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戀 喜歡乙個人,可怎麼樣才能自我銷毀資料,自我清除?

時間 2021-06-03 23:30:55

1樓:

打破這個狀態。

之前特別喜歡乙個網紅,幾乎所有不花錢的支援都為她整了一遍。發現這個人後來被粉絲慣壞了,言行過於傷人。

想要脫粉。

發現自己脫不了。

除了基本生活需求和學習,她基本上佔據了我所有的空餘時間。每天還是會習慣性去看她,當時覺得自己特別賤。

後來,我刻意不去看她,也會對比其他人唱歌水平不如她,同型別的網紅小歌手也還沒有找到替代。

很痛苦。

她已經讓我習慣了。

所有社交軟體取關了她。

第二天還是去搜尋了她。

最後,我有了新的喜歡的愛好,她也被我忘記。

前幾天,我看收藏夾的時候看到她的幾首歌,我也沒刪,但也不想聽。

感覺聽這東西很累,很痛苦。

轉而去看別的了。

我脫粉成功了,真漫長啊。

嘗試讓自己不要做關於這人的一切,打破這個狀態,你絕對能做到的。

2樓:不周山

自我目前的看法,資料可能無法清除,只能通過對比將它判定為無價值資訊或者有害資訊,那麼你需要有乙個正確的世界觀,愛情觀婚姻觀,在此之上,找乙個和你三觀合的另一半,過得幸福,並意識到之前的幼稚不成熟,思維方式有問題,這個問題便不會困擾你。

3樓:曉青

如果你覺得已經不值得再去花費時間和精力在這上面,時間長了自然而然就會自動放棄,不需要自我銷毀資料,以及自我清除!

前提是你自己要主動放棄,如果繼續在放棄與繼續之間打轉,到時候就沒辦法改變自己,還會讓自己很累很累!

4樓:神意通達

首先沒必要這麼做,其次銷毀不了。

你只是想把注意力從他那兒移開,最好是忘掉不是嗎?

遺忘最好的辦法是不再關注它。用新的目標取代舊目標,自然把注意力遷移開了。

同時在每個時刻下功夫,只要一想到他,就彈一下手腕上的皮筋,提醒自己轉移注意力。

如果實在忘不了,那就不管公升起的念頭,與它相安無事,來了我知道就是了,我不繼續注意它。時間一長,它自己就消失了。其心無住。

最後,你要知道,隨著時間的推移,沒有什麼是忘不了的。

而如果你想迅速擺脫目前的念頭,只能適得其反。這在陽明心學中叫「引犬而室」。狗本來在門外遛達,你非要把它招進室內,再想盡辦法趕它出去。不如兩不相干,各行其事。

5樓:向別人學習

喜歡是因為不知道對方的缺點和差勁還有對方對你的態度,那自己寫出來吧,體會一下就知道了,一點都不難,不過需要時間去看清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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