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家裡首付,不加女方名字合理嗎?

時間 2021-06-02 06:42:35

1樓:章朗

其實現代人的婚姻保障太低了,很多時候人們只知道有這種做法卻不知道背後原因。就像彩禮嫁妝之類,在古代男女結婚後女的是歸屬婆家連姓名都會改掉,一旦離婚女方是淨身出戶,而且男方有權追回彩禮。這就導致如果婚姻目的不純或婚姻不穩,男方掌有絕對主動權,這才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說法。

這也是古代婚姻穩定的社會保障,反觀現代上月結婚下月離就跟小孩過家家一樣。所以不出意外婚姻制度往後還會改革

2樓:Mark

婚後可以加名,前提是先把房貸還清。你願意先跟他把房貸還清嗎?

還有你是單親家庭,婚後你媽媽怎麼辦?乙個人過還是跟你們一起過?男方同意嗎?

3樓:URNOTZYC

沒懂你圖啥,無關房子,人家家裡都看不上你。男生自己還不行呢,就一張嘴不用你養家,對你全是戒心,沒拿你當回事。你還談婚論嫁?????你倆戀愛都有問題啊

4樓:北渚石蘭

首付多少錢啊?如果你給他一半的首付,貸款將來你還一半,加你名字就合理。你養他兩個月也就花了幾千塊吧。

如果讓你在他身上花幾十萬,還是父母辛苦賺的錢,你還會以「我和男朋友是一家人」的理由給他花嗎?你不得問一句憑啥啊?這兩件事不能相提並論。

我覺得你老媽三觀有問題,你男朋友說不用你還貸,不用你養家,你嫁過去咋受罪了?別人家娶個媳婦就該讓你最大程度榨乾油水?這樣嫁過去才叫不受罪?別被她荼毒了。

5樓:大俠一朵菊

首先,沒結婚,他買房不加你名字,合理合法但不講情義。如果婚後,債務就是共同債務,財產就是共同財產,他即便是自己的收入還貸,也得算你乙份財產。但你弄明白這個沒有用,這人看上去並不通情達理,你倆之間感情基礎並不深厚。

6樓:

我都不知道你還要什麼保障,人家都答應給20萬你付首付,這樣你也有了自己的房子。你還有什麼覺得不行的了,你要保障,你是單親家庭,人家也是單親家庭,人家爸爸養大乙個孩子也不容易。

7樓:spring

不用你還貸,不用你養家,給你出20萬首付買房子,你自己還貸,你自己的工資、房子租金自己留著。不是挺好的嗎?住著他的大房子,家用由他出。

偶爾給他買個禮物,準備一次燭光晚餐,一次浪漫的旅行,不高興了就回自己的家。

多好啊!

8樓:

本來我看到還貸款,還想著出主意講道理來著。

後來看到男方可以給你付小的首付自己還貸款,你媽不同意。

那就沒辦法了,你母親評價的真準確,不是不是你男朋友而是她。

9樓:

姑娘,我也是單親家庭,我能理解你和你媽的想法,特別的沒有安全感,這很正常……

但是加名字這事,姑娘你可以慢慢來,你怕離婚後你什麼都沒了,也許男方同樣怕呢?而且男方同意給你20萬,就算不買房子,只用來做彩禮,也是乙個很大的數字了……

你現在只是在比較哪種方案自己受益更多而已,可是婚姻是兩個人的生活,不是兩個人做生意。

你要確定的是你嫁的這個人,不是嫁的房子,真的,別人的父親辛辛苦苦一輩子掙下來的房子,你說加名字就加名字,你家給什麼陪嫁,也是半棟房子?

其實你和你媽真的很精明,不要20萬,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那錢放男方手裡依然可以用來還房貸,最後還是用在你們小家……

你男朋友已經很大方了,你也需要明白他的底線啊,好好和他聊聊吧,都是單親家庭,也體諒一下他對自己爸爸的感情,好嗎?

