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男方父母出的部分錢要求我寫借條合理嗎?

時間 2021-06-08 05:17:27

1樓:毛絨絨寶寶

如果你覺得將一生值得託付給他,可以跟他過一輩子。你就不用寫,明確的告訴你婆婆「我是來你家過日子來的,給你當親女兒的,家裡財產我一分不要」用最真誠的話,感悟把你當外人的婆婆。

2樓:叫我小姨

房子是買房結婚前?還是結婚後買?

房子只寫你乙個人名字?

你現在確定要嫁給他?兩個人能一起吃苦?

你現在領證了都是有證的媳婦了酒席辦不辦還重要??承諾的事情還會答應?都是一家人怎麼欠條還要你的名字?

按他們來說反正是一家人那房子寫父母名字父母還房貸欠條寫他們家的你們兩個租房住

3樓:哈哈蘿莉控哦

為了買房妥協婚姻實在不值得。況且現在證一領,就算不給你辦酒,不給你彩禮,說是買了房經濟困難之類的,你也沒轍,難道你離婚嗎?

20歲太年輕了,人生的路很長,等你過幾年後也許他的優點也不值一提,雙方矛盾叢生。婚姻如一場賭博,顯然男方家裡提防著你,哪樣都不上當。如果你妥協,他們可以娶個便宜媳婦,彩禮,婚禮全部從簡,甚至用合理理由省去。

如果你受不了,離婚了,你不會多分一分錢,他們白嫖乙個購房資格。

4樓:

這題挺有意思。

來了來了。

房94萬。女出6萬,男出35萬。

男父母借小家庭30萬,所謂不用還。小家庭外債25萬。小家庭共寫55萬借條。

對女來說。實際出資6萬。背27.5萬元債務。得47萬房。

對男來說。實際出資35萬。背27.5萬元債務。得47萬房。

外人/男方家庭看來,女實際出資6萬,男實際出資89萬

即女方出資6萬得47萬的房。

實際你出資33.5萬得47萬的房。

這些都想清楚,你就知道你自己付出了多少,得到了多少。不要算糊塗賬。

別被人一句「我出了89萬,你才出了6萬,別不知足」。就行。

算完賬,我的建議。

你們裸婚。一起攢首付,一起買房,孩子一邊乙個姓。這多好。

5樓:向日葵

說真的,這就是當下中國特別典型的乙個問題。在大城市,所有的事情都講規則和道理,而在小城市只看人情和面子。在北上廣,婚前財產怎麼算,買房怎麼出錢,加不加名字基本上都是按道理來。

但在小城市,都是「說出去不好聽」,「父母在親戚面前沒面子」。面子真的那麼重要嗎?

6樓:我特麼整天在忙什麼

合理,男方父母理智,擔心你們婚變,省的萬一破裂撕破臉爭財產,他父母的錢辛辛苦苦掙來的失去會很肉疼。如果你的婚姻穩定和諧,就不用擔心這些錢。

7樓:神無夜

想簡單點,因為是婚後買房,所以房子你也有份,因為是全款,所以壓力小很多,對於小年輕來說已經非常不錯了,婚後只需要還25萬給親戚就行了(相當於短期無息貸款),借條的最終作用是保護男方父母的出資30萬,這樣即使你們倆將來離婚(最壞的情況下,不離婚則沒事),男方父母可以憑藉條從房子份額裡面取出30萬,這點沒毛病。你只要想想你可以從你男朋友那兒拿到35萬,而你只需出6萬就能買到一套房子,就知足吧。

8樓:舒云心

如果領證不是因為你們之間的感情水到渠成,只是因為你男朋友沒有購房資格而你有,那麼寫借條這個事兒裡邊有個很大的坑。

如果未來風平浪靜當然好,

但是,設想如果事情往壞的方向發展……

借條是以你們兩個的名義寫的,如果婚後你們感情破裂,涉及到離婚分割財產的時候,房產是共有的,債務也是共有的,但是,對方父母可以要求你還一半的借款,但是免除他們兒子的另一半,然後房子劃歸男方,他們還不用(或者少分)給你離婚分割房子的錢。

也就是說,一場婚姻下來,你最大的作用是免費給他們提供了購房資格。

看了你在其他答案下的回覆,在這個事情上,本來你們兩個的經濟實力很不錯,可以貸款買房,你也贊同貸款買房,那麼如果你男朋友唯一的擔心只是利息太高,而不是你也擁有絕對的房產權益的話,其實也可以先付首付買,然後再一次性還清大部分房貸,這樣也能省下不少利息。

