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讀寫哲學的時候,心裡想的是不是現實圖景?

時間 2021-05-31 04:49:35

1樓:無讓

模擬一下德國古典哲學家費希特對這個問題的吐槽:

什麼?聽說題主因為看不懂哲學著作,所以開始懷疑哲學家們是在故作高深不說人話不接地氣?

可我都已經寫了一篇題為《就最新哲學的真正本質向廣大讀者所作的明如白晝的報導》的哲普文章了啊!

大家看到沒?

我寫的東西,面向的是「廣大讀者」,而且已經通俗易懂到了「明如白晝」的地步啊!

多接地氣啊!

都這樣了,可題主還覺得讀不懂,我還能怎麼辦?我也很絕望啊!(攤手狀.jpg)

2樓:

別的專著都太大部頭,不親民。我就推薦乙個,這麼寬的行距,正文一共才120頁,最關鍵的是句子還短,鮮見大長句。

維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

韓林合譯,商務印書館

3樓:光圈

可以做個模擬:點容易表達,也容易畫,小孩子也可以,線可能就會難一些,用線去勾勒一幅圖就會更難一些,如果是勾勒一幅眼睛能看到的,大眾已經接受的物體,相對大眾就容易理解些,但如果勾勒出抽象的,自己也沒弄清楚的,大眾也不曾思考過,理解過的東西,就會更難一些了。哲學亦是如此。

如果只是興趣使然,讀哲學書的時候,能力範圍內理解即可。我個人覺得哲學的理解強求不得。

4樓:學校砍了我的樹

建議你看下《大問題》以及《蘇菲的世界》這類哲學入門的書,這種科普書是用很簡單的日常語言所寫的

你知道為什麼大多數哲學家的語言都不怎麼接地氣嗎?

我覺得有以下幾個原因吧,不適當的還請指正。

第一,哲學是個龐大的體系,它專業,邏輯縝密,自古以來都是有慧根的人在為哲學添磚加瓦,所以,它本身就存在限制性,限制我們去理解它,如果所有人都能很好地了解,就不存在小眾化了

第二,哲學家們大多以自我為中心,而且有拯救蒼生和統治人類精神生活的野心,所以他們各執己見,各自為自己支援的哲學理論和觀點添磚加瓦,導致各個派別以及各個哲學家自己的書中出現大量的專有詞彙,比如「分有」「理念」「存在的領會」「直觀」等等。而且這些專有詞彙有各自不同的理解,這就需要有文字功底,否則讀不懂。

第三,任何學科都是這樣,只有科普書才能被大多數人所理解,哲學家寫的東西,不是為了給普通人讀的,是為了給那些能夠影響時代的人讀的。

所以,答主,多努力成長,讓自己變成乙個可以影響時代之人。

5樓:

歸神指出了出現哲學家「不說日常語言」一部分是表達方式偏好的原因,那我來說說為什麼「有些哲學家好像說的是日常語言,但你還是看不懂」。

簡單的說,哲學家(包括當代哲學家)在使用概念的時候,是身處於整個的概念史之中的。這一點在古代哲學家那裡明顯,是因為我們已經遠離了他們的日常(學術日常)語境,在當代不明顯,是因為我們分享了或者自以為分享了他們對概念的用法。

這又可能存在幾種情況:

1.有些哲學家在寫作時需要回應或借用古代哲學家的觀點,因此不加註明地使用了古代哲學家的概念。

舉個例子:

笛卡爾《第一哲學沉思集》第三沉思第十九段裡有一句話:「如果冷無非是熱的缺乏,那將其對我表象為實在的東西的觀念就應當被稱為假的。」(siquidem verum sit frigus nihil aliud esse quam privationem caloris, idea quae mihi illud tanquam reale quid et positivum repraesentat, non immerito falsa dicetur;AT VII 44)

這句話在當代人看來是很難理解的,為什麼乙個東西是「缺乏」就不能是實在的?事實上,笛卡爾和他的反駁者都分享著這樣乙個概念,「缺乏」(privatio)這個詞,在存在層面就是作為「實在」(ens positivum)的反義詞使用的。這個用法可以追溯到普羅提諾,當然在奧古斯丁那裡非常明顯,「惡是善的缺乏」(privatio boni)(這句話可不僅僅具有倫理學含義),在《上帝之城》11.

