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尊重別人保持愚蠢的權利嗎?

時間 2021-06-01 21:52:14

1樓:

題主你混淆了乙個概念。我們尊重的是選擇的權利,而不是選擇的內容。

有個不成熟的看法,就是某種權利總是動詞或帶有動詞含義,比如說話、行走、生孩子。

所以保持是權利,愚蠢顯然不是。愚蠢是一種狀態,一種消極的如同飢餓、病痛的狀態,他們最終都會對人產生不好的結果,尤其當因為愚蠢做了什麼事,然後照成別人的困擾的時候。比如向飛機發動機扔硬幣的老太太。

那麼,僅從動物原始的本能我們也知道,對待同類餓了要給飯,病了要治,愚蠢的當然就要讓他不愚蠢。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保持什麼還是一種選擇權。而只要有選擇就有選錯的時候,所以人們為了保護自己選擇的權利,就要承擔選擇錯誤的後果,畢竟權利不是白來的

因為小的錯誤也許個人也就背下了,但大的錯誤就只能一群人甚至全人類來負擔。比如氟利昂、含鉛汽油——發明人都是同乙個,公司也是同一家,美國杜邦公司。但這不是你把發明人斃了,公司封了就能挽救的,這些東西是人類本身對製冷、能源的追求的結果,自然只能自己背。

同理,你如果尊重了別人保持愚蠢的權利,那就要問一句,是否做好了為愚蠢的後果買單的準備。

2樓:小城和舊事

就好像看了那麼多道理卻還是過不好這一生這句話,就我個人來說,只有我切身體會到的道理才會記憶深刻在我發蠢的時候勸誡一般沒啥用

3樓:浮生若刃

看是誰是我生命裡面很重要的朋友,我會提醒,和他們爭論,讓他們認同我的觀點。

在爭論中,可以看清乙個人的品性,可以對自己的朋友再一次的審核,哪種是可以關係更進一步的,而哪種是可以成為普通朋友的。

而父母的話,則不會。只要他們沒有妨礙到我的路就可以了。也許有人會說我冷漠,但是就是這樣。

自己不認同的事,我說出來他們也不會聽,所以我也不會提出來,否則會有爭論。爭論是平等的關係的人一種正常的言語表達,而如果關係不對等,那就不是爭論了。和父母的關係就是如此,就像你不會向領導指出他的愚蠢之處。

而關係不怎麼好的人,如果他們妨礙到了我,我就會指出,而且很嚴厲。而沒有妨礙我的我就不會,冷眼旁觀。

總結來說,朋友的話,只要他的行為我看不下去,我就會說出我的觀點,而不是漠然旁觀。而父母親戚領導陌生人,只會在他們妨礙到我的時候我才會阻攔表達自己的看法。而其他行為,只會看個熱鬧。

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兼濟天下。因為自己本來就是社會中話語權比較少的,所以也不會亂懟人,所以我這一套也只適合和我差不多的人。地位比我高的人家想幹嘛幹嘛,地位不如我的,只有聽教的份兒,表達自己的觀點,別人也不會尊重,只會懟回去。

尊重不尊重,看地位對不對等。

4樓:soulray

應該尊重,因為你覺得愚蠢,其實可能有你看不到的智慧型存在。

我一直相信乙個模型,每個人都是10分,你花了8分用在工作上,他可能花了8分在生活中。所以不要輕易的說人愚蠢,只是大家的關注點不同而已。

5樓:達文西

既然邀了我,我就說說我個人的觀點。

個人生性涼薄,分人而對,為人處世用情分,義氣,這兩個詞,所以對待真心相處的,告訴他他是愚蠢的,或許有爭辯,以理服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對他人,雖愚蠢,若是有心可溝通一二,若是無心,便不去理會。

題主提這個問題應該是受氣了,問題語氣略重,該是與人爭執時,對牛彈琴,如果真想說服,那就換一種他能接受的方式。

是不是應該尊重別人的恐懼?

李小墨 是的,應該尊重別人的恐懼,昨天的超強颱風利奇馬,讓我很認真地思考這個問題。昨天凌晨1時45分,第9號超強颱風 利奇馬 登陸浙江溫嶺,杭州也在 利奇馬 的影響範圍,前一天就開始大風大雨,下半夜更是狂風大作 暴雨如傾。我兩點多在睡夢中被吵醒了,我感到很害怕。因為我們的房間和客廳臨街的一面都是落地...

和太多的人保持虛偽的表面關係太累了,應該怎麼辦?

芥舟之童 想想,有多少人你敢說是完全理解的?你覺得你可能和多少人保持深交?所有感情都是要時間和精力投入的,當然也包括友情咯。普通朋友,這不是什麼虛偽,表面朋友簡單應付維繫一下,也算是人脈資源。當然你要是覺得累,可以找方式發洩,也可以減少一些表面朋友的維繫。 蘋果與獠牙 和人交朋友我向來覺得累的要命。...

如果別人的觀點錯誤我們需要尊重嗎?

西西弗斯 其實很多觀點就無對錯,我們遇見與我們主觀上觀點相反或者與事實相反的,會覺得它是錯誤的。還有一種錯,是與我們既定規則相違背,但是想來,各種法律也是人類制定的,假如法律說,殺人是需要鼓勵的,不殺是犯法,並且延續幾百年,會不會我們也認為這樣是正確的呢?但是我還是要說,人還是善良的,畢竟lo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