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為了物件而違背父母的意願?

時間 2021-06-07 17:37:26

1樓:龍宿

有的時候多參考參考父母的意見並沒有壞處,父母過多干涉也是希望你自己能過得好,至於要不要違背父母的意願,那要看你父母是不是明白人,他們的理由過不過分?其次就是你自己有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這個人值不值得你把後半輩子押上去,將來的事情千變萬化,人也會變,所以婚姻就是一場賭博,如果輸了,即便給你一次機會重來,也會要了你半條命,擇偶,一定要用腦子,理智的去思考

2樓:Frank1024

父母在,不遠行。不過廈門和福州距離不算遠。也還行。

至於工作,你應該認真地問問自己,你要做什麼樣的人。

未來一段時間內你長期要做的無非就那麼幾件事:

1)跟乙個陌生男人過日子

2)做乙份工作/事業,成為職場人

3)給父母養老送終

在為自己的將來做打算的時候,最好不要考慮出父母外的身邊人。只有父母是割捨不開的血脈。

那你的深愛怎麼辦?你深愛的人應該知道你會回福州的,他就業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你?理論上男人闖蕩比女人更加符合社會的價值觀吧?

為了愛人離開舒適區,永遠應該是男人要承擔的。記住這句話,這是這個社會裡靜靜流淌的規則,你可以為他奮不顧身,也要做好傷痕累累的覺悟。

再有,一定和父母聊一聊。既然福州能搞定,說不定廈門也能搞定呢?

3樓:童話

給你說乙個真實的例子:乙個朋友東北的,大學談的朋友,畢業後男的到南方工作,她父母幫她在家乙個國企找了份安穩的工作。但是她就是捨不得男朋友,跟家裡鬧得很僵,父母為了阻止她去找那個男的,甚至把她鎖在屋裡,但是兩周後她還是找機會跑了出來!

到南方跟男朋友在一起了!一年後,兩人分手,因為生活中的小問題。老家工作丟了,她又不好意思回去面對父母,就乙個人在南方飄著。

我認識她時候都三十一歲了,還沒有找到男朋友!所以,我的觀點是不要為了所謂的愛情就拋棄父母,拋棄一切,等你為人父母時就知道世上任何乙個人都沒有父母愛你愛的深!

4樓:Phoenix

建議先跟父母商量,如果他們同意最好,如果堅決不同意的話,建議優先考慮老家的工作。

因為如果你真的非常愛你的男友,大概不會來問這個問題吧。但如果你拋棄了老家的一切,甚至揹著跟父母鬧僵的風險來跟他在一起,以後你們生活但凡有點不如意,這件事情就是個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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