他擔心自己的權益的話,也可以把首付弄成走他父母的賬,這樣夫妻共同的房子的署名權還有後續的房貸,不用擔心離婚的話你會分割房產首付的錢,這樣在親友團看來,會比給父母寫借條這樣的操作好的多。

9樓:星星91056

合著這個房子,你只出了6萬,男方35萬,男方父母合計出了55萬,人家要求寫借條也很正常。或者你們夫妻自己出(6+35),餘下的錢走銀行貸款,不要父母的錢也可以。

看到你說你男朋友沒有購房資格(是什麼原因沒有資格?),那麼這個房子基本就是扯證之後買,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家庭出了大大頭,要求寫借條,而且是你們夫妻雙方一起借一起還而不是單獨你借你還的借條,我覺得也是合理的。

如果你覺得沒面子,那麼或者你可以找你父母幫忙出另外一半的房款。

又又或者,你們做個房產公證,一旦離婚,房產歸男方所有,或者做乙個出資比例的公證之類的,作為房產佔比的作證,那也可以。

畢竟你們還那麼年輕,幾年之後的事情,變數也大(不是說你們一定會分開的意思,只是描述一種客觀存在的情況),那麼,人家父母辛苦攢錢借錢出大頭買來的房子,要求寫借條也不過分,以防萬一。

各自角度考慮自身問題,預防自己被坑被吃虧。都正常。你為我想想,我為你考慮,那就能達到乙個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

10樓:穆吧的鏟屎官

慎重!第一,那30萬他們如果真不想要,應該給你倆或者他們兒子寫贈予協議,而不是讓你們寫借條。這張借條在手,他們隨時可以推翻現在的口頭承諾。由此可見,他們對你並不信任。

婚後你乖乖聽話,可能一切好說,一旦跟老公或公婆產生矛盾,借條在他們手裡。

第二,借條的借款人是你一人還是你和他們兒子兩人?如果只是你一人,這筆借款屬於你婚前債務,而婚後收入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便是你們婚後把45萬都還給他父母,一旦你們婚姻出現問題,他可以藉此向你追討22.5萬的欠款。

如果你拿不出,他可以就此分割更多的房產。婚後是用你們共同收入還款,還多少,都有他一半。

第三,既然要寫借條,不如索性把所有手續做全,購房合同中首付款兩人出資比例,占有房產份額都要寫清楚,最好加個補充協議,把向他父母借款的緣由和還款計畫寫清楚,並請他父母都簽上字。是贈予還是借款都寫清楚,以免日後扯皮。

婚後,非原則問題可以適當裝糊塗,但,婚前,所有問題都要想清楚。把事往最好裡做,把人往最壞處想。三思而行,保護好自己。

11樓:純粹因為帥

開始寫了很多,仔細一看你說,似乎是男朋友包括男方讓你這一方寫借條,這個意思吧。

財產在沒有通過合法轉化你的之前,都是合理的。

所以這就涉及到房產的所有權問題,歸根到底就是婚前財產問題!至於專業性問題解決還請專業人士去諮詢,我只說大概, 你若寫了借條,並且最終履行債務,那麼房產就有等價值部分是你的,你若不履行,一般來說如果不產生婚變離婚情況,債務一直在也似乎沒有什麼影響,一旦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的情況,你還需要承擔這部分債務。這裡面牽扯到很多細節問題,視目前其他情況而定,其他情況不明,便不一一枚舉贅述!

這個問題,若要從道德、習俗、人倫去看,大概多數人會勸你們早點分,這樣的人不值得等等!但是那僅是表象,結婚證鋼印一蓋,也就意味著財產關係發生變化,受法律保護,始終是每個人要面對的問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人人都有自利的一面 「醜話說在前頭」 終也能好聚好散!

12樓:

絕對是防了一手的

非要和這樣的人家打交道,不機靈點真的日子不好說

借條一打,借貸關係成立,何必還來一句不用你們還,真不用你們還,會想著打借條?

參考鄭爽

好的時候,你順著他家的時候,什麼都好說,萬一有不聽他們的,你以為等著你的會是什麼,生活所迫下,你真的能不乖乖聽話?

