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資深酒鬼來說,烈酒到底讓你更放鬆還是更積極?

時間 2021-06-01 04:04:19

1樓:

更積極吧. 兩杯金方, 一宿練琴, 爽.

更放鬆吧. 兩杯黑方勁烈, 五六天的藥量, 睡個兩天兩夜, 舒服.

別學我, 濫藥是不對的.

2樓:葉軒寒

更愛用幾杯威士忌快速進入微醺,然後用精釀消磨時光。

對於個人經驗來說,微量的酒精可以讓我思維更集中更靈敏更快,並能更長時間的保持這一高強度的腦力運動。這種狀況就好像高票裡提到的冷靜和集中。

精神勞累甚至焦慮的狀況下,少量的酒精能夠讓我快速進入放鬆狀態,有助於睡眠。

3樓:職場Ivy姐

算不上資深酒鬼吧。只是自從跟現在的男朋友在一起後就開始每週必須喝個一瓶酒。

無論是低度數的啤酒,梅子酒,紅酒,香檳。還是中度數的朗姆酒,或者高度數的vodka, wisky,都是開瓶喝乾淨。

對我來講,喝過酒後人會更加勇敢,誠實,坦率。但是的確反應力會變差。話變的很多,明明說不動了就是怕錯過這個時機要拼命說拼命說~舌頭打顫都是一種樂趣。

在外面喝酒的時候,最喜歡小風吹一吹,微醺就好,走路晃一晃,傻傻笑一笑~

在家喝酒肆無忌憚,最喜歡坐在地板上面喝,喝到醉就睡覺。踏實又安心。第二天醒來又是一條好漢~但是,前提是我身體非常好!!!不要輕易嘗試!

目前總結出來,微醺最好,不要過,不要多!切記切記!

4樓:

讓我更興奮,更快樂,但是反應力和判斷力下降,能做一些平時不敢做的事情,然後是困,再喝就是失去意識和嘔吐。

喜歡乙個人喝酒,喝吐過兩次,吐到第二天上班,吐了一上午,胃口嚴重吃不消,感覺要死了。

一直乙個人住,最開始在網上買烈酒喝的時候,天天晚上爽的不行,打遊戲唱歌,反正就是感覺快樂。後來越來越不敏感,只能增加酒精攝取量。喝hi到躺在地上舔地板也有過。

hi到笑著在床上暈過去,醒來就是第二天早上。

自從喝酒以後,秋天身上起過莫名其妙的紅點,也有過各種過敏,體能和耐力也都下降了。現在就在極其鬱悶的時候會買點讓自己變快樂,一般時候不太敢喝,身體吃不消。

喝酒抽菸就是沒有被禁止的毒品,體會到它給你帶來的樂趣就一發不可收拾,愈演愈烈,我說的不是社交性喝酒,那種對我來說太沒意思,我不想和別人喝酒,撒不開。

我不明白那些會存酒的人,我一次會買三到四瓶伏特加或郎姆,對飲料喝一晚上半瓶,控制不好現在3/4瓶就要吐。只要有酒就不會讓他存著,必然解決掉,我不喝酒那就是家裡沒酒了……

5樓:

作為乙個妹子。

上週剛試驗了下自己白酒酒量(四十幾度)~大概是一斤(不過其中有兩杯是一口氣幹的,一次性紙杯那麼大吧)。其他作為剛畢業的學生黨很窮,只能買買一兩百塊錢的酒自己喝(好吧我嗜酒)。

表示喝酒不就是為了調情嗎!

就算平時在家裡乙個人捧著一瓶桂花酒或者紅酒咕嘟咕嘟喝完,不也是為了一回頭去調戲男朋友嗎!

工作的時候不宜喝酒,除非是需要一定藝術激情的工作,比如畫家作家廚師。

該認真的時候別因酒誤事。

6樓:

我曾今陷入飲酒過量的狀態一段時間,這麼說吧,酒精並不讓人快樂、積極或者放鬆,只不過會進入某種正常的狀態而已。要擺脫這種狀態很困難,過量飲酒是一種病態行為。對於酒鬼來說,酒精只不過是讓他假裝進入現實世界卻又逃避現實世界的寄託。

真·探我沒看過,不過就你的描述來說劇中的角色正在進入臥底的狀態中。

7樓:starY

我應該算得上是資深酒鬼了,而且只愛烈酒。

最愛馬爹利藍帶,日常飲用芝華士,軒尼詩,名士,各種伏特加。

烈酒就是我生命的燃料,冬日的火,春日的花。

警探若是真酒鬼,喝「適量烈酒」只會激發出他的激情和動力。

我個人覺得烈酒有很多能立即起效的好處:止痛,放鬆,鎮靜(驚慌時),讓疲倦的身體重新活躍起來。

8樓:盧童鞋

相對於"放鬆", 我更傾向於用"冷靜"與"集中"這樣的詞. 在Geek的笑話中, 就有個比較出名的concept叫Ballmer Peak. 具體看下圖:

哈哈. 雖然是笑話, 但根據 Bottoms Up: The Ballmer Peak Is Real, Study Says , 似乎還是有根據的, 其實我還看到過乙個更詳細的研究, 但鏈結懶的找了, 其中還黑了下部分programming language, 感興趣的可以google一下.

