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阿熱
有人問過:
分開後又和前任復合的結果,究竟會是什麼?
總的來說:
就像硬幣的正反面,有兩種結果。
1,重蹈覆轍,再次分開。
一開始因為什麼原因分開,最後
還是會因為什麼分開。
比如說,出軌,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比如說,三觀不合,無法調節就是無法調節。
比如說,依舊無法成熟理智的面對乙份感情。
2,因為失去過,懂得更加珍惜彼此。
因為失去,所以懂得珍惜。
因為不想再一次錯過,所以凡事都會考慮清楚。
當然了,還有第三種,分手之後做了朋友,這算是乙個偽命題吧。
兩個曾經相愛過的人,再怎麼回頭,也不能成為很好很好的朋友。
況且,這樣也是對現任的不尊重,
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
或許是最好一種結局。
2樓:情感驛站
這取決於你為什麼被分手,和你挽回的是什麼樣的人,而不取決於你的性別。
不過說實話,感情裡很難說出對錯,而且很大可能是就算你知道了對錯還是要繼續犯錯,誰叫我們都有感性基因呢?
所以十二覺得既然已經分手了,不論你有沒有主動去挽回都免不了心理難受,那麼與其糾結,不如就順著自己的心意做決定。
因為很多事情也只有等你經歷了疼痛才能明了。
如果你挽回的是個爛人,疼過了也就死心了。而如果你挽回的是個不錯的人,那麼挽回本就是你應該去經歷成長的路,誰叫你之前不懂事把別人給搞丟了呢?
現在你想把別人連哄帶騙地搞回來那當然得讓你難受難受,不然人家跟你復合了以後你還是不懂怎麼去珍惜。
不過不論你挽回的物件是誰,挽回的最終目的都是讓自己去明白兩性相處的規則,從而盡可能地在人生的早些階段,明白一些沒必要走的彎路。
可能有些人覺得像挽回、了解親密關係、學習和對方相處...這些刻意為之的行為本質上是一種關係降級。
但其實這跟降級沒什麼關係,說白了就是你「懶」,老是等著遇到乙個願意遷就你的人,等著天掉餡餅。但你要知道好人其實也不傻,好人也是人,是人就逃不出人性的框架。
在一段關係裡,如果一方過於遷就另一方只有兩種情況。
第一. 你的其它條件遠比對方好。
第二. ta還願意忍受你。
和前者談戀愛,你只要能知道如何跟Pragma帕格馬(對愛情的吸引基於對伴侶現實價值和利益的考量)相處就行。
而後者如果你不願意去改變,那就做好敢談戀愛就能接受分手的心理準備,因為誰叫你愛的任性呢?
所以說,那些你看到的「神仙眷侶」都是修來的,不是等來的。
如果你想選擇和前任成為Perfect Match, 那就從現在開始了解自己、了解對方,開始學習在你們這段關係裡該如何去和對方相處。
如果你想再等等,選擇乙個新的異性也可以,反正在我來看都差不多,一樣都得從犯錯裡一次次總結,一樣都得學。
不過,在你挽回之前十二還是要說一句,有些人可能真沒那麼戳你的需求點,你挽回ta也許只是一時的不甘心或者是對ta還有點上頭。
說句不好聽的,戀愛可以只靠感覺維持,年輕的時候怎麼去談戀愛怎麼去犯錯都無所謂。
但是如果你想要這段感情有個結果了,那麼接下來我講的東西一定要認真看看:
從社會交換論的角度來看,
擇偶本質上是雙方資源的交換。
從社會交換論(SocialExchange Theory)的角度出發: 兩性關係本質上是雙方進行的資源交換,而這種交換的結果是行動主體單方或雙方受益。交換關係的過程本質上是資源的轉移,而資源又劃分為外在資源和內在資源。
外在資源指表現於外、兼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且可測量的個人資源,例如財富、地位等經濟資源,品德、學歷、相貌、才華等人力資源和社會關係、人脈等社會資源。
內在資源指表現於內、具有較強性格特徵和價值取向且較難測量的個人資源,例如性格、三觀、價值觀、責任感、感情、承諾等。
對資源的追求與交換支配著親密關係的整個過程。
