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萬婚房當彩禮,現在辦不辦?

時間 2021-06-02 12:10:46

1樓:黎明到來之際

看了你的分享,真心的建議沒有糾纏的必要,既然對方沒有好好經營自己婚姻的能力,經常算計,那永遠幸福不了。好的婚姻既然成家了就雙方退出原始家庭。開始過自己的日子,錢財這塊我覺得算的太精了。

那自然感情就淡了。

2樓:來生做一棵樹吧

不愛就不要讓人懷孕生子, 奔結婚去的就把人家當一家人看,不要天天講你的我的,你倆都有問題,你防著她她自然就防著你,結果就是你倆鬥來鬥去相互提防,這婚姻有啥意思。結婚的時候本來男方就該主動一些,主動策劃結婚事宜,主動提親,對方提的要求,能力範圍內都可以,結婚又不是奔離婚去的,她的你的都是一家人的,況且現在有孩子了,你若夠真誠,人家還算計什麼。

再說房子,多的人置辦家業都在妻子名下,領證後的產業,有沒有對方的名字其實都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是你父母全款買的房子,也是可以加名的,把你倆的名字都加上就好了,結婚一場給你生兒育女,哪怕以後真離婚了,難道不能給女方一些表補償嗎?非得讓人家淨身出戶?你看對方的面也的看孩子的面的面吧,怎可這樣對待乙個跟自己結婚生子的女人?

你若夠擔當人家肯定不會那麼啥都要擁在自己手裡在安心,其實很多事情都是雙面的。

3樓:咪啪啪啪啪

勸你醒醒吧....為了孩子?就這女的當媽,以後當著你孩子的面上啪啪打你臉蛋子???

孩子3年級之前是心理很脆弱的時候,需要陪伴安全感,就這?你要真為了孩子趕快離婚...別給孩子留下一生的陰影。

看你媽你爸被這麼欺負,你心裡還想著綠不綠帽子...人結婚圖個啥?無非就是物質、性別吸引力、感情、安定感其中一二,你圖她啥?當然你光圖她好看願意,那沒什麼說的。

不過話說回來,認識三個月你就和人家發生關係了?還沒有措施,也太草率了吧。孩子怕不是你的就做親子鑑定唄,你還想和她在一起怕鬧翻臉不成....

4樓:Cher

不該轉,不管孩子是不是你們共同的孩子,我個人不能接受婚姻中經濟太不平等,感情付出也不平等(一方總是計較金錢),可以和平離婚,共同撫養孩子(如果你相信孩子是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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