事實上你完全可以學他們的操作,你家如果是獨生子女,完全可以學他家操作,誰的孩子誰疼,最後這錢到底誰收益那也是明明白白的

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別人的錢沒那麼好難的

不是我悲觀,女性自己沒錢,真別急著結婚,沒錢在婚姻中說話都沒有那麼有底氣,話語權也會被打折扣

13樓:嘉時刻好運連連

就是以後如果你們離婚可以向你主張返還一半借款的意思。

我是律師,雖然法律上允許,我前同事也這麼幹過,我還是覺得這個操作太雞賊了。

當然你如果同意也行,反正結婚就是兩人或者兩家關起門的事,只要你們自己覺得可以就可以了,不必太理會我們外人的意見。

14樓:小芝芝

我沒理解錯的話,相當於你和你男朋友借45萬再加上你存款6萬買房,房本上寫你和你男朋友的名字。。。單說父母要求寫借條也沒啥問題,大家存錢都不容易,看婚禮其他條件怎麼談吧。。。

15樓:學到老

合理不合理?沒有所謂合理不合理,都是各家的情況各家看。你既然不能因為合理就要去彩禮,他們也不能因為合理就認為你理所應當應該給他們寫欠條。

說實話我不想回你這個問題,因為你其他的情況都沒有介紹,讓人覺得你藏著掖著的。房子寫誰的名字,有沒有彩禮,房子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這些你都沒說。如果有彩禮,然後這彩禮就是這6萬就算成你的貢獻,然後房子也有你的名字,是婚後財產的話,那我覺得你應該寫欠條。

但是如果沒有彩禮,然後房子也沒有寫你的名字或者是寫了按你的6萬來寫的名字,甚至是婚前財產。那麼才有以下的話:

既然是你們兩個共同借的的話,那是不是這個房子應該寫你們兩個共同的名字呢?對不對?如果沒有寫你們兩個共同的名字,然後成為你們兩個共同的借款,合理嗎?

欠的15萬,你們為什麼不和銀行借呢?跟貸多少算是你們自己還的,你跟他們借的話算是他們的出資,房屋的歸屬權收到影響,還好像欠了他們一輩子一樣。都是有貸款能力的人,我寧可跟銀行借,不跟他們借。

是不是這樣寫,最終還是因為看你自己的實力硬不硬,自己實力硬就沒有必要受著別人這些。有些人可能就直接要30萬彩禮,然後還把這30萬彩禮投回了小家,比那些沒有投回小家的強多了呢。但是有時候女孩子太在乎感情了,覺得的自己彼此就是真愛了,人家拿著這一點反過來欺負你。

將來還跟你說,你非得要嫁他兒子不可呀。不願意你走呀,到時候你怎麼辦?你去搜尋一下"那些結婚沒有要彩禮的人,後來怎麼樣了,"看看大家怎麼說。

如果你出錢還沒有名字,然後還還欠他們一屁股債。那麼什麼是青梅竹馬?青梅竹馬這麼多年了,你對他完全信任,不跟他們計較,他們完全信任你了嗎?

16樓:知否

我覺得是合理的因為我自己也差不多是這樣

我們在戀愛前就說了,我不會回老家,必須要在我們所在的城市買個房子,首付也成

公公婆婆確實也沒啥錢給拿了十萬。我們也是老小區,當時是42萬,首付加稅什麼的有16萬的樣子,我們貸了一部分小額貸款,借了我老公的哥哥八千

因為結完婚就懷孕生孩子在家看仔,所以大概用了三四年的時間才還乾淨但至少我感覺舒服,不會老感覺欠人家啥東西

婚前男方買房寫的婆婆的名字,結了婚要求我們還,可不可以要求加女方名字,離婚怎麼算?

離婚大律師趙麗 離婚時能要求分割的財產必須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婚內所得,沒有特別約定的,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平均分割。根據您簡單陳述的事實,男方婚前買房登記在婆婆名下,如果沒有其他特別約定的話,就是婆婆的財產,離婚時是不能要求進行分割的。你們還款的部分可以向婆婆主張是借款,要求她償還。您要...

婚後女方父母全款買房,男方要求寫共同擁有,過分嗎?

馬勒筆 清官難斷家務事哎,此種型別的財產劃分引發的 貌合神離 最為尷尬。理論上婚後父母贈送給子女的財產都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拒絕共同共有的要求,依照份額劃分產權其實就已經挺傷男方自尊的了。想完全獨佔採用的方式能想到的只有買房後協議離婚過戶去男方名字,再重新復婚。不過這樣的操作更是令人窒息啊 還沒想好...

婚後按揭買房,男方父母要求寫乙個說明首付是他們出的,這在法律上有什麼效力?對女方的權益有什麼影響?

Ku Kl 法律上沒效力,房子如果是你們夫妻一方的名字,那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不過離婚的時候,法院分割財產會考慮這部分出資,財產分割的時候會考慮進去。 鄭煜 1 看房屋產權登記,如果是夫妻二人共有的情況,即使對方父母要求出具說明,房屋也歸為夫妻共同財產。2 如果房屋登記為對方一人,而對方父母出資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