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前任送的禮物該不該扔?

時間 2021-06-03 05:19:32

1樓:非著名網癮少女

我是不會扔啦,但我可能會打包好一箱給他。

如果是好聚好散的,我會親自拿給他,什麼怕睹物思人呀都是場面話,其實我就是想再見一面,再看看你,對啦,我就是不死心還想著你,還幻想著最後的可能性。

如果是背叛是搞得很難堪的分開,就快遞過去,潛台詞就是帶著你的東西滾出去,但凡和你有一點點聯絡的事物我都覺得壓抑的難以呼吸。

2樓:小不點兒

當然不要扔啊

因為這段感情曾經存在過他送禮物的時候是喜歡你的啊不論結局怎麼樣,當時喜歡的感覺喜怒哀樂都是你擁有過的。

為什麼要因為分手了就扔了呢

如果你看著這些禮物不順眼找個盒子收藏起來等你有一天老了再翻出這些禮物都是回憶啊

3樓:嘚吧嘚吧小屁孩

再好看每次用的時候拿起來不還是會想到「前任」麼?有時候應為問問自己為啥會有「扔掉」這個想法。

「戒指」這個東西對女孩子還說還是有一定的象徵性意義的吧。儲存心底的乙份美好,也無可置疑的。只是別引起「現男友」或者「老公」的誤會就行。

4樓:Fighting Along

為什麼要扔?

因為禮物承載了前任的回憶,當它出現在你的視線中,好的不好的記憶就會湧現,但既然問了這個問題,就說明自己看到的時候,只會出現不好的記憶,讓你想把這件物品丟掉

人活著就是要有九九八十一難,當自己回首往事的時候,你走過的每乙個腳印,都烙印著自己的事蹟,每一件出現在自己的世界的東西,都有著它本身的意義

何不讓其成為自己引以為傲的物品呢?

5樓:異地這東西太操蛋

睹物思情,我是個很難放下的人,可是留著心痛,扔了心疼,所以啊。。有些事情還是不要衝動的好,要真到了那一步了,個人建議,一定要扔,除非你們還真的有可能(客觀)

6樓:沐鯉

我床上的玩偶大部分都是他送的,有乙隻甚至是分手之後我從他那裡要回來的,偶爾翻翻飾品盒的時候發現了他送我的耳釘和情侶戒指,一起逛街買的裙子明明已經穿不了了也還在衣櫃的角落裡。

偶爾還會想起之前給他寫了不知道三封還是四封的情書也不知道他丟了沒有,還有自己親手磨了三天做好的玲瓏骰子鑰匙扣他是不是還在用,早知道當時應該一起拿回來的。

他衣櫃裡應該還放著我給他買的各種衣服,他那麼懶應該懶得自己買新的。

我曾經感受過你的真心,也曾經一片熱愛都給你,沒了這些之後,其他的都不要在意了。

7樓:舊軒

為什麼要扔呢,是怕新的男(女)朋友生氣呢,還是怕自己睹物思人呢。那是你的感情經歷,也是你付出過真心和愛的證明,已經失去了她,你又忍心失去一切嗎,而且,哪怕扔了,見不到了,心裡的難過痛苦又會少嗎?並不會。

好好留著吧,也許就是以後你們之間唯一的紀念了。(不走心的感情請忽略)

8樓:

我沒有扔,是乙份紀念吧,乙個回憶,畢竟,就算東西丟了,那個人在你心裡的位置,也丟不掉啊。分手了,可能不是對的人,那是一段過往,而不能否定你們真的愛過。禮物想留著就留著吧,賭一把會不會兜兜轉轉回到彼此身邊。

9樓:

前任也沒送過什麼東西,乙隻mac乙隻999。懷疑是假的,長毛了都。一瓶香水,還是他媽媽要給我買的。

這樣好的乙個母親,孩子怎麼這麼渣。香水留著當空氣清新劑了。其餘都丟了。

10樓:PiayaZ

我是覺得沒必要扔。能用的就用。

分手兩年之後我又和男朋友和好啦,現在互相送的禮物還保留著,都很珍貴!

