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對儀式感要求太高了嗎?

時間 2021-06-04 15:17:48

1樓:皮皮

正好前兩天剛跟我先生閒聊說起過,這世界上最輕鬆的婚姻是沒啥儀式感的倆人在一起,最可怕的婚姻就是毫無儀式感的男人娶儀式感特別強烈的女人。建議題主擇偶的時候注意一下,避免以後生活中因為儀式感的認同產生太多摩擦。

我是個看起來毫無儀式感的人,我先生也一樣,所以我倆的婚姻真的挺輕鬆的。我們結婚的時候分別跟先生的同事朋友,我家親戚、他家親戚吃了三頓飯就完事了。其中同事和我家親戚的兩頓都是在北京,所以那兩頓飯都是作為新娘子的我自己開著我髒乎乎沒有任何裝飾的黑色SUV去的。

兩頓飯的飯店也只是按吃飯的規格定的包間,沒有裝飾,也沒有任何儀式,所以費用特別低,比婚宴便宜80%。我穿的都是牛仔褲配衛衣,來賓也沒有任何服裝要求,大家就是輕輕鬆鬆吃個飯。兩頓飯吃得挺好,沒有華而不實的吉祥擺樣子菜品,我點的都是好吃的東西。

我現在想想還是覺得我們那兩頓飯絲毫不失禮啊,大家吃得都很開心,我們倆放鬆又舒服,這沒啥問題。

儀式感不是形式感,不是用來秀曬炫來給別人看的。我自己覺得儀式感這種東西,不是讓主角用來覺得自己重要,給其他參與者添麻煩的,而是為了讓主角用來覺得生活重要,從而認真的對待自己的生活的。比如說婚禮,婚禮的存在不是為了讓新娘子過一天當公主的癮,而是為了讓兩個人真切的明白和記住從那一刻開始,你們是一家人。

因此,對我來說,有沒有氣球和喜字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從心裡真正的認同那個人以後與我有法律認可的共同利益關係,而且這種關係是以我們無條件的相愛為基礎的。所以其實跟親友吃的飯不是我的婚禮,我的婚禮是在民政局登記的那個時候。我是嚴肅認真的對待結婚登記的。

因為如果進民政局之前我出了車禍,替我決定要不要搶救的還是我父母,一出民政局的大門,我再出車禍,替我做決定的就是我先生了。領那對結婚證意味著我們把自己的生命的一部分處置權交給對方。我覺得跟這個權力交接比起來,其他事情都不重要。

我們甚至沒有在結婚之前裝修婚房,而是結婚兩年之後才趁著時間充裕重新裝修了房子。

需要說明的是,沒有儀式感不代表不講究,不好好過日子。該怎麼解釋這件事呢?比如說去年跨年的時候我們去聽了演唱會。

對於有儀式感的人來說,可能聽演唱會是因為想要跨過新年的那一刻有紀念意義,聽誰可能不是特別重要,但對我們來說,我們只是要聽羅大佑,正巧他選了那個日子開演唱會罷了。我們不太關注乙個事情或者東西本身之外的意義。

對於婚姻,是我要求太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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