望好女孩都不要被辜負,如果那個人沒有好好愛你,哪怕再喜歡也不要繼續了。你要相信你值得更好的人來好好愛你 所辛 以前看到說分手了再也回不去了,覺得特別費解吧,還互相喜歡就繼續在一起啊,要死不活的樣子幹...

如果分手期間另一半喜歡了別人,現在復合了,還有繼續下去的必要嘛

一夢 或許是因為沒處上所以才回頭找你,也可能是因為和你復合了,才說那個女生和你感覺很像,這只是在進一步表示他忘不了的人還是你,但是世上想象的人千千萬,到底會有多少次呢 不知道我這麼說你能不能明白,或許在你的心裡已經心存芥蒂,對他的感情已經不能像之前那樣了,當然如果他和你復合之後,表現很好,能夠讓你感...

分手之後我們還是互相喜歡對方,應不應該復合?

hairuiya 如果沒有什麼實質性錯誤,兩個人分開以後也學會了反思,能夠很好的處理彼此繼續的關係,就在一起吧。記住,在一起的目的是為了越來越好,如果越來越糟糕了,那就算了吧,攢夠了失望就離開吧。世界這麼大,喜歡你的人不只有乙個,你喜歡的也還會遇到很多。 旭公升 估計你挺痛苦的,也很矛盾,我想你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