不要事事都聽你媽的,母親確實都為了子女好,但是並不是都是正確的決定啊!

10樓:

額,我跟你是有點相似又不全一樣的情況,我老公各方面都比較優秀,我呢家庭有點小問題,男方家裡不同意,大概抗爭了一年多才結婚的,婆婆也曾經打算付首付不寫我名字,我老公不肯,後來我倆共同貸款的,首付我們小兩口出了10萬,剛畢業一兩年我倆也沒很多錢,30多萬婆婆出的。

這套房子是期房,後來又買了一套小房子住,婆婆家出了10萬,我爸爸公積金貸款,寫了我爸媽的名字,後來我家就沒要彩禮,因為我老公真心給足了我財產上的保障。

但是我這樣的畢竟是少數,而且我爸媽也沒有主動要求我老公加名字過,畢竟買房的時候我家剛裝修又起了新房子有點緊張,我老公也是真心不在乎這些東西,生完孩子以後我爸手裡不那麼緊張了,給了我們小兩口十萬,並且大房子裝修也打算再出一部分裝修錢,我感覺你媽有點要求過了,不出錢真的沒什麼話語權啊,我老公雖然不在乎,但我爸跟我說過,也不要太過分,人家父母辛苦賺的錢,我家也要出點,別讓人家家裡心裡不平衡啊。

我家娃快三個月了,做了母親以後,我個人覺得,房子這事,女方家裡也可以出一半的首付,我的孩子,如果男方全款我不會要求加名字,貸款我就出一半首付,彩禮有也好沒有也罷,沒有那麼多男生應該多負擔得想法。

你要真想加名字,跟你爸媽商量下,出一部分首付,我們家當時沒錢也是承諾過裝修會出一部分錢,態度要有,老公再愛你也不能讓他寒心啊,我覺得你男朋友還算可以吧

11樓:

合理合法。

我一向主張男女之間應該平等的對待之間的關係,如果覺得對方虧待自己請去除性別標籤從新審視一下。

首先過戶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按揭房是有不少流程要走的,其中有個重要因素不是房子主人同意就行的,銀行也有權利拒絕,而且拒絕概率很高。兩個所有人產生糾紛可能會影響還款。

即使是增加了房產證上的名字,還款人依然是之前的,被增加名字的人有產權但是不需要承擔還款義務。

情景1:

不加名字,不離婚,沒有任何影響。

情景2:

不加名字,未結婚因經濟糾紛分手,不影響房產。

情景3:不加名字,結婚後分手,男方有補償女方的法定義務,因為男方首付和婚前還款部分屬於婚前財產,婚後還款屬於共同財產部分,這個房子是有兩部分組成的。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斜體節選自《婚姻法》

情景4:加名字但是未結婚,法律上屬於贈予行為,男方單獨承擔債務,女方同樣享有產權。

慢慢還吧,這一輩子別想買房子的事情了。

12樓: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意思就是說,就算沒加你名字,婚後不管是誰工資還貸款,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還的貸款。比如你倆共同還貸還了100萬,離婚他要賠償你50萬。

所以就是,還貸的部分總會有你的一半,至於說首付錢,本來就跟你沒關係。

13樓:坦坦蕩蕩

很簡單啊,你讓你媽出點錢一起多付點首付寫兩個人名字不就得了,然後不要彩禮皆大歡喜,而不是你什麼不付出就知道要留後手?那憑什麼男方就要把自己的財產給你當後手????但是真離了婚男方就不悲慘了嗎?

14樓:zhj冰茶

首付多少錢?貸款還剩多少錢?你倆現在的工資收入分別怎樣?

各自的發展前景如何?如果你以後生孩子,懷孕生孩子對你的收入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以你男朋友乙個人的收入,確定養的起這個家麼?