9中,他對這句話的進一步解釋是,「不是自然」(nulla natura est);在Euchiridion 11,他直接把privatio和substantia對立起來使用。在這個傳統下,17世紀受過經院教育的學者,都分享了這一概念史事實,因此,他們使用這個概念交流沒有任何理解上的困難,困難是留給那些不愛學習的後人的。

2.有些哲學家儘管好像使用了乙個公共分享的概念,但實際上對其用法進行了改造。

還是笛卡爾,一句耳熟能詳的話:「在效力和總體因中,包含著至少與結果中相同的實在性。」(tantumdem ad minimum esse debere in causà efficiente & totali, quantum in ejusdem causae effectu;AT VII 40)

這句話當代人不懂往往是不懂「效力因」是什麼鬼,但是同時代的哲學家也不懂,因為笛卡爾把這個原則應用在論證上帝自身是自身的原因上,這與「效力因」的概念是完全相悖的。根據蘇亞雷斯的總結,效力因有兩個原則,一是原因單獨決定結果的存在,二是原因不同於結果。(DM XXVI)阿爾諾指出了這一點,並指責笛卡爾在誤用概念。

(AT VII 208)然而笛卡爾並不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原因概念,而是乙個更寬泛的意義,即「乙個東西是從什麼東西得到它的存在」的意義上使用「效力因」的,這意味著,不僅一般被造物可以適用,上帝自身也適用這個概念。(AT VII 238-239)所以,當代人讀這個對話,必須至少明白這兩層意思才能讀懂他們爭論的是什麼。

3.有些哲學家在寫作時,心裡想的真的不是「現實圖景」,或者說,人家的「現實圖景」和你的「現實圖景」根本不是一回事。

再舉乙個笛卡爾的例子,第六沉思第十段:「因此物質的東西存在。它們儘管可能並不如我用感覺把握的那樣存在,因為我的感覺往往是模糊而混淆的;但它們包含了我們清楚分明知覺到的全部物質性的本質,廣義上看,純粹數學的物件。

」(Ac proinde res corporeae existunt. Non tamen forte omnes tales omnino existunt, quales illas sensu comprehendo, quoniam ista sensuum comprehensio in multis valde obscura est & confusa; sed saltem illa omnia in iis sunt, quae clare & distincte intelligo, id est omnia, generaliter spectata, quae in purae Matheseos objecto comprehenduntur. AT VII 80)

你以為笛卡爾論證的物質存在是你面前一張桌子的存在?根本不是。他所論證的僅僅是「廣延性」的實體存在,至於感覺認識到的各種個別物體,比如這棵樹、這張桌子,根本不是「第一哲學的研究物件」,而應該交給「物理學」去研究。

對笛卡爾來說,這張桌子、這棵樹是不是「如其所見」的這樣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物體」作為乙個實體的存在,這才是科學研究的「堅不可摧的基礎」。所以現實圖景是什麼?對他來說,現實圖景就是心靈和物體,這兩者有時結合,有時不結合,結合的就是人,不結合的就是動物、自然物、人造物或者天使。

這種現實圖景是我們的現實圖景嗎?不是吧。但有趣的是,這些「反日常的觀念」恰恰構成了我們現在許多日常觀念的基礎,這就是科學史研究的課題了。

以上所說的笛卡爾的例子只是因為我比較熟悉,大家可以想想在當代哲學中有沒有相似的例子。事實上,據我觀察,當代哲學研究中的「黑話」,包括語言哲學和心靈哲學,一點都不比古代少。所以,做研究的第一步,是澄清概念,那些似是而非的「日常概念」,才是我們應該抱以警惕的。

這工作難嗎?反正書都在那裡,對於懶人而言,幹什麼都是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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