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選擇困難症的人?選擇困難症應怎麼改呢?

時間 2021-06-01 21:41:53

1樓:歲月之恩

有本書叫作《演算法之美》,作者格里菲思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心理學和認知科學教授,他在這本書裡提出乙個很有意思的觀點,就是「決策時機37%最佳原則」。

什麼意思呢?

比如買房吧,應該十年前就考慮買房,還是十年後再考慮買房?這類問題被人類稱之為終身大事,但在計算機的世界裡,它有另乙個名字,叫零資訊博弈,也就是在資訊極度稀缺的情況下,分析潛在可能,尋找做出最佳判斷的時機。根據計算機的運算,只要是零資訊博弈,最佳的決策時機,都是同乙個時間點,就是決策總時限的37%。

還是說買房,假如必須要在乙個月內做出決策,那麼最佳的決策時機,就是這個月總天數的37%,也就是第11天。在前10天,你只觀察,不管看到多心動的房子,都不要買。從第11天開始,只要看到乙個比之前好的房子,就應該果斷出手。

再比如結婚,假設你給自己限定的結婚年齡是18到40歲,過了40歲就不結婚。那麼決策的最佳時間,就是18到40歲之間37%的時間點,也就是26.1歲。

在此之前,無論有多合適的戀人,你都要克制。過了26.1歲,只要看到比之前更合適的物件,就要立即求婚。

再再比如狗熊掰玉公尺棒子,如果整個玉公尺地長一百公尺,那它在前37公尺可以隨掰隨扔,但過了37公尺後,只要遇到乙個比之前好的玉公尺,就要果斷出手,抱在懷裡不扔,因為它有最大的概率,是你它得到的最好的,那個玉公尺。

這就是這本書提到的「決策時機37%最佳原則」,到底對不對,咱是文科生也不大懂,至少它給出了乙個我願意相信的視角。

這個視角可以幫助狗熊,應該也可以幫助人。

如果一生是100年,37歲之前,可以觀望,比較,像狗熊一樣彷徨猶豫,可是一過37歲,就不要再舉棋不定,不要再堆積藉口,任何一件事,只要你認為它會讓你遇到更好的自己,就去做。

遲疑不決、三心二意、優柔寡斷、貨比三家,都違背了「決策時機37%最佳原則」。

2樓:照相機先生

很多時候我只做一件事,限定考慮時間,如果考慮時間還沒有定,那就否,如果考慮時間內決定了,那就是是。

要承認這個世界上是不完美的,想太多沒有意義。

想著這個衣服買來,只能穿幾天,只能怎麼樣,那是因為你真正用不到它,那麼如果真正喜歡,10分鐘內就下決定,後悔就後悔,如果還在猶豫,那就別買,反正也是後悔。

把時間用在自己關注的提公升上,其它的東西,快速決策,千萬別覺得猶豫不決,選擇困難,最終拖延下來就能讓自己滿意。

如果讓自己滿意了,你現在還提問做什麼?

3樓:馬致遠

瀉藥,兩個辦法:減少選項,降低預期。

前者是指做選擇前就將選項個數優化到可控範圍內,不給自己選擇困難的可能性。

後者是指強化一種自我暗示:我不管選了什麼,結果都不會有特別大的差異。

4樓:傲雪吟霜白如冰

其實,看開一切就不會這樣,或者說是不會輕易犯這個毛病。

從哲學角度講,任何的事物都不是完美無缺的,積極的一面與消極的一面並存的,矛盾而統一。

從人生哲學這個維度來看,其實,這也是面對一種選擇,有時是不可兼顧所有自己所要的東西,所謂「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事物是不斷運動著的,懂得捨棄,也許會發覺另外一種美、去體悟一種不一樣的世界。

有捨即有得。

對於有選擇困難的人群,首先不要帶有有色眼鏡去看待他們,而是應給予他們更多的鼓勵,通過道理、事實去不斷開導,進而走出這種困境。

有特別嚴重的選擇困難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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