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好的理由,讓公婆同意我們分開吃

時間 2021-06-06 23:47:39

1樓:

看回答有些建議搬出去的,有些建議另選宅基地蓋房子的,還有建議直接找工人開幹的。這些建議好像都能解決題主的問題,但問題是這些並不好實施。

搬出去住哪需要好好想想,租房還是買房?這個成本並不低。另找宅基地,我不知道題主那邊情況怎麼樣,我們這邊農村的宅基地特別難批,以前想批個宅基地不知道要往村支書那裡跑多少次,尤其是現在有合村並居(山東中部),批新的宅基地基本不可能,而且蓋房子也需要不少錢。

找工人直接開幹就是顧頭不顧尾,本來是小矛盾,在沒有和公婆溝通好的情況下就帶工人改建廁所廚房,難免起衝突,而且在農村這樣做,對兒媳的名聲很不利,相信題主是想更好的生活,而不是把生活過得彆彆扭扭。

不知道題主平時是上班還是還是在家帶孩子(我們這邊都是平時上班或帶孩子,農忙時也做農活)。如果是上班工作就比較好解決,因為上班手裡就有錢,就有自己的時間。可以跟公婆說,每天上廁所洗澡不方便,小孩起夜也麻煩,想在三樓裝個廁所,這幾天請個假,自己掏錢,自己找工人,自己監工(可跟老公一起找工監工)。

一次不行過乙個月再提一次,人的心理總是這樣,一開始覺得驚訝否定的事情,多說幾次之後就容易接受和動搖。先提建廁所,工人來了以後順便改個廚房。(如果一開始就提出建廚房那就是分家的意思,但一開始只是提廁所只是為了方便。

)但如果題主沒有工作,是在家帶孩子做家務做農活,這個事情就不好做。因為自古以來的小農經濟男耕女織,女的包攬家務很難避免。在知乎這樣的說法可能會被罵,說那是封建殘餘,現在新時代女性不是這樣。

但是請想一想,乙個農村女性,如果沒有工作,沒有自己明確的收入(沒有收入那大家庭支出就也沒有),住的房子是公婆蓋的一起住,就算有土地也是全家一起種一起收…這就是以前的男耕女織,女性在這裡面只能按這個來。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想做自己的飯,那只能強硬一點、「蠻不講理」一點,公升級衝突大鬧一通,如此一來事情也會解決。但我想題主應該很難做到這一點。

所以女性一定要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收入。

其實我自己看來,還注意到乙個地方,就是小姑子。小姑子有孩子按說應該在自己家待著,如果不是已經離婚了為啥長期住在這裡?我猜測一下,很多好處,一是日常開銷省了,水電煤的錢、吃飯的錢、居家用度甚至小孩的開銷玩具衣服都可能有公婆支援,雜七雜八加起來也有很多;二是省心省事,平常你做飯,那小姑子就不用做飯,她自己的飯、孩子的飯,連她老公的飯都不用做了,打掃衛生處理家務都沒有了,等等等等。

就算小姑子不是想佔這個便宜,或許是因為她老公常年在外工作,她過來一起生活能有個照顧,但她得的好處確確實實是占用了你的資源。比如今天買了兩斤排骨,本來家裡5口人一人平均吃到四兩,但是8口人就只能每人二兩半了;再比如婆婆想給孩子買個玩具衣服零食,本來一百塊錢都花給乙個孩子,現在只能分給兩三個孩子花。其他的不說,就說做飯,如果沒有小姑子,平時做飯只是做自己的準備給公婆準備點是不是就輕鬆多了。

像現在這樣,公婆、老公,小姑子都在一起,說句不好聽的,你很容易就變成乙個外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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