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最近發生的狗繩拖倒老人致使老人死亡,帶狗女生看到後逃逸?

時間 2021-06-01 23:54:49

1樓:呂旻園

這件事其實很簡單,乙個12歲的小女孩帶領居家的狗出去玩,路上小狗很興奮,也可能是繩子沒繫好,導致小狗掙脫了,身上還帶著牽狗繩自己跑了。

結果身上的狗繩意外把走在路上的老人絆倒了。

小女孩害怕了所以跑回去找大人。

家長應該教育孩子碰到這種情況應當第一時間求援。同時死者家屬當然有權發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本來是乙個很簡單的民事糾紛,知乎ER們眼睛一亮做道德聖人的機會又來了。反正指責別人又不花本錢。

這就像當年反日遊行,西安乙個撲街仔砸了一輛日本品牌的汽車,還把上前阻止的車主(當地人)打成重傷昏迷。

其實這些叫囂的人根本不在乎你是反日反美反俄,或者是狗絆倒人還是車撞到人還是人打傷人。

他們只是又發現乙個發洩作為LOSER怨氣的機會罷了。

2樓:鴿子

意外事件的定性阻卻了刑事責任的構成官方定性意外事件,不能構成犯罪。刑法第十六條對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進行了規定,儘管造成了損害後果,但屬於因不能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導致的,不論主觀上處於故意還是過失,均不是犯罪,因而也不受刑法裁量。

懂了麼?這道題就算不是小女孩還是個成年人,都不受刑法裁量,不是因為她是未成年人才免於刑罰的,換誰成為行為主體,結果都一樣:

不構成犯罪,也不受刑法裁量。

3樓:Midas

乙個個氣憤的,好像女孩故意把老人殺了似的。

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牽狗出去玩,誰又能想到發生這種事?狗繩掙脫這事是不是也每天都在發生,是每個都恰巧致人死亡嗎?

那下次你牽狗的時候,你也是潛在殺人犯?

難道這個女孩不倒霉嗎?你說她跑了不應該,至於是魔鬼?反正我12歲的時候遇到這種事,我應該是非常害怕,然後趕緊跑去找大人。

這根本不需要理智參與,這就是本能。你要非說我是魔鬼,那隨便你。你們如果12歲的時候遇到這種事就趕緊上前關心慰問甚至採取急救措施,那你們牛b,反正我做不到。

這就是乙個誰也不想發生的意外事故。你就算往最嚴重說,女孩頂多算逃逸,更何況直接造事者是狗,和那些酒駕醉駕撞死人的相比呢?這些無視交通規則漠視他人性命的人,沒見你們這麼起勁罵。

很多人也就敢討伐道德有點問題的人了,恨不得他們死,真正傷天害理的人可能沒有槽點無處下口吧

4樓:

開車都需要培訓,還要買保險,養狗比開車危險多的社會活動卻連登記都做不到

假設開車撞人逃跑不犯法,誰不逃跑?與其說小孩子冷血,不如說法律根本不規範,執行力度更接近於零

狗傷人真的太常見了,比交通事故更常見,你要知道,3億輛車子,只有百萬級的事故,而狗傷人每年也是百萬級的傷人數

狗傷人絕對是國內愛好中,殺傷無辜老百姓最大愛好,沒有之一,也是最血腥和殘忍的愛好,同樣沒有之一

比較麻煩是,狗傷人大多都是老人孩子,對很多孩子的傷害都是伴隨終生的,可有關部門就是不肯立法管理養狗人,我們作為老百姓也很無奈

5樓:淌過河來就是薰衣草

當然不希望這樣的事再發生。

現在是小女孩家人與老人家人協商如何解決問題。

如果我是小女孩家人,我會盡力保護她,對老人家人給予盡力補償,會讓她明白做事要為後果負責。

至於老人家人如何想,我覺得只要不違法,提出任何要求都合理。

6樓:漫池朱華

答案可能沒你想的那麼複雜,她就是被嚇到了

大多數孩子闖了這麼大的禍,哭著跑開很正常吧,農村12歲(聽說家庭條件也不好),你不能以乙個接受過充足教育的成年人的視角來看這個事

真的覺得不要把人往壞處想

大家對那些養狗的人不拴狗繩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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