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東土大唐田女士
必須要回來,只是在找乙個時間點,週六算了一下一共付出13338.44元,靜待乙個要回來的機會,不給就只好找他現任女朋友替他還嘍。
2樓:匯法網
1、這個還是可以去催要的;
2、對於這種情況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的話,你只能和對方協商先還一部分,這樣也能減少損失,如果有共同的好友的話可以讓好友幫忙傳達,如果還是一點都不還的話那麼也很難要回來;
3、以後借錢需謹慎,能讓對方寫借條的一定要讓對方寫,並且附上身份資訊,然後保留好證據,便於以後催要。
3樓:夢小夢要變美
前任欠我一萬多,分手後找他要,他厚顏無恥說我怎麼這麼愛錢。一開始朋友就說小心他根本不會還我錢,我還不相信,說這人不至於這麼無恥吧。結果證明有些男的就是這麼無恥。
頭一次遇到吃軟飯吃的這麼香的男人。
4樓:
請問要了嗎?我是在一起不久,他說他要還房貸然後信用卡什麼的,我就給了他五千大洋。分手後這錢他說還我,然後也沒有了然後,當時還特意加了我支付寶。我想要回來這錢,是不是這樣不好。
5樓:
剛剛聊明白,想通了,馬上來分享
看了最熱的回答,確實,相信戀愛中,排除過激手法不說,一般人大概率是要不回這種錢……
所以,不該,你也不能…
但是,吃虧心態作祟了,
放長遠想想,你其實並不虧,至少沒有虧多少(數額巨大者除外)相信這世界上還是選擇善良的人居多,所以選擇善良的你,不要為了錢而選擇與惡對立,畢竟暗箭難防,瘋狗難躲
6樓:陸暉不是法師
有一類情形可能會被忽略,就是一方伴侶為了滿足另一方的資金需求,不惜借錢甚至是高利貸,弄得自己債務纏身。
這並不是危言聳聽,我就有過真實的諮詢案例。
當事人是位年輕的女孩,前男友三天兩頭以投資、創業為由,找她借錢,女孩架不前男友的花言巧語甚至是感情脅迫,從某唄、某寶、某白條甚至是714高炮上借了幾十萬,交給前男友。而真相是,前男友一直瞞著她,所謂投資全部是藉口,其實是在網路上賭博。毫無懸念,前男友將這些錢輸得乾乾淨淨,不僅如此,還欠下一堆債務。
後來東窗事發,前男友人間消失,但女孩借下的錢已經利滾利到了乙個難以償還的金額。
我告訴她,前男友從她手上「拿走」的錢要還給她,但她自己借的錢,都是以自己名義借的,從法律上講她也是債務人,即使高利貸的利息是不合法的,但法律保護的那部分本金和利息,這些錢還是要償還的。
女孩諮詢我的時候,透過手機螢幕我都能感受她的憤怒和無奈。
我想,女孩可能還會有深深的懊悔,甚至自我痛恨:為什麼前男友編織謊言的花語巧語,自己就毫不懷疑地接受;為什麼前男友對金錢的索求無度,自己就毫無底線地滿足。
為什麼前男友以戀愛之名用於賭博的揮霍,自己就不能把錢要回來?!
在感情中的美好瞬間,就讓它永遠地成為記憶。在分手之後,可以承認自己愛錯人,也可以承認當初自己被感情封印了理智,但如果因為金錢的付出對自己造成了傷害,而且這種傷害已經切實地影響到自己將來的生活,為什麼不能理直氣壯地把錢要回來?
陸暉不是法師:律師談「奇葩」:分手後應該把錢要回來
7樓:陳勞斯
當然該要回來。
和前男友分手才13天,他就馬上有了新歡,
這當然算無縫對接啊!
這當然是你們還在一起的時候,他們就聊上了啊!
你男朋友明顯是騎驢找馬啊!
和你分手明顯是蓄謀已久啊!
等找到下家就立刻把你踹了啊!
這種渣男,竟然還欠你3000塊,當然該要回來。
如何要回來?
很簡單,
當著他女朋友的面,
理直氣壯地和他要。
就算沒有借錢的證據,轉賬記錄總有吧。
就算沒有轉賬記錄,欠前女友錢這種事兒,只要當著現女友說,
現女友也會寧可信其有,
不會信其無。
你前男友如果不還,否認壓根沒這回事兒,
他現女友也會懷疑他到底有沒有欠你錢,也會質疑他的人品。
你就算沒要回這3000塊,也能給你男朋友不痛快,狠狠報復他一下。
以及就算沒要回這3000塊,
就當花錢給自己買個教訓,
警醒自己以後在擇偶時擦亮雙眼。
最重要的是你不要慫,如果你慫,也要找個不慫的人幫你要。
打官司這種就別想了,3000塊,訴訟費都不一定夠。
在兩性關係中,如何對待雙方金錢往來?
