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乙個人活得非常痛苦要自殺,那麼幫助這個人自殺的人是否犯罪?

時間 2021-06-06 23:04:42

1樓:有禮西斯

首先是結論是犯罪

任何人不得剝奪他人生命以及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包括自己。

張三不想活了叫你捅他一刀,是得到張三同意的,然後張三重傷了,那麼你就犯罪了。因為張三沒有權利處置自己身體重傷以及重傷以上的傷害。

我聽羅翔老師說得

2樓:李空空

不屬於犯罪。犯罪行為必須滿足法條規範的主客觀條件和主客觀行為。協助隱瞞的行為並不是某人自殺的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且B女並無侵害他人生命權之主觀故意,故此不構成犯罪

3樓:王龍

不如我們再跳出來一點,現有法律對於蓄意殺人的界定又是否足夠尊重自殺者的自由意志,這又變成了道德和法律的雙重標準問題。想起了週日看的《為奴十二年》中農場女王Patsey祈求Solomon殺死飽經屈辱的自己,Solomon最終無法下殺手,並因道德的譴責而暴怒,可客觀上我們又無法判斷死去和繼續受著非人虐待的生活哪個更適合Patsey。

4樓:子王

犯罪毋庸置疑,但是從道義邏輯上講卻發人深思。試想若是有人對你傾訴他的痛苦,要求你幫助他自殺,就算法律允許,你真的有勇氣那樣做嗎?在我看來人對生命的敬畏是與生俱來的。

讓我眼睜睜看著活生生的人一步步走向死亡我都不太敢,更何況在知道目的的情況下協助了?大概是太膽小。別人的痛苦之於自己只是感官上的不適,雖然這麼說不近人情,但事實如此,你無法分擔別人的痛苦。

還有,誰說死了就沒有痛苦了呢?

法律規定固然是本著生命可貴的原則,如果出於好意協助他人結束生命不能算做犯罪的話,可能更多的殺人手法會收錄到柯南裡。再多說一句,真想死就乾乾淨淨地走,別拖累別人。

5樓:

這種事情,如果以網際網路為外衣,躲藏起來去幹,誰也不會知道。即便東窗事發,世上那麼多失蹤人口呢,誰知道誰是誰呢?沒有相關法律,更不會被判刑。

如果有乙個人自殺了,那麼世界上多了乙個自殺的人,還是少了乙個自殺的人?

竊書者 今天朋友也問我這個問題,感覺融合了語言與邏輯,挺有趣的。前面有人說這是漢語的bug,只要把 自殺的人 區分為 想自殺 和 完成自殺 就行,這句話倒也不能說錯,但不夠深刻。不止漢語如此,英語也用suicider表示 自殺的人 同樣也會陷入題主的這個問題中。與其說漢語和英語都有bug,不如想一想...

如果有乙個按鈕,按下去隨機死乙個人,同時得到一萬元,你 會怎麼做?

因為你的努力工作會讓多少人沒有工作導致家庭貧困,家庭成員重病纏身鬱鬱而終。因為你的成績優異,讓多少人考不上大學被迫從事高風險體力勞動落個終身殘疾。又有多少潛在小生命因為你跑的更快和卵子結合而無情的被淋浴沖掉。又有多少動物因為你愛吃肉而遭受塗炭。更甚之,又有多少家庭因為你有購買新房的需求而徵地蓋房落個...

問乙個問題 如果有乙個人特別喜歡你 總是纏著你 一直纏著你 你會反感嗎?

Geronimo 首先說結論 不會。因為人家是喜歡你,又不是欠你錢。不用一天到晚扳著個臉。相反,現在還願意直白表達愛意不遮遮掩掩的人一定相當勇敢,也確實是難得了。喜歡本身沒有錯誤。所以說,要給對方設立乙個明確的雙方知情的下限。在此之上,隨心而動,自由自在,也不負如來不負卿啦。 知乎使用者 我跟我的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