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乙個幫罪犯辯護的律師,會產生去改造罪犯的想法嗎?

時間 2021-06-02 11:19:47

1樓:

個人覺得,只要還在律師可以辯護的階段,用「罪犯」就不合適。

最開始的時候,會的。

但越來越覺得,盡可能提供當下能提供的法律幫助給到犯罪嫌疑人,比給他(她)教育效果更好。

2樓:馬俊哲律師

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範,這種情況是不合格的。

改造,你決定不了,另外人家找你,是為了進行辯護,不是讓你自我感動,否則會考慮更換律師。

3樓:不想努力的小糰子

我會通過分析罪犯心理來看情況,如果屬於故意報復社會性犯罪人格,那估計不會。如果屬於過失犯罪或者被迫犯罪,那肯定會積極改造!

4樓:青花魚水餃

那必須的。

律師律師,法律方面的老師。

而且,除了極個別真的無罪的人,大部分都是有罪的。

幫他們減輕從輕處罰,是一方面。

而另一方面,也應該教育他們好好做人。

就拿上海來說,詐騙類經濟類犯罪比較多。

有的人騙到了錢卻坐了牢,這值得嗎?

不值得!

當然了,有的人會覺得值得,那也沒辦法教育。

律師總歸是要做點犯罪教育工作的,就像老師總歸要教書,哪怕學生不聽。

但求問心無愧而已!

5樓:張東律師

首先糾正下,律師辯護時,當事人的稱謂不是罪犯,僅是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其次,執業理性決定一般不會產生改造某人的想法,畢竟只是個律師,不是上帝。

6樓:Bimengs

遇到過,人總會有自己的價值觀,雖然我遇到的律師很多都已經麻木,但也有口頭上說可惜了,如果當初之類的,但僅此而已。

這是個偽命題,律師如何改造罪犯,勸他坦白加刑嗎?職業道德何在?

7樓:關心信

大概率不會。人生之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用現行的法律判斷他們的行為是否違法、犯罪是集體生活的要求。但是誰的心裡沒有陰暗面。想要改造他,不如先做好自己的工作。

8樓:十七君

本問題的前提是覺得罪犯壞,需要改造。但是改一下這個前提,即罪犯本身不壞呢,那就不存在改造之後了。

好壞是價值評價,每個人的道德價值都不一樣,我說壞人的你可能說好人。

而罪犯是與好壞無關的,違反刑法的都叫罪犯。

改造?有些人天性如此,如何改造?

世界上存在那些人,是否為ta的錯,還是個未知數,畢竟法律是人為。

9樓:實習小律師

剛入行的律師可能會吧,但當你認識到人性的複雜和多面性後,多說無益吧。監獄有時都沒能改造罪犯,律師哪有那麼多美國時間來改造他。

10樓:zizi

對於未成年來說我會盡力幫助他走回社會,讓犯過錯的未成年人對這個社會充滿希望甚至做好事回報社會,對於成年人,他活了這麼久接觸了這麼多事情,並不是我幾句話能改變他的。

11樓:掘心法師

律師最需要明確的一點自我定位就是

律師不是上帝

當然,法官和檢察官也需要明確,沒有人是上帝。

題外話,幫「犯罪嫌疑人」辯護,不是幫「罪犯」辯護。未經審判不得定罪,在你看來可能是乙個詞的區別,在你看來可能「罪犯」不需要這個細節的尊重。

但這正是法律人和非法律人思考問題的區別。程式正義也是正義,怎麼共同建設法治社會這麼偉大一事兒,被直接總結成「給罪犯辯護」了?

那這樣你看看滿意不:

12樓:

那你可以寫未檢的檢察官,這個職業更符合你說的,一方面他們要打擊犯罪,另一方面他們也承擔著幫教未成年罪犯的責任,這算是他們的職業要求。

律師基本上不會想著去改造別人,一是不在職責範圍內,二是也改不了,反正我個人認為但凡行為夠得上刑法的,別管啥罪,都不是啥良善之人,沒啥敬畏之心,也不會聽你在那說該怎麼做人。

13樓:雲東

如果改造是指使人向善的話,我的答案是會。

我也確實是這麼做的。

1.這麼小的事,這麼嚴重嗎?

這是刑辯律師經常遇到的靈魂拷問。

我就組織朋友打個牌,這麼嚴重嗎?

我就向很多朋友借個點錢,這麼嚴重嗎?

我就幫朋友套現,收點手續費,這麼嚴重嗎?

我就把卡賣給別人,收了幾千塊,這麼嚴重嗎?

罪刑法定,容易掙錢的事情都寫在刑法。

必須嚴厲告訴當事人及其家屬,就是這麼嚴重,必須讓他明確嚴重性。

2.他們都做,太普遍了!

旁邊的朋友經常給別人虛開發票,

公司幾百人都在這麼做呀,

身邊的朋友都這麼做的呀,

打牌社會太普遍了…

如此等等。

所以,你抓進來了,你們公司都抓進來了。如果你朋友也做,和你案件無關,你可以舉報,還可以算是立功。

3.風險防範和法律諮詢

改造他們,更重要是讓當事人敬畏法律,能知法度,這本來就是刑法預防犯罪的目的。

我很多當事人出來,我經常提供法律諮詢,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要明確。也可以算作對他們的改造吧。

14樓:小氣先森

不好意思,你的想法是錯的,實際上在法院進行判決之前沒有任何乙個人是有罪的。所以刑事律師為其辯護的人並不是你所說的「罪犯」,他在辯護期間也就是法院的審判過程期間,仍然是無罪的。所以你怎麼能把這個人當罪犯來看呢?

