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指南修改草案》將圖形使用者介面 GUI 納入外觀設計專利範圍內,這改變意味著什麼?

時間 2021-06-02 08:05:28

1樓:魯異

在我看來,鄧應山的答案很好也很完整了。提醒各位注意的是,雖然目前中國不承認部分外觀設計,但包含GUI的外觀設計自2023年5月1日起可以獲得專利保護(國家智財權局第68號局令)。5月1日當天我的客戶就遞交了多件含GUI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2樓:楊松城

這個問題專利局多次調研了,從我與調查組了解的情況來看,以後會逐步放開以外觀來保護,但不是所有的GUI產品型別,因為涉及到指南的修改以及審查員對該問題的審查標準問題等等。

事實上,很多公司已經以發明通過各種撰寫技巧方式曲線保護了。

3樓:籠裡那個誰

因為產品特性,GUI外觀設計的實質審查需要徹底落實,專利維權的麻煩事會比之前更多;

另外一方面指南中關於電子公開的證據需要落實到紙面上,那些能構成對比證據,那些不構成對比證據,這樣在無效和實審中都能提高效率。

4樓:

意味著不受保護的圖形介面可以被授予外觀專利權;

意味著蘋果的圖形介面的外觀專利申請不會以客體不過而被駁回;

蘋果和谷歌可以在國內互咬;

也意味著外觀複審案件量會爆增。

5樓:知產價投

從這點就可以看到移動網際網路發展的潛力,而移動網際網路發展中,使用者體驗是重中之重,未來移動換聯網公司之間的競爭更多不是產品的競爭,而是軟體的競爭,而軟體的競爭又不是單一軟體功能的競爭,更多是圖形介面設計、使用者體驗的競爭,正因為這些就要求專利法不得不做出調整,從而更好的保護企業的創新!

6樓:

據說是蘋果公司不懈努力的結果。

蘋果公司曾有鎖屏介面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蘋果公司起訴再上訴,一直打到再審,終於影響了專利審查指南的修改。

不過修改是迫於現實壓力,但在操作層面上可能會從嚴掌握,將絕大多數顯示圖案歸為「與人機互動無關或與實現產品功能無關」。

7樓:大胃肚夫

國內公司企業並不是對專利沒有概念,甚至更強,只不過,在與營銷,產品和法律打擦邊球的速食麵來說,更傾向前者,這涉及很多因素,成本,理念等等,對設計這方面沒什麼研究,但個人覺得,相輔相成,提高對自身產品保護意識,整體提高創新水平,價值也會增高,當然壞處也不是沒有

8樓:petty

設計價值會增高,創新會多,但是抄襲借鑑就很難判斷是誰的專利了。就如同,英雄所見略同的時候,專利到底是誰的?整體會給予GUI設計師一定的價值肯定,但是根據目前國內總體情況來看,並不樂觀,而且個人覺得,申請專利是個很費腦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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