但是要是經常會想起就扔了吧。

11樓:好好愛自己的小妞

我扔了,本來也沒多少禮物,現在想想一年了,我們倆竟然沒有多少禮物,提醒我了,我得果斷把禮物扔了。如果有特別好的,可以送朋友。反正我是不會再看的。

12樓:徐浩然

這事兒肯定看你自己啊,要是想忘記前任快速進去一段新感情的話,當然是全都扔了。如果並不著急開始,準備有很長一段空窗期的話可以不刻意去扔掉,等待慢慢淘汰。如果你覺得這是一段刻骨銘心值得紀念一輩子的感情,想給自己留下更多回憶,可以買個時間囊把所有東西都裝起來。

13樓:赤伶

個人覺得,如果有些是比較有紀念意義的,可以留下來,人的一生,是一場漫長的旅行,旅人是給我一路風景的人,既然不能陪你最後,至少曾陪伴過彼此也挺好的

14樓:王小肉

既然沒慘雜任何情感,只是單純的喜歡,那就留著吧,但作為你當時的男朋友,為你買單是他分內的事,而且這也不算是他「主動」送的吧,

15樓:乙隻彤

為什麼要我回答這個問題,我都沒有過前任

好叭,假設我有前任,他送的東西該不該扔? 扔啊!幹嘛不扔,放在那裡你看著只會一直過不去,還遭心,幹嘛不扔,再有意義也是過去的事情了,沒有什麼捨不得,要狠得下心噢!

16樓:安墨

我反正沒扔。。。姐妹我太懂你了。。。前任送的東西如果真的好看實用,我也會留下。。。然後你可以說是你閨蜜,或者你媽送的。。

17樓:莊夢圓z

如果是我不會仍,因為就像你所說的,對前任已經沒任何感覺了,現在這枚戒指只是單純的一件物品,也沒有絕對的說法留著是為了懷念前任

18樓:dghh

這個總得來說看個人吧你要覺得真的不在乎他了,就算看到那個東西也會覺得沒什麼,如果你要是對他還有留戀留著就會總想起他,還是要看你自己到底放下這段戀情沒有

19樓:正義使者

我想說的是,人都已經死了,幹嘛還跟東西過不去啊?東西留著就留著唄,東西又沒惹你。而且我們不應該保持著那種節儉的精神嗎?

更何況也不是說我們還用著這些東西就代表我們還愛,既然用這些東西,並不會產生影響,它們又沒有過期,也沒有不能用,那就留著接著用啊。我們又不是土豪,為什麼不用完呢?

20樓:譚瑤

這個看你自己,畢竟自己如果都不在意這些,又何必擔心別人說什麼呢。戒指這一類的你覺得好看留著自然是好的,只要不要去你們的熟人面前戴就好,畢竟引起你對他還有留念的誤會就不好了

21樓:

不要扔掉啊!!多可惜啊!

如果你現任也戴乙個前女友的戒指多合襯啊!!

看到有些人說丟了就是否定過去?那離婚以後要是覺得戒指好看就一直戴著?不要說我上公升高度,告訴你蟑螂屎是屎,大象屎也是屎,屎還分大小了?!丟了我覺得不是否定過去,而是肯定現在。

不多說了,既然你覺得好看還有問知友,沒必要丟了!

22樓:zy妍

無論儲存的多好

或者有些記憶埋的多深

五年之後再回頭

你會發現還惦記

但是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了。

不妨就賭一把

把這些東西保留五年。

如果五年以後

你不再寶貝那些禮物

丟掉。如果五年以後

你依舊寶貝那些禮物

但是你已結婚成家

丟掉。如果五年以後

你依舊寶貝那些禮物

你沒物件沒成家,孤家寡人乙個

就回去找他

要麼,他已成家,回去把東西扔掉

要麼,你接受不了現在的他,丟掉

要麼,他接受你,你也能接受他,可是五年時間會讓兩個人的關係發生明顯變化,無論如何都回不到最開始那種狀態,而且,還要考慮,結婚嗎?三觀還一致嗎?家庭條件車房禮金陪嫁呢?

以後在哪個城市共同生活?

曾經我也覺得,在新一年的第一天

坐大半天綠皮車去到乙個陌生城市試圖把他拽回自己身邊,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可是分手後第五年

我不再敢,也不再想了。

願你五年以後

還有勇氣找他

還有勇氣在一起

願你的那個他

也如此想。

如果經歷了五年的別離

你們還能找回彼此

那從今以後

只有死亡能把你們分開吧

——Julie.