15樓:海南劉方剛律師

想多了,也可能是做多了。律師依法辯護,沒有幫助受害人改造罪犯的必要,也不符合律師的職業道德。

倘若在辯護之餘,能夠起到改造罪犯的目的,那也是摟草打兔子,一舉兩得,舉手之勞的事。

16樓:「已登出」

題主的設定有問題啊,教育改造未成年犯人,那是少管所的職責,而不是律師的!律師只負責提供法律服務,提供辯護,完全沒必要去代入自己的情感!

17樓:何律師

完全沒有這個想法,看守所裡關著的那些嫌疑人、被告人,他們的思想遠遠超過我們的想象。高牆內有沒有冤案?也許有,但是多年來我沒有碰見過一起。

18樓:北風

情感上,會產生這種想法,好好改造出來好好做人,該多好;理智上,只是運用法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不是心理專家和社矯人員,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19樓:歌唱動盪的青春

1.在法庭宣判之前,只有被告/犯罪嫌疑人

2.律師的職責就是辯護,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降低顧問單位或個人的法律風險,避免糾紛、損失的產生

3.改造罪犯是監獄的工作

20樓:趙子耀 律師

會。對於,確實實施了犯罪行為,而且證據充分的被告人,幫助他們認罪悔罪,是辯護工作的一部分。

從功利的角度講,這種改造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從輕判決。但從實際效果來講,只要不是那種有犯罪人格的被告人,都是很樂意的改過自新,不論最終是否真的獲得了從輕。

21樓:曹成建律師

未經審判不得認定有罪,刑辯律師只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辯護,只為辯護,盡力而為,最大程度上做到罪刑相當。至於改造,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做。

22樓:孫忠利律師

這個提問有些虛無縹緲,律師做得更多的是最大程度為嫌疑人或被告爭取更有利的結果。至於改造別人,律師職業還談不上這個工作。至於個人有興趣,也不一定行得通。

23樓:易凡律師

糾正一下說法,刑事律師從來都不是給罪犯辯護,而是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辯護。

未經合法審判不得認定他人有罪,這是舉世通行的法則。大是大非問題,不可模糊。

我一直認為,刑事律師參與刑事案件的意義不在於打贏官司,輸贏是民事訴訟程式中的概念。刑事律師打不贏官司,即使獲得無罪判決,也不是贏了官司,而是維護了正義。

刑事律師存在的意義應當包含一層救贖,就像外科醫生醫治身體,刑事律師應當為當事人的救贖盡乙份力。

刑事律師需要告訴當事人及家屬,法律為何要懲罰某類行為,為什麼是此罪而非彼罪,為什麼要量刑那麼重。

刑事律師還要對嫌煩進行心態重建,對嫌煩家屬進行心理疏導,以讓當事人及家屬不至於因面臨刑事審判而遭受心理傷害。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些都是對當事人的改造。

目前,我們的刑事審判重罰而未重教,服刑人員再次犯重罪的新聞屢見報端,律師能在其中起到何種積極作用,也是我們需要反思的乙個問題。

24樓:汪毅

建議你還是多了解一下法律行業再寫這種題材吧,要不就會像某些編劇一樣弄出神劇來。

罪犯這個名詞都不對,只要沒被法院判決定罪,只能叫做嫌疑人,不能叫罪犯,也不能叫嫌犯(多少神劇把嫌疑人叫成嫌疑犯的?)

另外,律師就是律師,不是心理諮詢師,只為當事人做辯護,不會提供心理諮詢,更談不上改造嫌疑人。

改造罪犯那是司法機關的事情,那也是宣判之後。

另外,把任何職業上公升到道德層面去要求都是耍流氓,是道德綁架。

幫罪犯辯護的律師要是什麼心態?

來日可依的老哥 1 那不叫罪犯,叫嫌疑人,在法院的判決或裁定沒有生效前,他們不是罪犯。2 律師為嫌疑人辯護,不是為他的罪行辯護,而是為這個人辯護。3 如果他是冤枉的,律師的存在,就會為他在辯訴的對抗中爭得一絲生機4 即使他有罪,律師也並不是為他脫罪,只是幫助法庭公正做出裁決 李德寶 你這個罪犯範圍太...

乙個律師為壞人辯護,該不該受到道德的批判

世說芳語 首先,何為 壞人 如何定義?比如,某人孝敬父母,熱心公益事業,資助困難學生,但在一次重大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死傷的嚴重後果,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抓。請問他是題主眼中的 壞人 嗎?比如,乙個中年人跟妻子的感情很好,也悉心照顧自己的孩子,某次酒後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抓,在他孩子和妻子的眼裡,他會...

請教乙個罪犯勞動的問題?

周鵬 勞動改造不是你電視裡看到的那種幹搬石頭鑿山那種苦活累活。勞動改造每天8小時工作,有臨時加班還要補休,同時也有收入,可以滿足監內生活日常消費需求。同時勞動改造也是培訓服刑人員就業技能。這都是對改造有幫助的。 夜帶小你包包 根據 監獄法 的規定,罪犯是需要進行勞動的。勞動主要目的是改造,勞動本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