我個人感受的確如此. 有時候會心煩意亂, 很難focus, 這時候喝些許whisky就好了.

補充句, 雖然我喜歡喝酒, 並且最近有加劇的現象, 但還是奉勸大家不要喝太勤. 外公就是一日三餐都喝白酒(每餐其實沒喝太多), 然後肝癌去世了. 所以酒, 還是要慢慢品, 別貪多, 過過癮就好了.

9樓:

作為輕度酒愛好者,少量喝酒可以讓自己放鬆一些,但我確實沒有工作前喝酒的習慣。李白算乙個吧。或許對一些需要創造性的工作可以一試。

10樓:小狼在1968

非專業,不過我覺得自己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的。

近幾年,越來越多的朋友揶揄我,說我是 Frank,不是 Frank Underwood,而是 Frank Gallagher。

對的,就是這個嗜酒如命、不求上進、坑蒙拐騙的老混球。這混蛋喝壞了自己的肝,在鬼門關裡繞了一遭,最終還是命硬地活了過來。

我自己也常常自嘲是酒鬼,但我的生活和 Frank 相去甚遠。父母健康,家境尚可,一路成長算得上是順暢,沒啥大的挫折,自然也沒什麼需要借酒消愁的動機。所以導致我酗酒的原因其實只有乙個——喜歡。

我就是從小喜歡喝酒,以往上學的時候,每逢春節回家,就會把我爸酒櫃裡大大小小的酒喝個精光。竹葉青、杏花村、賴茅... 一瓶酒,一部電影,這就是我的假期生活。

對我來說,喝酒是一件興奮的事情,火辣辣的液體滑過喉嚨,一道火線從胃部沿著食道直衝頭頂。剎那間就覺得世事洞明,人生通透。

有一段時間,每天下班了我就奔鼓樓去,聽著歌,來兩杯 Tequila Shot,萬曉利不是唱過麼,「一天的疲憊全沒有了」。

還有那麼一回,我媽從老家給我帶來兩斤熟牛肉,薄薄地切成片,澆一碟子醋,搗一碗蒜,配上一瓶 30 年的青花瓷汾酒。那股子痛快勁兒,夢回蓼兒窪啊!

酒這東西,更放鬆也罷,更積極也罷,說白了就是個寄託。用刺眼的酒漬,填補生活蒼白的畫布,就是這樣。

11樓:Felix Fu

資深酒鬼。

共聚天倫和背井離鄉,是不同的。

滿滿的敬意和淺薄的奉承,是不同的。

歡笑滿堂的第一口和依依惜別的最後一滴,是不同的。

茅台西鳳五糧液,灰燕艾達龍混黑方。

這一滴酒,和上一滴酒的滋味,是不同的。

請及時予以摺疊。

12樓:楊英傑

以前在宿舍常備一瓶伏特加和一瓶威士忌,一杯伏特加下肚,就開始有點暈了。這時候就可以不用喝啥的了,狀態一下就上來了,感覺那時候寫東西都特別來勁。

個人感覺這樣比喝低度酒來的舒服多了,而低度酒要來狀態還需要不停的喝,還要喝不少,一會一會又是廁所又是啥的。

另一方面可能和烈酒穿喉的灼燒感有關,那一霎那的感覺也很爽。

13樓:

現在不太喝烈酒了。

不過最能喝那會一晚上一瓶黑方,也是魂飛魄散。

過程是,從逐漸情緒化走向完全放鬆(爛醉如泥)。

沒有體驗過,喝烈酒後能在工作上積極的狀態。

一兩杯軒尼詩或者龍舌蘭的感覺是最恰好。既放鬆又有自制力。可能會實現motivated for work 吧。

主要看個人酒量。

14樓:宋且樂

我姑且把適量理解為3分醉意,3分醉意在我個人的感覺裡是最舒服的狀態,頭腦清醒,語言表達更加流暢,能基本拋卻平常狀態的靦腆與羞澀,會有一些平常沒有的,更為創新或者說大膽的想法,且心情非常愉快。

等到5分醉的時候頭腦依然清醒,略有腦子跟不上嘴的時候,嘴會有點不受控制,話會變多,此時如果在酒桌上就該盡量閉嘴,言多必失,5分醉如果從事非藝術行業的人,應該盡量避免工作。

7分醉的時候人的頭腦已經不那麼理智了,情緒充斥大腦,感性小人順利打敗理性小人,會回憶難過,或者暫時放不下的事情,尤其處於事業低潮或者感情失敗的人很容易情緒氾濫,難以自製,其實清醒的時候不當事兒的事兒此時覺得特別重要,基本酒桌上的感情和生意在這個醉意下最容易生根發芽,建立一起抗過槍,一起嫖過娼的革命友誼。

全醉的情況我實在不記得,就是斷片狀態,怎麼回家的都不記得,這個狀態的個人表現主要取決於酒品,酒品差就不要把自己置於這種危險境地,比如答主一喝斷片兒就愛耍流氓~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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