不管婚後房貸從誰的賬戶出,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有你的一半,公寓也一樣。

你男朋友的爸爸現在對你的態度如何?是否依然反對?如果是,你還是好好考慮一下要不要結這個婚吧。

還有,他爸爸首付他還貸的房子,不能叫他爸爸給他買的房,那叫他和他爸爸一起買的房,如果你和他結婚了你倆還房貸,那叫你們三共同買的房。

任何談婚論嫁階段不是想著兩家一起買房寫小兩口的名字,而是婚前先首付寫自己一人名字拉著另一半一起還房貸的,都是雞賊的,不分男女。

15樓:

哈哈哈哈...

說實話,一般單親家庭都不好搞...

正好...

兩個單親碰一堆了...

現在房產證可以按比例寫名字

比如說房子100萬..首付比例40萬...首付部分男方獨有所以你門寫名字的時候,就可以註明...

男方百分之70產權..

女方百分之30產權

你看這樣行嗎

16樓:

首先,貸款房加不了名

其次,不加名婚後還貸部分你是有份的(如果離婚)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沒什麼好爭議的,你麻麻有點現實加勢力哦,房子是他爸給他付的首付,他當然沒有話語權要加你名了,而且他願意給你20萬首付一套公寓,真的對你不錯了,做人不要太貪心哦,什麼都想要可能什麼都得不到

正常點吧,越要加名,目的暴露的越明顯,吃相太難看了,本身很正常的就是他有貸款房,你倆結婚共同還貸,只要是婚後的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便貸款他都自己還,其中也是有你份的

想要結婚愛他,你就直接告訴你媽,貸款房,加不了名,婚後還貸部分你有份,不要去計較首付了,沒有用的,那屬於婚前財產,除非他再跟你做公證(可這樣你不覺得太咄咄逼人了嗎,明顯圖房子)

17樓:

單親家庭並不都這樣,我出身單親家庭,但我的安全感都來自於自己有什麼,而不是可以從別人那裡拿到什麼。

如果結婚就開始盤算出軌離婚後你有什麼,不要結婚,太沒意思,這樣的婚姻除了一地雞毛啥都沒有,因為這寫名字的事,不是最後一件,而是第一件。

我不結婚,就是害怕遇到乙個男的和題主一樣,嚷嚷沒有安全感,房子還要分你一套。我巴不得兩人婚前房子一人一套,房產證寫兩人名字扯皮不累嗎?

但既然沒有那個婚前實力,就不要提這麼多以安全感為名的要求。有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很重要,但你老公的半套房子也不是很重要。

你有一套男友付20萬首付的個人婚前房產,對你有什麼壞處?這20萬首付和彩禮錢有什麼區別嗎?人家痛快給了你不要,就要房子加名字?

你就算加了名字又怎麼樣?男方家看不起你的話照舊看不起你,人家對你不好,照樣對你不好。你到底圖什麼?圖離婚的時候有半套房子?半生情愛與時光,錯付給半套房子?

男友房子加你名字兩個人還貸,要麼是每個月都拿出一部分錢一起還,要麼男友自己工資還,而生活上生活費你們共同承擔。

但你20萬首付的公寓說好你自己還,那麼婚後就是你拿自己的工資還,男友和你承擔生活費吧。

這麼比起來,還是幫男友還貸付出的金錢壓力小一點,你是捨不得自己一力承擔貸款嗎?

現在就三種解決方式:

①首付你付一半,寫你名字,一起還貸款。但這個是貸款房,該怎麼弄諮詢專業人士去。

②男朋友20萬你買下小公寓,自己租出去還公寓房貸,你和男友還那套房貸,一人一套房。

③別結婚

最後,你不覺得自己現在在糟蹋這份感情嗎?都成這樣了,還有結婚的必要嗎?

你媽媽不是神,你男朋友也不是神,你允許你和你媽媽為自己打算,就不准男朋友也為自己打算嗎?他也是人呀。

現在的男生其實也很累的,人都是會自私的,不能因為我們是女生,就可以要求男生對自己毫無保留的付出一切。真要這樣,首先得問問我們自己的付出值不值得他對我們毫無保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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