23樓:吳嬌

應該不會扔。我室友前男友之前一直送她奢侈品,她認為分手就分手,但東西為什麼要扔啊……如果特別喜歡這個人,又忘不掉,還是建議扔掉,以後自己買給自己吧

24樓:

沒必要。當心裡還存在著復合的想法,你其實是不願意扔的,等這個人在你心裡成了可有可無的人時,那些禮物就像用壞的牙刷一樣,你甚至可以用來通下水道。

25樓:月見白

禮物該不該扔其實取決於你對這段感情的想法,而不是這件禮物的價值本身。

大幾千的貴重物品,如果睹物思人,用起來也是鬧心,該扔。

小幾十的零碎玩物,如果早已釋懷,對你來說也不過是許多生活用物中的乙個,只要不是太佔地方,留著也無傷大雅。

歸根到底,禮物一旦去符號化,那它只是乙個好看的戒指而已。

26樓:華花花

如果你只把它當個物件且現任完全不在意,可以不扔。

如果它對你還存在其他意義或者現任有心結,還是處理掉了好。如果真的貴,可以考慮賣二手或送人。

27樓:XIU

我想把他送的東西還給他,他不要,我說我也不想要,他就叫我扔了,我沒扔,收起來壓到箱子底下,送的零食我也不吃了也沒扔掉,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樣,總之是不捨得,但是又不想看到它們

28樓:

我是不會扔的。

畢竟相遇不容易,在茫茫人海中能認識並最終建立起一種超級親密的情侶關係是很難得的。

如果你放不下這段感情或者是想要重新來過,覺得禮物會耽誤你的新的生活,可以扔。

但是最好還是留著,畢竟這是承載著一段美好記憶的禮物。

29樓:

這樣,你不僅可以保留以前的,還可以得到另一枚更喜歡的。

假如你的現任成為了你的老公,當你們老的時候還可以把戒指拿出來調侃他,他買的不如前任的好,但是他包容了你。

如果你現任沒有堅持到最後,還有下一任,你有3個或者以上戒指了,那最好扔了或者藏好,不要露餡了,不然會有血光之災……

30樓:博學聰

如果這些禮物一直給你帶來的是不開心!那就處理了,要是給你帶來的是一種美好的記憶,就可以保留,人與人相處是緣分!格局要有,心態放好!

31樓:Jane Lee

除非這件東西讓你想起了不美好的過去,讓你精神和心靈都受到困擾,否則我想不到扔掉的理由。就把它當做一件最簡單的貨品,只要不用來積灰塵,總有提現出來了它的價值。

32樓:往浙來的人

自己花錢買的就不扔,要是對方送的,我可能永遠都不會再用了,可能會慢慢消失在我的世界裡吧這東西,但是生日禮物之類的就會好好儲存,不想以後沒有回憶的東西,也可能是不捨得丟掉有點戀舊吧。

33樓:啵棧

實在喜歡留著其實也沒有什麼,但有些象徵性的東西最好還回去,不然容易被誤會。只是如果真的不想和他有交流,最好扔掉或者還回去,留著不僅你會想起,也會被其他人誤會

34樓:白鹿

應該扔,要是捨不得也可以賣掉。既然已經分手了,一直拿著他的東西會很糟心,不由自主的去想他。而且如果以後你再找了男朋友,他可能會因為這個和你吵架。

35樓:我是三歲

老實說,他給我的那些東西我到現在都還沒。他與我分手也要將近一年了…

但是,該不該扔到最後還是得跟自己說你準備好了沒。決定了就不要後悔。

讓自己再一次的機會去面對更好的未來。

36樓:吉良吉影覺得很讚

隨便,看他在心裡的地位吧……如果你覺得丟掉會使你高興,放鬆,好受些的話,那就不要了;反之不好受的話就留著吧,別在意別人,人生短短數十年憑什麼要活在別人眼光和要求裡,老娘好不容來這個世上,就是為了開心,爽到自己就好,別管別人(真的,不在乎別人看法後日子順心多了,過得特別舒坦)

37樓:

得分情況。

比如你對你的前任是否還報有情感,你一看到這個禮物就會想起他,或者恨他或者還想和好,那扔了吧,如果貴重的話可以考慮送人或者鹹魚賣掉。

比如這個禮物本身的用途,一些實用的東西,比如杯子、書、口紅啊,如果你不在意了的話完全可以繼續用。如果是情侶衫、情侶戒指之類的,我覺得就算不介意也別用了,扔不扔看你心情。

我繼續用著前任給我的杯子,因為好看…我瞅著他也在繼續用我的傘,但我把其它東西給收起來了。

分手後該不該約前任出來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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