雖然我一直強調:
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感情,不要太計較錢。
但這要建立在雙方心中都有一桿秤,對雙方金錢往來都算的很清楚。
談錢肯定傷感情,
所以大家要有互不虧欠的意識。
親兄弟,還明算賬呢,更何況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情侶呢!
另一方面:
當你借錢給對方時,
就要做好對方不還的準備。
對方如果真心想還錢,一定會說乙個還錢的明確時間,
或者明確表示這錢算問你借的,有錢就還你,
或者乾脆打個欠條。
總之:對方借了錢如果真心想還,
一定會給你留下他借錢的證據。
而對方和你借錢,卻沒有任何表示,那他內心深處一定是不太想還錢的。
你出於感情,也不太好意思讓他還錢。
就算你能拉下臉來,讓他還錢,
他也會說:
你這麼著急催我,是怕我不還嗎?
就算我不還,
我們的感情難道比不上那些錢嗎?
而且我又不是不還,我只是手頭緊,等有了錢一定還你。
你會覺得他欠你錢,你讓他還錢,好像還是你錯了。
就是這麼因吹斯汀!
利用感情綁架,
來讓你不得不大方,
真是聰明絕頂呢!
所以當你打算借錢給對方時,你借錢的數目一定不能超過你能接受對方不還的數目。
就是你借的這錢,對方不還,
憑你倆的感情,你覺得也值了!
別不好意思不借錢給別人,
反正那些好意思借錢不還的人,
也不是什麼好人。
別怕傷感情,
反正那些讓你為難的人,
對你也沒啥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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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夏塵星
這種想法既然生出來了是按不下去的,你越糾結越猶豫要不要要回來,只會讓你覺得折磨,浪費你的時間和感情。
既然已經想要回來了,就請果斷、快速、堅定的向他要。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那是你的錢,當然應該主動的要回來,憑什麼便宜他,你們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
這個問題下這麼多人都鼓勵你要回來了,不要不好意思,閉著眼一咬牙一跺腳,手指一點,也就發出去了,一秒的事,去吧。
9樓:婚姻不昏
該,為什麼不要,沒有人的錢是大風颳來的,而且我又不是你爸媽為什麼要給你錢花??
分享個朋友的經歷。
女生跟前任第一次分手是以前任劈腿為結束,之後又反覆糾纏了一年才罷休。後來大學期間男生又把女生給加回來了,偶爾會聊聊天,大概兩年之後女生發現對男生還是放不下,覺得跟他在一起很舒服,再加上男生對女生的二次追求於是兩個人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的前半年還好,男生會給女生準備小禮物,雖說偶爾會借錢用於周轉但不久就會還。男生也會飛到女生的城市去度過勞動節的假期,女生也會飛去男生的城市去陪他。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男生會慢慢問女生借錢,包括連好朋友婚禮的份子錢也問女生借,因為理解他,也覺得情侶間談什麼時候還錢會傷感情,於是女生就一直沒有開口。
直到暑假過完在開學前,男生突然發訊息說覺得對不起女生,因為他做了錯事去借了網貸,每個月都在還,可現在覺得很累實在不想還了,也不想連累女生,所以想分手。還說其實當時去女生的城市家裡沒有給錢,所以借了網貸,現在一直在漲。女生覺得非常接受不了,自認為自己沒有要求男生給自己買很貴的禮物,也不會說想過紀念日,而自己甚至還會借錢給他,但現在卻以這樣的理由分手。
可有什麼辦法呢,男生就是想分手而已。女生不願意去考慮這個分手理由到底是真是假,但既然他這麼開口了她就信,可是以因為來看她所以才去借了網貸這個理由分手她真的接受不了,所以女生一氣之下給男生轉了兩千塊讓他去還錢,覺得自己從此就跟他兩清,於是兩個人的感情終於劇終了。
後來在跟她談到這個事情的時候,女生表示很後悔,為什麼要一時衝動跟錢過不去呢,如果下次能再見到他的話一定要把錢要回來,把之前借的錢要回來。
所以既然前任當初開口「借錢」,那為什麼不要回來呢?
