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第7天,老公為了他媽提出和我離婚,很堅決,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6-07 04:49:32

1樓:獨釣

你沒有把最重要的你媽和他媽的矛盾講出來,為什麼他媽要被氣死?你營造的媽寶男的形象,很可能才是爭端弱勢一方。

這個是問題的根結,至於離婚撫養費什麼的,你想的太遠了。別人對你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覺得你懦弱。其實你也是權衡過,只是現在你很可能既是不站理也在婚姻經濟中是弱勢的一方,你話語權太小。

其實不明白,發生這種破事來知乎提問有什麼用?讓拳師給你壯膽?可是並不解決現實問題啊。

2樓:駱小辛

唉。生完寶寶是家庭矛盾高發階段,遇到這麼乙個老公和婆婆真的也是夠了,婆婆怎樣就不說了,但老公這種態度也真夠讓人寒心了。不管怎樣,照顧好自己和寶寶,若真到離婚不可的時候,該要的一分也別少。

不要怕離婚,也許那只是你乙個新的開始,最難的時候總會過去。

3樓:

一、彩禮錢不需要退還;

二、撫養費視對方收入和當地居民最低生活標準而定,600肯定不夠;

三、女方分娩一年內他不能起訴你離婚,法院不會受理的;

四、他起訴你的話必須到你的戶籍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你起訴他相反;

五、離婚要考慮清楚,決定離就要注意收集有利證據,及調查對方財產狀況,這方面建議找個專業律師。

4樓:小龍兒

要不你和他好好談談,多大人了還這麼媽寶…他又不是和你媽過,你又不是和他媽過。但你要告訴他:你現在不僅是你媽的兒子,還是孩子的父親!別做這麼混蛋的事情!

5樓:

這樣的渣男。談他幾十年戀愛對他都沒有意義(沒有責任沒有榮譽)。

和前妻,相親十幾天結婚。(我們那邊都是相親很快就結婚)剛結完婚不滿意,意識到這一點了,於是手都沒有摸,相處四個月分手了(當然也沒有領證)。

算是有點對不起她,聘金三十八萬也不好意思要了,算是分手費。

至今沒錢結婚。匿了。

6樓:蝸牛慢慢爬

彩禮是為了締結婚姻關係,按照風俗給付的。都領證了,還能叫彩禮?不退。其他的同意高票答主。支援離婚。另,是不是生的女孩他家不喜歡?

7樓:

反正一年內他沒法起訴,這一年掙得30萬讓他花啊,反正花完了還得補給你,離婚後撫養費是20%,不給就告唄,先前沒氣死乙個,過後沒準能氣死兩呢。還有,你知道我們向來是勸分的

8樓:徐悅

敢惹三期婦女,哈哈哈哈哈哈。

你在娘家好好住著。安心。

有法律在,他沒轍。

現在的強制執行還是挺厲害的,他有收入不錯的工作更得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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