當我們對乙個人有了生理上的好感,並且雙方有了接觸以後就會開始產生交換意識,即衡量對方身上有沒有自己所偏好的資源傾向,交換意識最終決定了雙方能不能夠進入親密關係。
而對於兩性資源交換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1.互補性資源交換:
一方擁有另一方所需的資源並且願意供給,比如男方看中了女方的外貌,女方看中了男方的才華、或者是男方看中了女方溫婉的性格,女方看中了男方物質條件等。
2.對等性資源交換:
擁有同等資源的兩個人相互吸引,比如雙方志趣相同,都是乙個城市的人,文化程度相同等。
雖然處於不同階段和不同年齡段的人,對資源的交換有著不同的側重。
比如大學戀愛不會很大的受到經濟資源的影響,也就是雙方交往不會太取決於你現在有多少的財富。
但對於乙個追求經濟資源的人來說,就算是在大學階段,Ta也會在擇偶上選擇那些身上帶有將來可以轉化成經濟資源的其他資源。比如對方的文化程度決定了就業的起點、個人的能力決定了處理事物的力量、事業心代表了向上的社會流動力。所以擇偶一定是跟「個人資源傾向」掛鉤的。
而當到了兩個人進入親密關係,一起相處的時候, 兩個人之間「資源交換的平衡」就決定了這段關係可以不可以一直走向婚姻。
分手其實是源於交換的失衡,即親密關係裡的一方未能提供對方所需要的資源。而造成交換失衡主要有兩個原因;
1.對所交換資源產生誤解而造成的失衡
很多情侶都是因為「情感表達方式不當」導致的分手。
比如女方希望男方多用語言與她溝通,而男方卻不善言談,更多的以行動去表達愛。那麼儘管只是男方表達愛的方式發生了變化,但在女方眼裡他所提供的情感價值卻被降低了。繼而長期以往相處後,女方對這段關係產生了懷疑和誤會,最終導致關係破滅。
2.交換的一方沒有提供對方所需的資源而造成的失衡
這個就很好理解了。
還是拿經濟資源舉例,如果女方看上男方是因為他當時有成為「事業男人」的潛力,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男方迷戀上了遊戲並且開始玩物喪志,那麼男方就沒有提供到女方所需要的資源,而由此也降低了男方在其它方面供給的價值。
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女方難以感受到雙方關係產生的收益於是提出分手。
所以如果你要考慮雙方走向婚姻,那麼就必須在挽回前審視一下
Ta是否擁有或者提供的起你需要的資源,而你是否願意提供或者滿足他所需要的條件。
不要覺得這樣的考慮太現實,只是說考慮清楚了才能對自己的幸福更負責任。
其實最終你會發現,不論是蓋瑞.查普曼的《愛的五種語言》,或者是我之前講的「愛的六型人格」和「依戀模式」。
兩性關係的本質都是基於資源交換的原則。
所以明白了這點就不要偷懶,因為資源是可以學習和擁有的,如果你對對方滿意想要追回對方,那也得讓對方滿意對不對?
3樓:柚一
分了就分了,別老想著復合了。真的,復合是帶著目的的,復合後,你所有的懷念都變成現實。可是現實總沒有那麼完美,分開後兩個人都有過各自的經歷,都在暗中較著一股勁,你不說明白,他不說明白。
當你復合的時候你就會知道,這一切跟你想的都不一樣,他並沒有變成熟,你也並沒有變懂事,日子還像以前一樣,你只能變得更麻木,慢慢的對這段感情喪失了信心。最終你會明白,你一直放不下的不是你們的感情,不是你對他的愛,而是曾經你對這段感情付出的努力和心血,你愛的只是那個奮不顧身愛他的自己。
而且他已經有物件了,
即使他不喜歡現在的物件,但是也沒有分手
你這樣去求復合,就是第三者!
拒絕當小三!
你前男友真的很「綠茶」哎
他故意放出煙霧彈讓你心思動搖
循序善誘讓你主動,
這樣復合後,主動權就在他手裡了
所以,建議你最好放出訊號去吸引他來
記住,你可以推動關係的發展,
但是,絕對不能是由你來確定關係!
就是不要主動表白!
千萬不要!!!
4樓:泛舊
不知道那麼多長篇大論幹嘛?她有女朋友了啊大姐!你還去找他幹嘛呢?插足人家感情?你說的話裡根本就不在乎人家有沒有女朋友,在你這都不算是威脅,人家女朋友何其無辜
5樓:王子超人
永遠不要去找前任復合!