10樓:水到渠成
我沒要,相親認識的,聯絡了乙個月,見了幾次面,花了六七千,給了兩三千,又送了手錶,衣服等。後來對方覺得嫌我愛粘她,就和我說分手,同意了。
難受了許多天,跑雲南旅遊了些日子,重新回來996。
11樓:
跑題一下
我是被分手的哪乙個,得知訊息後,馬上就把共存小金庫的裡的她的部分全部給她了。
另外她還用我的手機號買過P2P理財產品,當時應該是新使用者有獎勵吧,才給錢我,要我幫忙買。分手後,買的理財也還沒到期,我就拿自己的錢先給她了……
12樓:
該要。但從沒見過有人要回來。
分手了主動還款的另算。
不主動還的,是當時借錢時就沒打算還。你想,他人生那麼多年,家人朋友都不能借,非得向認識不幾年的你借,本身就有問題。
而你又不可能讓他打借條,很難有證據,司法這路走不了。自己討要,而且反覆找人,堵門,付出的時間精力,最終會讓你放棄。
我甚至見過更奇葩的形式,男生和女生戀愛沒幾天就把生活費拿給女生保管了,說怕自己亂花錢,用錢時找女生拿,把小女生幸福的,我們也很感慨現在還有這樣的男生。後來沒多久,女生被打了,這男生打的,女生宿舍去討說法,男生說錢被她管沒了,討說法的姐妹拿不出證據,掩旗息鼓回來又問女生怎麼回事。女生說,大額給了她一次錢,從她這小額拿過很多次,總額將近是給她的兩倍,他的錢早花完了,自己還貼了。
這筆錢將近花完時,男生並沒反應,還是在要錢,女生覺得男生這麼信任自己,自己和他分你的我的不好意思,就拿自己的生活費貼他了。後來,給他說沒錢了,他開著玩笑表示不相信,還是要錢,這就讓女生嚴肅也不是玩笑也不是,又不想太傷感情,想著先給了再說清,男生總也沒心情坐下理這帳。事發之後,三方坐下理帳吧,然後發現說不清了,零零碎碎那麼多從沒有記帳,女生記得的男生又不承認有這事。
雞飛狗跳之後,這事不了了之了,大家翻臉成仇。女生很委屈,男生也很委屈。
後來,有戀愛婚姻幸福的女生說,才認識幾天呀就給人家管帳。
後來,有戀愛婚姻幸福的男生說,他乙個學期花多少生活費、能請幾次客自己不知道嗎?
後來,我們知道財務的方法,幫別人代管,就應該每次記好帳,讓男生簽字再把錢給他,可這樣正緊沒法談戀愛呀,還是不適用。
13樓:小七
嘿!好傢伙!讓我來勸勸題主!
你啊你!!
你的錢可能就是大風颳來的!
你怎麼能才借三千啊呢!
你當時應該再多借點兒啊!
哦!不對!你不應該「借」他!你就該直接「給」他!
好讓他在和你分手之際,還給別的小女孩創造機會!
對!說起這個,你該欣慰啊!
你創造的機會成功了呀!
這無縫對接的是多麼天衣無縫呢啊!
但是!!夏日小甜心!!!!
你問這個是認真的嗎???
為什麼不要?那可是錢呀
既然分手了,就該一別兩寬,兩袖清風
況且就算分手了
可大家還是祖國大花園裡的「兄弟姐妹」
親兄弟還明算賬
(你看我頭頂的帽子像不像你欠我的3000塊錢(唔……三千塊得買多少吃的,才能花完啊
(趕緊給LZ去要!!!!!!!
(再提一嘴,一般情況下,男生礙於面子是不會找女朋友借錢的,所以……題主你看……
拋開題主的故事
我們就「前任欠錢該不該要回來」這個問題來說說第一,我想說情侶之間,在還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地步的時候,最好不要牽扯錢財事務
(都說「錢是照妖鏡,處處看人品」,小時候我不懂,如今竟也覺得說的是對的)
第二,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如果你不去要,那你可能是被大風刮走的(當然,土豪除外)第三,理解好「借」的定義,
借不等於給,更不等於送,反之亦然
第四,望那些欠錢的人,給感情留最後的體面
如果因為錢最後撕破臉,真的是不應該哦
最後,我們的願望是「愛與和平」
千萬不能因為身外之物而傷了和氣
但也不要為此而受了委屈
同事欠錢不還怎麼要回來
海誓山盟一場空 直接說吧,拐彎摸角也是這個意思,別人也能聽出來,還顯得你這個人有心機似的,反正是朋友,直接說就行。能借錢給他的朋友肯定也是不錯的朋友。有借就得有還,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而別人借了有意不還,則表現為那個人道德水準有問題。假如,他是有意如此,就沒有必要跟她客氣了,可以開始友好點,採取間接的...
女生該不該主動去找前任復合?
阿熱 有人問過 分開後又和前任復合的結果,究竟會是什麼?總的來說 就像硬幣的正反面,有兩種結果。1,重蹈覆轍,再次分開。一開始因為什麼原因分開,最後 還是會因為什麼分開。比如說,出軌,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比如說,三觀不合,無法調節就是無法調節。比如說,依舊無法成熟理智的面對乙份感情。2,因為失去...
宿舍舍友偷你東西該不該要回來?
啾啾啾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是真的有道理的。你可以不要回來,但你以後別再和她相處了。既然不是買不起那拿走不給你,才更可怕 公尺瑾 如果這個東西不貴重的話,那還是不拿回來了,吃一墊長一智,你就慢慢疏遠她,然後盡量把自己的東西鎖好,或者給自己的東西弄乙個不起眼的小標記。如果她第二次再犯,你就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