永遠不要去找前任復合!
永遠不要去找前任復合!
因為分手不過三種情況,我拋棄了你,你拋棄了我,兩個人互相拋棄,我們一點一點說。
1,我拋棄了你。
我拋棄了你還去找你復合,那我就屬於不要臉的無恥之徒。
2,你拋棄了我。
你拋棄了我我還去找你復合,那我就是舔著臉去求你恢復這段感情,即使好不容易找回了戀愛關係,但從此以後,兩人不再是以前一樣的對等地位了,我們都會明白,我需要你更甚於你需要我,如果有再一次的分手,那也一定還是你拋棄我。
3,兩個人互相拋棄。
就像題主的情況,兩個人看似和平分手,彼此放棄了,但實際上呢?題主依然放不下男友,可男友卻已找了新女朋友,嘴上還說著什麼跟現任感覺並不合適之類的話。
這就屬於騎驢找馬的一類人啊,身邊永遠不缺女友,但對女友並未真心相待,就是玩玩的心態,遇到合適的就把不合適的現任給踹了。
前男友說現任女友不合適,那題主又是否知道他心裡真正合適的是不是你呢?當然了,這話也許就是通過他朋友說給你聽的,就是想讓你主動去找他復合,但一定記住,即使復合了,在你們之後的戀愛關係裡,你對他的需求也一定多於他對你的需求,否則他怎麼會坐擁著現任女友,又等著你去找她。
所以題主三思,在他心裡,你並不是不可取代的,他對你的感情到底有幾分,值不值得你去求復合,這才是你需要考慮的。
6樓:亮亮
首先,我覺得,你要確定,是否真的以為異地這個理由分開,而不是以這個作為藉口的。因為看了你描述,只是在不同縣而已,很多人在不同省都分不開呢。也許分手原因是你們其實並不合適。
7樓:嘉豪
無論是哪種情況,雙方都有復合的意願才能真的繼續在一起單方面萌生出復合的念頭是沒有意義的
一段關係能否維持下去取決於雙方都有維護保養這段關係的態度不然即便是一方放下尊嚴矜持也是沒有用的
就像國與國之間的蜜月期,並不是一點利益衝突都沒有,而是在小的非核心的利益有衝突的時候都願意好好談一談
可是一樣不能觸碰核心利益,碰了就沒法繼續蜜月下去了
8樓:「已登出」
千萬別去,去了就是你犯賤!分分合合有乙個前提:那就是衝動!我覺得你這種分手不是衝動,而是客觀事實,是因為分手的!所以別去!
9樓:桃李春風一杯酒
喜歡就去努力,不要留下遺憾。假設他因為你找他而不珍惜你最後黃了,也跟現在就分開了沒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喜歡的話,萬一能好好在一起呢,看自己吧過於深愛的話,該不該找你也忍不住。
復合後,該不該主動?
無知的鹹魚 看誰提分的誰提復合的咯都是你提的,那麼當然要主動點,不然幹嘛復合?對方提的,那就等著對方主動,不然你就不知道ta是否真想復合了 李澤嘎 我覺得應該主動把因為我們之間的感情隔閡已經存在了,不管你們當初是因為什麼分開的,既然現在已經和好,就應該珍惜這段感情了,而且復合以後肯定會有一定的隔閡。...
該不該跟前任復合?
安安 乙個人可能會想方設法和前任復合,但卻不一定會復合,也沒必要一定要復合。因為這個世界上雖然沒有兩片一樣的葉子,完全符合你完美戀人人設的人,但卻有剛剛那麼夠得著的一批人。在我們心裡對愛情其實是有乙個綜合標準的,我們喜歡的是乙個型別,和他相似的人其實有很多,但只是你暫時沒有遇到,就決定了賴上他過一輩...
前任欠錢該不該主動要回來?
東土大唐田女士 必須要回來,只是在找乙個時間點,週六算了一下一共付出13338.44元,靜待乙個要回來的機會,不給就只好找他現任女朋友替他還嘍。 匯法網 1 這個還是可以去催要的 2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的話,你只能和對方協商先還一部分,這樣也能減少損失,如果有共同的好友的話可以讓好友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